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规则处处可见:钓鱼有钓鱼的规则,开车有开车的规则,排队有排队的规则……可是,这种种规则却经常被人忽视。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规则,我也不例外。
那天是星期六。我和帅仁杰还有其他同学,乘坐着他爸爸的汽车,驶向一处僻静的公园。
到了公园。只见那鸟语花香,一棵棵粗壮的大树上挂满了不知名的果子……我们在这儿兴高采烈地玩起了捉迷藏。我们玩的正高兴,突然,我被一片花海吸引了过去:一个平静的湖面上,几朵淡*的荷花盛开着,周围还绽放着几朵粉红色的荷花。它们有的含苞欲放,就像一个个大大的桃子;有的裂开几条小缝,犹如一个即将裂开的蛋;还有的完全盛开了,活像一个花仙子。我不禁走上前去。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它那娇嫩的花瓣,啊,柔软极了!我又用鼻子嗅了嗅,一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直扑我的口鼻,真香啊!摘一朵送给妈妈,岂不美哉!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伸出了手,准备摘一朵。可就在这时候,我偏偏看见湖中央立着一个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请不要摘花!”看着胸前那鲜艳的红领巾,我犹豫了:我是一个少先队员啊!少先队员应该遵守规则的呀!对,一定要遵守!想着想着,我便起身离开。可那荷花的清香把我拉了回来,我究竟摘还是不摘呢?我该怎么做?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我悄悄地伸出手,摘下了一朵开的最艳的荷花,放进了包里,若无其事地走开了,继续和其他同学玩起来。
到了下午,我回到家中后,便把荷花从包里拿出来,送给妈妈。不料妈妈见了后,脸色由晴转阴,厉声问道:“哪儿来的?”我如实告诉了妈妈。“如果你摘一朵,我摘一朵,花就会慢慢变少,后面观景的人就不能赏花了,你想过吗?我们现在应该爱护环境,遵守规则……”我听了,心里非常惭愧,觉得无地自容,真想找一个地洞钻下去。
规则,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如果没有了规则,世界就会一片混乱。遵守规则,我们每个人的义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句话真说到了我心坎里去。交通规则至关重要,与我们在马路边的安全息息相关,无处不在。“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每当我过马路,这句话就浮现在脑海,因此我都格外小心,生怕那样恐怖、令我毛骨悚然的画面重现在我的眼前。
那是个阳关灿烂的下午,安详而又宁静。我走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中。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如同雷鸣般的机车“轰隆隆”声,打破了这份美好的宁静。一辆时尚又耀眼的摩托车进入了我的视线。这辆车疯狂地在道路上飞驰着,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丝毫不受控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手握着车把手,一手拿着手机,似乎正谈笑风生地说着什么,一点儿也不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此时,对面的绿灯“眨了眨眼”,随即暗下去,像血一般的红灯亮了起来。可摩托车却一如既往地向前冲,没有一丝一毫地缓慢下来。只见那小伙子轻蔑的眼神扫了扫红灯,若无其事地冷哼一声。我真想走过去给那小伙子说教一顿,怎么可以如此傲慢地无视交通规则呢?难道那一排排摆放在道路两旁的交通宣传板都是摆设吗?连最起码的交通安全意识都没放在心上吗?正气愤地想着,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凶猛的“黑老虎”,它大吼一声,摇身一变,一辆庞大的货车稳稳地向摩托车驶去,摩托车也措不及防地向货车撞去……“快让开!!!”司机大声喊着。“哔哔”的喇叭声也毫不疲倦。
时间似乎定格了,我站在不远处,隐隐约约看到货车司机紧张的神情:瞪大了眼睛,汗珠“爬”满额头,嘴巴张大,几乎可以塞得下鸡蛋。还有那小伙子一副意识到危险降临却为时已晚,不知所措的表情,一身紧跟潮流的衣服被汗水湿透。我的手心沁出了湿热的、黏乎乎的汗水,可我来不及擦,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场悲剧即将发生。我想,想去拯救他们,拯救那个无知的青年,可我也深知,我无能为力。一声刺耳尖锐的刹车声飞快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接踵而来的是“砰”的一声巨响,世界仿佛在这一刻沉静了。我的心脏紧张地、毫无规律地跳动着。此时此刻幼小的我,第一次亲眼目睹一场车祸。血腥的画面,刺鼻的味道,议论纷纷的声音,一丝不落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我多希望着是一场梦,一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大祸的可怕的噩梦。我呆若木鸡地看着,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我捏了下手,手上传来麻木的疼痛感似乎正一字一顿地告诉我:“错,这令人发指的是现实!”我的脑袋似乎装进了蜜蜂,“嗡嗡”地响,肢体发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木然地看着越聚越多的人群,有的急急忙忙拨打120和110,有的指指点点,不知在说些什么,有的则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好像宁愿走掉的是自己。鲜红、恐怖的血在干燥的道路上蔓延开来,瞬间被大地吮吸干净,留下一道醒目的痕迹,还有一阵阵让人发呕的血腥味弥漫在空中,与这繁华的街道、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极度不符。伴随着警笛,我想起妈妈一叮咛,二嘱咐地告诫我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是啊,这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小伙子,还未尝过人生的酸甜苦辣,就离爱他的亲人、朋友远去了,他现在一定悔恨当初自己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只有遵守、重视交通规则,才能确保你在马路上的安全,才不会酿成这种惨不忍睹的悲剧。这件令人心惊肉跳的事令我铭记,我忘不了那瘆人的血腥画面,忘不了那只“黑老虎”眼都不眨就吞噬掉无辜生命后的洋洋得意,更忘不了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可怕后果!
