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生的密友,是心灵的伴侣。虽然对于有些人来说,书也许只是一页页密密麻麻的文字而已,不免有些单调乏味,但是,书对于我来说,它是一道道美味佳肴,每一道都散发着它独特的`味道……酸我的书柜里有许多的感人故事书。至于我为什么喜欢它们,那是因为我觉得看这一类书,每看一遍都是在给心灵进行一次神圣的洗礼。这些故事里有友爱、勇气、亲情……每次阅读完之后,我都会为文中的主人公所感动,鼻子也一阵阵发酸,有一种即将要流泪的感觉。这类书的味道是“酸”的。甜 童话书一直是我的最爱。在读童话时,我会感到双眼是那么配合,心灵是那么默契。在看童话故事时,我可以尽情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旅行于一个奇幻的国度——看!面包会逃离主人的房间,热气球会独自环球旅行;海下居然还有一个小城……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奇妙,让人在阅读的同时感受着无尽的快乐。所以,童话书的味道应是快乐的“甜”味。 苦有的书带给我的却是一种苦涩的味道。那是我在看《红楼梦》时,看到宝玉聪明灵秀,以一颗纯真的心对待他身边的人,极力抗拒封建主义为他安排的传统的生活道路。他尽力逃避参加各种的交游和应酬,可他无力冲破封建礼教的桎梏,看到这,我对封建社会产生了十足的厌恶感,也为宝玉生活在那个社会感到深深的悲哀。这类书的味道是一种浓浓的“苦”味。 辣在我较无聊时,我喜欢看一些侦探小说。这类小说里,每一件案子都是那么天衣无缝,让人觉得作案人的作案手法太不可思议了,简直令人无法相信。可是,那又如何?来吧,跟随福尔摩斯、名侦探柯南等一起一步步去解开谜团。每当读这一类书时,我的逻辑思维能力也会跟随小说的剧情发展渐渐提高,心情也跟着案情的发展不断的变得紧张。读完这种书的感觉只有一个字——爽!因此,这种书的味道是让人感觉超爽的“辣”味。书,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同的味道,每一种味道都各有各的特点。当然,只有用心去,才会品尝得到。
每当看到书桌上那封面破旧、发黄的书,便会想起一位从未谋面的旧交。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我愉快地度过了艰苦的初三生活。
在临近中考的那段时间,班上没有一个同学不争分夺秒的学习;没有一个人不是每天埋头在书海中;没有一个人桌上不堆满书。走进教室就像走进了一个书中的世界。但过于盲目地读书只会让我们感到疲惫乏味领悟不到书中的真谛和乐趣。再老师的指导下,我选择了一个既能提高阅读兴趣,又能从书中“收获硕果”的方法——以书会友。幸运地,在我的“导师”——《鲁滨逊漂流记》的指引下我找到了新笔友。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鲁滨逊勇于冒险,热衷于航海。在一次意外中遭遇暴风雨,所乘船只翻沉,船上的人大多数遇难,而鲁滨逊孤身一人被海浪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援救无门。在这样环境恶劣的荒岛上,他靠自己的意志生活了28年之久,而且还解救了野人“星期五”并结为朋友。最终遇到途径此岛的商船,得到船长的救助,回到英国。
在阅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信心倍增,并确信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坚持到底,决不放弃。而笔友在回信中则提出质疑:若这般不幸的事情发生在自已的身上,又有谁真的能坚持得下来呢?
我迫不及待地回信,道:“坚持还是放弃是因人而异的。积极向上的人,对理想与目标的追求,就是他们坚持不懈的理由;甘于平庸的人,碌碌无为的生活着,只会让自已的生活更加平淡无味,要坚持某件事就更不可能了。同样的道理,鲁滨逊在面对困境时,以乐观的精神,知难而进,为成为航海家锲而不舍地生存下去。所以理想、目标与追求是坚持的动力。”不知不觉间新朋友已回信:“你说的没错,有追求才有动力。鲁滨逊为能航海探索,寻找财富而奋斗。你即将中考,也要为能考上好的高中而奋斗。加油!”
又过了一段日子,然而在面对度日如年的初三生活,我有了几分惘然。虽然我一直都是孜孜矻矻的读书,但还是没能提起阅读兴趣。如何阅读才能有滋有味?期盼已久的好友的回信终于到来:“我认为读书不应该盲目的死记硬背,全盘接受;而是要像品茶一样慢慢品味,领会其中的深意。要以‘拿来主义’的态度去接受书中的内容,要挑着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书要精读,抓住要领,吸收书中的营养;若是以走马观花的方法阅读,很容易会将书中的内容误解。如:我读《鲁滨逊漂流记》后学会了做事独立自主,不要总是依赖别人,鲁滨逊在孤岛上靠自已的劳动种了水果和粮食,造了小木筏,建了羊圈和木屋。因此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伴我成长;书是引路的明灯,在我感到迷茫时为我照亮前行的路;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关于书的重要性我也无庸赘述了。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向来厌恶阅读的我,不知何时竟也痴迷上了品味文章。在书的世界中遨游,《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令我找到了智慧、快乐和友谊。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不知你是否也在回味那段彼此在书中畅谈的日子?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人的外表像是书的封面,人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书的内容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人都用一支神笔,撰写着自己人生大书。也许,一天就是一页,一年就是一章。有的人将鬓发写白,成为智者;有的人将生命写红,成为英烈;有的人将声名写紫,成为“大款”;也有的人将良心写黑,成为奸人。直至生命终止,这部大书才算脱稿***青。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虽然封面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虽然封面如金似玉,内容却不堪入目。所以,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美丽的封面,也不要怨父亲没有给你绘出漂亮的插图。自己这本书,终究要靠自己来写--用你的智慧和勇气,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都是匆匆过客。雁过留声,人过留书。神仙皇帝渴望其书名垂千古,文臣武将渴望其书流芳百世,凡夫俗子也希冀其书世代传承。寿高之人,书自然很厚,但也未必精彩。命短之辈,书无疑很薄,但有的却句句箴言妙语,页页经验人生。
人生如书,每个人的一生,每一个人走过的路,都可以在人生之书中找出相应的章节来,所以人生必定是一本书。
每个人不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用自己的行为作笔,时间为纸,在人生的道路上书写着一页页或平淡无奇,或波澜壮阔的无字“天书”……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件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组成一段段章与节,当这本人生的无字“天书”落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合上书,组成一部长篇鸿着,留给后人去解读。
别指望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精彩纷呈、绝妙无比,但只要是用心去感悟了,留下的总是最值得留的,当然,也是留有遗憾的。
你在翻阅别人写的书的同时,你写的书也在被别人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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