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向往光与热,所以愿意奋力挣扎,冲破黑暗的桎酷;新芽爱恋雨与露,所以愿意经受风尘侵扰,舒展叶片;绿叶眷恋于树木,所以愿意陪伴其度过一载春夏秋冬,一轮雨晴雪雾,当它们被问为何如此,不过说一句,“我向往,我爱,所以我愿意。”
西边山脚的鸟儿向往东边天际的彩云,所以不顾饥寒风雨,毅然而上。纵使受伤,纵使落泪,在苍穹之下也无怨无悔。
他便是那样的鸟儿,费尽一生飞往高处。谈迁自幼家境贫寒,但其人穷志不穷。及近而立之年,他展开了国史的修订工作。探民间,访古迹,查典籍。前进之路风雨兼程。二十七轮四季镌刻了白纸黑字,也染白了鬓角的霜花。他以为他已经看到了璀璨的彩云,却又有狂风骤雨将其拉下——巨著被偷走了。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水,命运的折磨让其快要倒下,但他还向往着那一天啊。于是又是八年,从头再来,终成《国榷》。
因为向往,所以愿意忍受劫难,惟心中之志引导人生之路。而这之中的.苦难,便也甘之如饴。
儿子深爱着父亲,纵是无言也能静静陪伴,不须言语与呼号,物质与欣喜,便也有幸福。
雅士林逋时常执一双木桨,乘一叶扁舟游于西湖之上。隔绝了金钱与物欲,喧闹与繁华,惟有注月光为酒,化绿水为诗句,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世人当然不解,远离舒适的日子,来这里过清贫的日子图什么?而他却说:“吾志之所适也,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他爱这空山新雨,爱这碧波浅荡,便愿意抛弃世俗与浮尘,放浪形骸于天地间。
因为热爱,所以愿意趋于宁静,即使没有戏台上的一颦一笑,没有炊烟之下的欢声笑语,自然也能给其慰藉。
反观如今社会,所愿真源于所向、所爱吗?利欲熏心、铜臭扰人,人们多已忘了为何在这世上;竞争激烈,身不由己,还有谁能不顾他人言语凭内心做出选择?向往便攀登吧,无畏险阻;爱便追求吧,不需证明。
那么,“向心之所向,爱心之所爱,所以呢?”
1.词数:100左右:
2.参考词汇:房租Tent(n..
三个人走进商店,各自买了果汁,咖啡以及矿泉水,原因是他们各自喜欢甜味,又苦又甜的滋味,以及淡淡的感觉。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若三位顾客年岁相异,恰为少年,中年人和老者。那么该是少年喜欢那甘甜,中年人品尝甜苦之味,老者享受淡淡之醇吧。将这三味推之于人生,不亦妙乎?
我们在世上走着,都要经历少年、中年及老年三个阶段,从少年到中年的蜕变,从中年至老年的风化,不啻是身体的成长衰老,更是心智的成长,心境的渐变。
少年时,热爱那甜甜的滋味。少年总爱用美好的幻梦来裴点世界。这时候的我们,还单纯、还稚嫩,在激情中燃烧自己。我们“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可以自得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们徜徉在对未来的希望之中,年轻气盛,尽管“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是一个热爱美好的境界,是以,许多在少年时已崭露头角。“数学王子”高斯年轻时已誉满世界;年轻的丁俊晖向世界冠军叫板;仍带着稚嫩的郎朗正优雅地为人们送来悦耳琴音……少年时,不言愁,雄赳赳地向人生进军。中年时,已识了尝了那愁苦滋味,是以喜欢又苦又甜的感觉。人生至此,宛若一杯香茗,我们在苦味中挖掘甘醇。这又是另一境界。中年之时,事业与人生大都处于鼎盛之时,许多人生的无奈亦已尽收心底,氤氲出了更为成熟稳重的眼光看世界。“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中年就是一种继往开来的承接时期。携幼负老,中年又是个责任的时期。惟咖啡,苦甜参半,才彰显中年之况味与魅力。
到了老年,大约人生之百味已遍尝。互相帮助之甘甜,梦想之芬芳,责任给人的愁与乐,落井下石之苦极,过河拆桥之辛辣……最后糅杂成了什么?却是一瓶矿泉水。正如白色,其实是由七色汇聚而成。人生最高之境界,便在于饱经风霜之后,心底经过大风大浪归于平静。世界的风浪,击不起心底一丝涟漪。这便是真正的成熟,用一双真正宠辱不惊的眼看世界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只有这般闲适心境,才品味出清水中淡淡却浓郁的感觉。
人生必然是这样,渐行渐远。有言曰,少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中年看山不是山,看水亦非水;老年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此言得之。人生就是从单纯到复杂,又归于平静简单的周而复始。而我们要做的,是享受每一种滋味,感受每一种境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提纯生活之意义。
本文格式正确,意思表述完整,行文流畅自然。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注意长短句并用,还使用了以‘which,’引导的非限定性定语从句,从而使文章层次分明,富于变化,不愧为考场佳作。
I’m very happy to receive your letter, and I’m glad to hear that you will go to China to learn Chinese here. I have already found a fiat for you. It is on Fangcao Street, which is not far from Jianxin Chinese School. Bus No.11 can take you there, and it is one stop before the Chinese School. The flat is on the third floor with 3 rooms, one of which is bedroom, the other two are bathroom and kitchen. There are a bed, a sofa, a desk and some chairs in this 25 square-metres small fiat, and the rent is 500 yuan per month. Maybe this fiat is not as good as your wish, but I’ll try my best to meet your needs. If it is not suitable enough, write to me and I will look for another better place.
