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约书亚,或者像他的父亲对他的爱称那样,Josh,一个年轻帅气有才华的大学在校生,喜欢在宿舍自己创作录制音乐小样,可能有些阴郁,但影片一开始抓住观众耳朵全靠他的几段倾情弹唱。
Sam,Josh的父亲,一位积极乐观活力能***公司中层,帮老板谈成了买卖立刻兴奋得让儿子翘课一起庆祝,不得不说,一位好父亲。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显然这是个无聊的剧情,我也根本犯不上趴在床上费劲巴拉地写上几句了。所以说,Josh放了他老爹的鸽子,也就是没有听他爸的话商场汇合庆祝。作为父亲,Sam能说什么?失望是肯定的,但是这小子从小没少做叛逆的事情,所以还像往常一样,“下次不许了昂~”。
但是谁能想到,Josh这一次,叛逆大发了。
就在他爸在商场附近的酒吧里等他的时候,Josh所在的大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包括Josh在内的7名学生失了生命。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切值得庆祝的事情在此刻都与剧中演员的着装一样华为一片黑色。Sam因此与妻子分手,开始变得暴躁并对针对时间来访的记者们恶语相向。家传的叛逆基因驱使着这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搬出了别墅,住在一条拥挤狭窄的微型游艇上。
昔日光滑的面庞和西装领带再也不与Sam同在,取而代之的是凌乱的胡须和肮脏邋遢的牛仔T恤。妻子改嫁后将Josh的遗物交给Sam处理,本想扔掉了事的Sam无意中发现了儿子录制的一整箱小样CD。怀着对儿子的缅怀之情,Sam开始聆听并Cover儿子的音乐作品。距离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Trill酒吧,驻唱歌手们可以在台上表演自己的作品。Sam抱着玩儿票的心情唱了几首儿子的遗作,不出意料,没有获得台下听众的什么反响。但是歌曲本身,却打动了一个同样叛逆但热爱音乐的孩子的内心——Quentin。
几次上赶着的交流让Quentin和Sam逐渐熟识,两个人也商量着组成乐队一起演出。Quentin的编曲和配器才华让Josh的歌曲变得更加饱满、动听起来,乐队逐渐获得了很多听众和电台的赏识,Sam也从一次又一次的纠结中逐渐走出来,接受了这样的生活并且重新变得积极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结从来没有向乐队打开过,那就是这些歌曲的网友原创投递作者,其实是他死的儿子——两年前那场校园枪击案的凶手。
影片的`叙事并没有生硬地说出Josh是凶手,只是在对白中分很多次向观众明白地阐述了这个事实,以至于我知道以后还特意倒回看了几次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剧情。但实际上我没有错过任何剧情,只不过导演不想让这个事实太过确凿地被表达出来。
就在乐队即将声名大噪的前夕,Quentin意外知道了歌曲网友原创投递者的“事迹”,一怒之下离开了乐队将自己隐匿起来。已经将Quentin视作自己儿子的Sam此刻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他决定解放自己的心,同时也替才华横溢的Quentin解绑,让他重返音乐的怀抱。
影片的最后,Sam向台下的听众讲述了自己儿子的罪行,并且在情理之中的一片寂静中演奏了真正属于自己儿子Josh的歌曲。
Josh在影片中的角色既简单又复杂,从故事线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已故音乐创作型***手;但从影片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单纯、纠结、幸福而又不被人理解的孩子。当他被写满诅咒涂鸦的墓碑出现在银幕中的那一刻,我无法用一个或几个准确而不相互矛盾的词概括Josh,对一个在校园枪击案中***死6个无辜同学的***手,对一个用自己心灵谱写音符牵动他人心弦的歌手,对一个令自己父亲从光明堕落至地狱,又将父亲重新引向光明的儿子,谁又能说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呢?