全国在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死亡的同胞不计其数,多少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丧失宝贵的生命,多少个家庭因交通事故而家破人亡。谁还认为交通规则不重要?
交通事故不可小觑。人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也许就在不经意间的违反交通规则,就有可能被无情的车祸掠夺。让我们呼吁: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安全出行!
近日,广州有三大地块拍卖均以底价成交,调查发现三地块的条件门槛都很高,此事被业内质疑拍卖为“内定”。对此,土地交易登记中心新闻发言人予以否认,并称只有一家公司参与竞标。
别以为公开招标、公开征集受让人、公开交易就没有暗箱操作。“聪明”的操作人,照样可以在“公开”中寻找到能够暗箱操作的“通道”。而设置门槛,则是操作者们最为常用的一招,这也被称作是公开招标的“潜规则”。
就拿广州市最近的三宗土地交易来看,从表面上看,公开挂牌、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程序一项没减,手续一个不少。但是,仔细分析,这些所谓的“公开”却被门槛这个“潜规则”牢牢地控制了。在三宗土地的交易中,不仅从资质、资产规模、开发能力、经营实力、办公条件、信用等各个方面设置了“照人画像”的高门槛,更重要的,还在不同地块附加了诸如“竞得人须在出让地块成交后30日内,按照琶洲村全面改造的要求与琶洲经济联合社签订《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开发商还应确保地块上大型商业中心于2010年10月底前开业”等的特别条款。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此前与相关地区、部门进行了长时间的接洽和商谈,不是对相应地块进行了长时间的精心研究,如何能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拿出令招标方满意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呢?又如何能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在一年时间内建成大型商业中心?毫无疑问,这样的条件和门槛,就是为事先商定好的开发商设定的。而“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这样的附加条件,就更是明目张胆的定向转让、内幕交易了。
这种以设置门槛方式控制公开招标的“潜规则”,又何止是发生在土地交易中,在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政府采购、行业准入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为了让已内定好的投标方、让自己的下属企业或亲朋好友以及关联人能够顺利地拿到某一企业的资产转让权、股权、产品供应权、商品服务权、土地开发权、经营权等,招标方一定会按照“取长补短”的方式,把“意中人”的长处充分发挥、充分突出、充分表达,而对其他投标人的长处则无限回避、无限掩盖、无限抑制,从而确保“意中人”能够顺利中标。
在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等活动中设置门槛、附加条件,说底就是限制竞争、限制阳光操作、限制公平,此种行为,不仅与市场经济完全背道而驰,与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是格格不入。
退一步讲,如果这样做完全是从工作出发,是为了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产品质量和服务、企业经营等方面,选择更具条件、更有实力、更能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参与,到也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很多类似的做法,其出发点并非如此,而是为了某方面的关系、某方面的利益,甚至夹杂着太多的个人利益、个人行为。
为什么近年来围绕土地交易、产权转让、政府采购、产品经营等发生了那么多的违法案件、一案件,很大程度上与公开招标中的这种“潜规则”也是分不开的。把这种“潜规则”比喻为“阳光下的罪恶”可能并不过分。
我们说,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避免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防止一和一。很显然,在设定招标条件中,照人画像、设置满足“关系人”的门槛和条件,是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平竞争所不允许的,也是市场经济所无法容忍的,更是党纪国法所禁止。
所以,对目前实际工作中比较严重的设置门槛这一“潜规则”,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禁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以还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以本来面目,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李大进:对诈捐骗捐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溪“有的人打着天灾的幌子,骗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我认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对违法者处于‘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的罚款不足以震慑违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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