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小华。今天值日,我会把小龙的名字记下来。因为,我不记他的话,他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误。我相信,老师会支持我的。如果同学们责怪我的话,我会告诉他们,我这是在帮小龙,也是在帮咱们的班集体。如果我没有记小龙的名字。我们即使得到了纪律小红旗,那也不是我们真正的荣誉。那是我们用谎言取得的。
我们做人要诚实,“诚实是金,努力是银”。做事要不讲私情,要做一个合格的、值得老师信任的值日生。
我告诉别人我喜欢阴天,喜欢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喜欢均匀柔和的白色天光从天幕渐渐浸染下来。
其实一切都反了。
事实上我害怕阴天了里那股阴冷的味道,因为我的激情会被屋外不痛不痒病怏怏的天气吸收殆尽,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
我喜欢阳光明媚的日子,阳光照在皮肤上热辣辣的感觉异常清晰,我可以一边挥动羽毛球拍一边幸福地流汗。
这是小四说过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看了太多小四的书受到他的影响太大,还是我本来就是如此,总之看到他这句话时我愣了三秒钟,然后我有种找到知音的激动感。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在说我。我喜欢晴天,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暖暖的感觉,这于我是一种幸福的享受。不过我觉得我和小四还是有不同的地方。因为我想我并不很讨厌阴天,只是吹起冷风时我会忍不住皱起眉头。阴天的风很可怕,冷冰冰的,恐怖的寒意直穿到骨子里,我一直在想地狱的风是不是这样的。阴天会让我失去所有的活力,真的像小四说的那样,阴天其实是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每到这种时候我就有种想自***的冲动。
说实话我觉得夏天的日光也很可怕,我喜欢晒太阳,但并不代表我喜欢被烤焦。我喜欢淡淡的阳光,不冷不热,但是很温暖,不会像夏天的阳光那样刺眼明亮,相反的,就像一个温暖的\'笑容,让我觉得很安心。
小四走的是极端路线,我是走中间路。
我喜欢在有风的晴朗的中午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晃悠,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这句是抄袭前面的~~~~~~~),我的长头发在空中飘扬得很好看。阳光轻快地洒下来,接触到我脸上的皮肤,我很享受地闭上眼睛。阳光照在我脸上的时候,总会让我产生一种想睡觉的感觉。
如果把一个人的心情好坏比做阴晴天的话,我觉得小四的阴天总是比晴天多。我在他的书里看到了太多莫名的感伤,太多青春的伤口和他的无边的寂寞。他笔下的人物或善良纯真或干净忧郁,这点不重要,但到了最后的结局是接近残酷的惨痛。而他的文字里大片大片的忧伤弥漫,寂寞的灵魂飞扬。作为一个乐观的人,我不能理解他的忧伤,青春本应是激情快乐、充满幸福的,为什么他文字里的青春竟是这样地忧伤疼痛?在我的世界里,阴天和晴天是成正比的,受到小四的影响,我有时候也会感到没由来的忧伤寂寞,这是我哭泣的理由之一。不过我和他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很率直,心情不好的时候决不会勉强自己在别人面前强装笑脸,而是像个孩子似的大哭一场,这样所有的不快乐就都会消失不见。小四很不快乐,可是他在别人面前永远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这样的本领我学不来。
所以我只能在很多人面前对着天空大喊:“我爱晴天!”
今天,我们准备去青岛中山公园,因为那里不仅有绿地可以休闲、玩,听说,还有很多小朋友可以玩的项目,我们决定去尝试一下。
在中山公园玩了一会,我们在散步时,到了公园的欢动世界,我惊讶地看到一个姐姐在攀岩,她太勇敢了。我也要尝试一下,便同妈妈商量,妈妈也想让我锻炼一下,同时有些担心,旁边阿姨说,可以的,于是,妈妈就点头同意了。
攀岩的工作人员在我身上开始套上绳子,喊了一声“开始”,就开始拉绳子,我用脚踩在第一块石头上,手扶着一块石头,一、二、三,上,一、二、三,蹬。这样,我用力爬了一段时间,停下来抬头一看,啊?才爬了不到一半。太累了,我在原地休息了一下,短短几分钟,我已经气喘吁吁了,高度还不到一半,我能不能坚持到顶啊?不行,我一定要坚持,想了想,我决定,不能只用手发力了,我开始把主发力放在脚上。想好了,我就用手拉着旁边的凹槽,用脚寻找最合适的用力点。不经意,我向下一看,啊,太高了,太可怕了!我停了下来。
“用力蹬,不,别害怕,小心,不,踩左边的,不,不是那个,上面…”只听下面的妈妈在不停指点。“加油,加油”妞妞也在下面喊着。我坚持出发了,终点就在前方了,我用力蹬着,用力攀爬,脸上的汗珠如雹子一般,不停地滴落,一、二、三,上,“啊”,我的脚滑了一下,底下的阿姨、妈妈都惊叫着,我也吓了一跳。但我平静了一下,决不能功亏一篑,我必须坚持,这是对我的一次挑战。我继续发力,用力拉住一块石头,尽力蹬着,爬着…。“啊,太好了,成功到顶了。”我高兴地喊着,我兴奋极了。
这次挑战,让我牢记心间,我的尝试对我今后的成长一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坚持就是胜利。
