在我的记忆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犹如茫茫星空中的点点繁星,其中有一颗最明亮,那就是我记忆深处里一直无法忘却的敬老故事。
那天晚上,我和哥哥一起在广场上玩耍,玩累了,感觉口渴了,就去商场里乘凉。哥哥对我说:”老弟,你在这里呆着,我去买水给你喝吧。”我点点头,哥哥快步奔向超市去买水了。我坐在商场的长凳上,百般无聊地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许久,不见哥哥的踪影,于是,我起身到四周转了转,仍没有哥哥的身影,我心里想:“超市就在前头,用得着去那么久吗?指不定又跑哪去了。”我朝超市的方向走去,远远望去,我依稀见到哥哥怀里抱着两瓶手,一手提着一个大大的购物袋,歪着身子从超市出来,边上还有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佝偻着身子。我仔细一瞧,原来是我们家楼上的张奶奶。只见哥哥瘦小的身子,左手提着购物袋,那袋子似乎都快要着地了,满脸通红,不一会儿,停下脚步,换成右手,继续前进。哥哥就象一匹骨瘦如柴的'小马,有气无力地拉着一大车,一小步,一小步地艰难前行。我被哥哥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于是,我赶忙朝前跑去,接过张奶奶手中的小袋子,奶奶注视着我,笑呵呵地说:”小弟,你来啦,谢谢你们兄弟俩呀”。我笑着说:”没事,是我们应该做的。”我接过哥哥手中的两瓶水,又从大袋子中抽出一些物品,减轻哥哥的负担。我也太自不量力了,不一会儿,我的双手就感觉好酸,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哥哥笑着对我说:”哼哼,平时不锻炼,这下受不了吧。”哥哥又从我手中抢过一些。
我们哥俩齐心协力,一起将张奶奶的物品送到了家。奶奶非常感激,从柜子里掏出两袋饼干,塞到我们怀里,我们推辞不肯接受,“好孩子,别客气,你们乐于助人的精神就值得奖励!”奶奶说着,硬是拉着我们的手。
在回家的路上,想到今天又做了件好事,还得到奶奶的赞许,高兴极了,原来的疲劳也一扫而光,脚步也变得轻松极了,路边的小鸟欢快地唱着歌,似乎也在赞扬我们呢!
那次驰骋,我记忆犹新。
温暖和煦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身上,赶走了懒惰的细胞,唤醒了沉睡的运动细胞。我和姐姐决定趁着这难得的好天气,一起闯天涯——沿着湘江骑自行车。说走就走,稍作准备之后,出发!
我们穿梭在乡间小道中,越过了田野,跨过了溪流。累了,就停下来欣赏此时的风景。细想一下,人生也不正是如此吗?
如此温暖的阳光给了我们前行的动力,每一次加速踏板都是为了看见前方更美的风景。停下脚步也能欣赏沿途风光,春风拂面,阳光暖身。整天宅在家的我好久都没有如此身心愉悦了。看那湘江上微波粼粼,再回头看看那些路过的风景,一切都那么美好!那么和谐!休息好了,就继续吧!每一次放慢踏板都是为了欣赏此刻的美景。继续前行着,为了那目标不断努力着,不放弃……
再一次放慢脚步,我们停留在了湘府路大桥下方的那块大草坪上欣赏这难得的风景。看着这凹凸不平的草地,不禁又再次燃起斗起——我要征服它!”哎呦!“如此不平,起伏较大的地面是个不小的挑战,导致我一开始就因起伏太大而摔倒了。不过,我喜欢挑战,喜欢创新,喜欢尝试别人从未做过的事。因此,我对它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吧!路过的游人看见我如此卖力,竟然向我竖起大姆指”好车技!“”谢谢!“这更增强了我要征服这片草地的信心。骑着骑着,竟在不知不觉中有了从未有过的感受:也许这就是人生吧,总会有坑坑洼洼在等着你,而你要做的就是,在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站起,坚持,不放弃。
到达了草地的另一边,我庆幸自己没有放弃,一路坚持了下来。看着此刻的夕阳,平静的江面,被染红的天空,远去的云朵。看着看着我不禁笑了,好久都没有如此因为自己的坚持不懈而开心了。
也许最美的风景也不过如此吧……
它是她心中的一道光,它是她心中的一颗闪耀无比的星。
无论它怎么调皮怎么捣蛋,她从来不会责骂它,更不会虐待它,它是她一生宠爱的小家伙,它是一只小鹦鹉。
它的女主人是一位女作家,无论做什么,这只小鹦鹉都跟在女作家的身后。