Hope you will come here soon!
All the best!
Yours,
Li Hua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可见无论是一沙一木,还是一叶一花,总在细枝末节处隐现端倪。
小小的蜡烛竟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它改变了整个山洞的环境,迫使那些斑斓的大蝴蝶只能另寻栖所。
一叶零落,便知秋天将至。的确,注重细节需要有如“尘”的心思。这是一门洞察世事的学问,并非机械地观察记录,也不是四处探听偷窥,而是以一种至情至性的眼光来看待万物。这几位朋友,在进洞前只有对大蝴蝶的好奇和探索,全无对生命的尊重,因而他们贸然点燃蜡烛。如“尘”的心思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心灵探索,并不是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征服。“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这是苏轼对于生命的大度。这位执铁板唱大江东去的真男儿,心中也有这种如“尘”的时刻。不过,此情并不令人费解,倘若没有这等如“尘”的心思,又怎能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绵绵无绝的佳句?
心思如“尘”,不仅需要“怜蛾不点灯”的大度与包容,还需要我们有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
当我们有了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时,才真正明白细节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力量,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看得更多,看得更远。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佛独具慧眼,从一花一叶之中,看到比凡人深得多也远得多的东西。懂得细节的人,往往能占尽先机。但凡有智慧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知性。同为凡人,为何他们会有这种先知性?究其原因,是他们触碰到时代的脉博和神经,从细节出发,观凡人之不能观,悟常人之不能悟。
细节,总是腐朽事物的报丧者、新鲜事物的召唤人。当宗法制度在第一个诸侯国被破坏时,当文字狱兴起、抓起第一个书生时,当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第一个民众时,当中国国门第一次被外国列强打开缝隙时,这些细小的迹象都预示着某种地覆天翻,而有智慧的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见微知著,迎接变化,抓住机遇,从而成为一个时代的先驱者。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但凡心中怀有大爱又能关注细节的人,必能为时代所成就进而成就一个时代。
职责——永不凋零的花
将士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国泰民安时依旧艰苦训练; 白帆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风平浪静时依旧鼓足勇气; 蜜蜂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丰衣足食时依旧辛勤工作。 而当那吃着鲜美的鱼的小猫依旧不忘职责去捕鼠之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们的职责是否该铭记于心。
职责是一盏明灯,它亮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让我们时刻铭记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当朋友把幼小的孩子和丢弃给他时,他明了自己身上那份卸不下的职责,从此,他日夜奔波,将汗水汇成了一条长长的河,滋润着朋友家人的心田。然而生命对于他过于苛刻,朋友的妻子患病在床,年幼的孩子又需要照顾,他还要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所有的艰难一时间都重重地压在这个并不健壮的男人身上。这时的他就是抛弃他们而寻求自己的生命之美本无可厚非,可这个伟大的男人从未忘记过那份职责,他坚强地承担着,用自己的行为谱写着一首充满仁义的职责之歌。他就是朱邦月,一个感动了千万人的牢记职责的英雄。
职责是一朵芬芳的花,它开在我们人生的各个角落,让我们时刻感受着它的芳香和美丽。在四川地震中,一个中年男子为了自己的职责护住了身下的四名孩子,他似乎微笑着感受着人么用无限的崇敬为其铺就的天路,那路旁的花朵是孩子们的微笑,那芬芳也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任时光流逝岁月变迁,他那份为了职责而奉献的精神将成为永恒,在这个世界屹立成一座也不退色的丰碑。谭千秋,这个在危难之时固守职责的人民教师所带给沃恩的感动,将如其名字般千秋永传诵。
职责是一曲悠扬的歌,它回荡在我们生活的不同阶段,传诵着我们不同的生命之美。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忠诚之语付出沉重的代价,宫刑这个折磨着他的灵魂和身体的酷刑,如一把扎在他胸口的刀,让他生不如死,但就在这最痛苦之时,他没有舍弃自己的职责而安度晚年,他忍痛写作,为了“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的职责,为了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苟且偷生,备受鄙视却著成了“史家之绝唱”。司马迁这个可怜的人啊,在巨大的痛苦中仍坚守职责,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情怀?
当我们拥有了可以不去捕鼠亦可以生活美满幸福时,别忽略了那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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