阳光透过树,波光粼粼的洒落在我的手上,呼吸着山间的纯净空气,不由想起了王鼎钧的《那树》,使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无数的人曾从它的身边走过,却不知道它经历了些什么。它曾看过万千的社会,在第一辆车经过它的时候;它曾延伸着它的手臂,在烈日炎炎中荫庇着人群的时候;它曾给人类带来希望,在台风到来却屹立不倒的时候。
那树,生长。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天空是蔚蓝的,它和很多树栽种在一起,这儿总是有很多人类,但是从来没有人伤害它。它也尽心尽力的帮助人类,用自己的根茎叶去回报人类带给它的生命。
那树,长大。它渐渐看到了很多人类的陋习,四周的大树倒下了,天空不再蔚蓝,一根根的烟囱竖立。它从不感到怨恨,它呼吸着人类带来的肮脏空气,改善这受污染的环境,用自己的力量去努力。
那树,苍老。它老了,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它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被人类所砍伐。它从不说话,沉默的走过它生命的尽头,它还一厘米一厘米的伸展着它的手臂,只为了人们那一片清凉。
那树,死去。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在蚂蚁国搬走以后,人类终于找到它的价值——让路。它仅在倒地的时候***了一声,那树死去了……
在历史这条长流里,它是无数事物的见证者,它为人们在夏日中带来阵阵清凉,它在城市中被沙尘吞没。
那树,没有抱怨,没有怨恨,没有后悔。《那树》这篇文章,深深的让我感动,让我们去感谢——那树。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越努力越幸运》这本书告诉我许多道理,这本书让我对命运的认识,让我如何从厄运困顿中学会坚强,让我对自己的认识。有些人觉得人生不公平,有的人出身富贵,而有的人出于贫困;有的人天资聪明,而有的人中庸;他们的差距真的很大,只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变好。在人生的道路最难的就是接受自己,承认自己不愿承认不愿面对的事情,而去埋怨老天为什么自己怎么失败,怎么笨。我可能最不愿接受的接受自己的胖,他们说胖的人不好看,没人喜欢。
我现在比较后悔管不住自己的嘴,现在长得胖胖的,因为这样好多同学都不愿跟我玩,我以前是个瘦瘦又可爱的女孩,因为在家乡时天天差不多走路或者跑去上学,而且都是吃些素菜后来妈妈把我接到这里后,天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零食不到一年我竟然长了20多公斤,到五年级后朋友就变得比较少,有时同学在我背后说我坏话,说我是小胖猪之类的话,那时我都快崩溃了,我不愿接受现在的自己,看了这本书后,我慢慢地试着接受自己,我对自己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不要活在别人的话中,我只要做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胖怎么了,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如何让自己变快乐。在生活中要自信去面对,自信是一种动力,足以让人变得更好;自信会让我们无所顾虑地奔向自己的未来,创造美好的自己,拥有自信,才能让自己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你见过一望无际的碧蓝海洋吗?你渴望去探索那充满未知的海底世界吗?就让我们跟随凡尔纳的脚步,一起畅游在《海底两万里》里吧。
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跟随林肯号奉命抓捕一只“庞然大物”,却没想到这是一艘先进的潜水艇,之后水手尼德。兰、康塞尔和主人公成为了诺第留斯号“自由”的俘虏。他们跟随着船长摩尔,欣赏珊瑚岛奇景、海底狩猎,在珠场与鲨鱼搏斗、“进军”南极、肉搏章鱼……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逃跑,自由与故乡是他们最大的渴望,在一次北冰洋风暴中他们顺利逃出,而诺第留斯号也不知去向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许多个夜晚里,当船的电光映照着波光粼粼的水,想象着会有成百上千的鱼群在你面前若无其事的游过,偶尔还会有一条令人惊悚的鲨鱼出现,周围的海藻在推动器的动力下摇曳着,贝壳类静静地躺着,那深邃的小洞里说不定还有某这奇怪的生物……我也真想去那个奇妙的海底世界遨游啊!
令人感到奇怪的不仅仅是故事情节中脾气古怪、有时善良有时残暴的船长摩尔,他痛恨人类社会却时常像人们伸出援手。还有令我们更为惊叹的是,作者凡尔纳的小说幻想不仅仅是凭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还隐隐透出一些科学的依据,例如强大的电的力量和潜水艇已经成为了现实,并且登上南极已经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了。这是多么神奇的“预想”!
在《海底两万里》的游历里,我们不仅领略了别具一格的海底美景,各种奇异的生物,更能体会的,还有他们值得学习的探索精神和坚定不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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