女作家开始提笔写作了,这只小鹦鹉一扑翅膀就飞到了女作家的胳膊上,使女作家不能写作,女作家驱赶着她,小鹦鹉像一头倔强的牛一样,站在女作家胳膊上不走了,女作家无法写作,可她却一点都不生气。
后来,小鹦鹉觉得自己有些口渴了,就飞到了自己的茶杯面前,那茶杯是女作家休息的时候与小鹦鹉共用的'杯子,可小鹦鹉去喝的时候,杯中已经没有水了。正当小鹦鹉准备飞走的时候,它看见水杯旁有几个还在滴水的梨,那梨又大又圆,小鹦鹉蹦蹦跳跳地走过去,用尖尖的小嘴啄了一口,眼睛瞪大了,然后叫起来,好像在说:“好好吃呀,甜,而且水分很大。”
接着,它又啄了起来,不一会儿那个梨子就像一个白色的陶瓷小碗。
后来,这个女作家看见了,也没有责骂它,只是去画画了。她用墨汁画了一幅梅花画,小鹦鹉见女作家画好了,就站在画上左跳了右跳,低下头啄着画。
又过了一会儿,女作家打开了电脑,在搜索着什么,小鹦鹉站在电脑上看着电脑,好像它也在工作似的。
这只小鹦鹉又飞到了女作家的手上,这让女作家又不能打字了,女作家只好又停下来。
时间过得飞快,好像还没过,就已经中午了,女作家做好了饭,正去拿碗筷,小鹦鹉飞了过去,站在盘子上津津有味吃起来,女作家转过头来,无奈地笑了笑。
吃过饭后,女作家去午睡了,小鹦鹉又飞到了花盆上面,好像发现了什么,开始啄起来,这个花盆啄完了就换另一个花盆。
后来女作家睡醒了,又开始画书签,小鹦鹉站在女作家肩膀上,一起观赏。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小鹦鹉依然看着主人,毫不厌倦!
“叮铃铃。”下课铃一响,我就拿起书包冲出教室,直奔车站。此时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回家。
匆匆买了车票,便三步并作两步跨上那辆橘黄色的班车。真幸运,我是第一个上车的,因此找了个好座位;但同时又是糟糕的,因为这辆车不可能只搭我一个人,因此正在等着一个个慢吞吞上车的人。“真该死,第一个上车有屁啊!”我心里暗骂道。就在我自顾生闷气的时候,车上已渐渐坐满了人。这时候,一个穿着红色校服的女同学坐到了我旁边的那个位置。她个子高高的,看上去应该比我年长一两岁。我不屑地看了她一眼,便把头扭向了窗外,心里烦的时候真是看谁都不顺眼。
车终于启动了,开始倒计回家的时间。一个多小时,此时我才知道有多长,有多难熬。烦啊,我不安地扭动身体,不时碰到了她。可她也不介意,反而向过道边挪。这样一来我倒不好意思了。没多久,她便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杂志来看。
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我心却越来越烦躁。我一会儿看看窗外,一会儿又瞟瞟车内的人。她注意到了我的举动,依旧安静地翻阅她那本杂志。不经意间我看了一眼她那本杂志,顿时那本杂志就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可我又不敢堂堂正正地去看,只是假装端坐着,咳嗽两声,用眼角的余光去看。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好象察觉到了什么,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呀!怎么办?她知道我看她的杂志了,我心里六神无主,场面真尴尬啊。过了一会儿,那尴尬的场面消失后,她坐正了身子,并把那本杂志往我这边挪,然后再看我一眼。我当作若无其事地咳嗽两声,目光在车内车外到处游离。待她又看杂志的时候,我又把目光放回到那本杂志上。从这以后,她每看完一页就用眼角的余光看我,见我若无其事地东装西望,她就翻过另一页,然后我重复之前的举动,心里却莫名地感动了。我一直重复那个动作,直到看完那本杂志。
时间过得真快,汽车到站了。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谢,她就已经不见了。这期间我们没说过一句话,可是她那本杂志以及翻杂志时用眼角的余光看我的情景,我至今也忘不了。虽然我不知道那本杂志是什么以及她的名字,甚至她的相貌我都记不了。但是她却雕刻在了我心中,成为一幅永不磨灭的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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