对于Josh在扣动扳机那一刻的无情和残忍,Sam作为父亲用眼泪替他进行了忏悔;对于Josh收录在一张张CD中的灵感,Sam也同样作为父亲用笑容和激情进行了升华。这一收一放,让一部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片变得无比难以言表,以至于观众对于父爱的解读几乎可以抹***掉校园枪击案的残酷,相信这也正是编剧和导演真正想要表达的。何况影片并没有对Josh作案的动机做任何描述。
关于影片中Josh的母亲还有女友的戏份,个人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讲的,她们只不过为舆论正确做出了倾指之力,对影片真正要体现的主体影响不大,所以在此不做评论。
最后用一句观看过程中迸发出来的思绪做个结尾:出膛的子弹总有两个目标——他人或者自己;弦动的声音没有目的地,但总会准确地沁入每个聆听着的内心。
徐峥第一次用火,是烧前面大货车上的茅草;
第二次准备用火,是焚烧黄渤的尸体;
第三次用火,是为了救余男。
这三次用火,从乱用,到会使用,到会用,感觉就是经历了一个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
第一次,徐峥仿佛是初识火种的野蛮人,知道火可以用于焚烧,但不知道焚烧的后果是什么。
把打火机丢向装满枯草的大货车,虽然提醒了司机俩兄弟,但他没考虑过满车干草损失扑灭不了的后果。
在这里,火起到了人类给他最原始的定义的作用:焚烧
第二次,徐峥用火的意图是销毁,进化到了使用火这一阶段。到仍旧不会用火。
他希望使用火销毁自己的过错,希望一切随着黄渤的消失化为尘埃,希望火能带走一切,却从头到尾没想过投案自首,这是人之本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人很多时候是遵循本性来生活的,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等等,这些只有通过教化后才能改善。
徐峥在这次用火前后,不正是遵循本性而走么。
第三次,救人,这次是会用火。
上面说过,人要通过教化才能走向文明,而教会徐峥用火的人,是余男,或者说和余男在一起经历的事情,让他有了领悟。最终决定牺牲自己救下余男。
这时候我突然有种想法,火,或许象征着你手上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说,一切工具。
比如字,识字不算厉害,有的人可以用文字来引发战争,有的人可以用文字唤醒诗人。
《无人区》这部电影探讨的东西挺多的,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导演没才华,也不是导演被资本束缚住了手脚,是时局不让拍。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世界上存在这样把生命当做游戏的人,实在可怕,但似乎好多美国一些电影就喜欢弄这种,顶着一个堂而皇之的伟大目的,把一群人放在一个迷宫或者一个荒岛做一个生存test之类的,像网络游戏一样,接受各种任务和挑战,怪物,细菌什么的,一路不断有人死去,最后活着的人才能逃离,布置这一切的人是非常不人道的,人的生命不该是一种手段,而且,人性经不起考验和测试,所以,当十个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时,相互猜疑是人性正常的反应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初拿到这本《无人生还》,乍以为是一本常规小说。翻了下作者简介,顿时发现自己错了。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是侦探小说女王,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她的创作生涯持续了五十多年,共创作80多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著作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无人生还”的源起是一首童谣,“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作者将故事场景设置在一座无人到达的孤岛上,通过邀请信的形式,约了十位不同背景的人物来到岛上的别墅,为信里的“邀请人”服务。这十位受邀人,形色各异却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有着法律难以约束,但无法逃脱道德的制裁。最终的结果,十个人“离奇”在岛上死亡,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前来调查的警察也束手无策。
故事的最后,作者通过死亡策划者的自述,以“飘流瓶”的形式将故事真相进行了告白——这使得之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滴水不漏。用今天的“潮”语来说,就是细思极恐。作为读者,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的慎密构思与细致描述,特别是对人物心理和人物对话的口语化描述,令人不忍释手。
除了那有些冗长的姓名,《无人生还》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佳作,值得一读。
今天下午刘浩轩的妈妈到我们的教室讲课,而阿姨的主题是我感兴趣的“无人机”,她还带来了一架小型的无人机。
这架无人机“长”着八个旋翼,每个旋翼上都有一个小型螺旋桨和一个陀螺仪。下面还有两个可以接电池的线和一个可以充电的线。无人机有一些优点和缺点,它的优点是:就算无人机爆炸了我方也不会有人员伤亡;它就算跟敌军同归于尽我方的损失也能降到最低。而它的缺点则是:一旦没电机体就可能坠毁;如果信号被屏蔽那么飞机就完全不起作用了;而且它只可以装两个导弹。所以我想将来要制造使用时间更长的电池和无法被屏蔽的信号。我以后还想要发明可以装十个导弹的无人机。
今天我终于认识了无人机,还知道了一些关于无人机的知识。我长大以后要创造更先进的`设备,为人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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