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宇琦,加油!”“田佳豪,加油!”下面两人的助威团高声呐喊着,场下的观众激动兴奋,场上的比赛也更加扣人心弦,令人手心不禁冒汗。
再有1分我就胜利了,可我只领先1分,如果输了这球,胜利就又渺茫了。我不禁愣住了,不知道这重要的一球该怎么发?这时对方催了,“想啥呢?赶紧发!”我一咬牙,把心一横,发了个上旋球,结果对方看了出来,立马来了一板大力扣***。角度太大,几乎不可能接到,我立即用尽全力跑了过去,一跃,球拍把球碰了过去,我也摔倒在地。只要对方打回来,我就不可能再接住,因为我根本来不及从地上爬起来。就在这千均一发之际,没想到球却擦了边,对方马上傻眼了。我激动万分地跳了起来,差点把球拍都扔了。我终于夺得参加市里比赛的资格。
我爱好广泛。演讲,武术,游泳,跑步,画画样样喜欢,打乒乓球更是我的最爱。
初次接触乒乓球,还是去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乒乓球班。刚开始我对乒乓球并不喜欢,甚至学了一个月后还有些反感。每天都那么苦,教练特别严格,汗像洗澡一样往下流。不过我想不能半途而废,既然学就要坚持下去。暑假过后,我已掌握其中的奥妙,有了兴趣,又让妈妈报了长年班。一段时间下来球技突飞猛进,这才有了前面队内选拔的一幕。
乒乓球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有益身心。我觉得乒乓球与学习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只要你付出努力,就一定会进步,会有收获!
我上过的许多兴趣培训班,有绘画、舞蹈、钢琴、小记者、奥数等等,这可让我最为骄傲的是我参加语言表演的培训班对自己的帮助和提高。
六岁时,妈妈可能是见我比较喜欢看李咏主持的6+1电视节目吧,给我在市少年宫报了一门语言表演的培训班,从此把我带入了朗诵的世界。
在学习中,朗诵不知不觉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每找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或故事,我都会把它们饱含深情的朗读出来。
20XX年我参加蒲公英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比赛,我朗诵了童话故事“鹅和鹤”获得了广东(深圳)赛儿童组的银奖。
更可喜的是接下来连续两年, 我分别参加了20XX年第四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比赛和盛世中华20XX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比赛,我分别获得了广东赛区金奖和深圳赛区表演类第一名(金奖)奖。
我朗诵的丹麦作家安徒生的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以及汶川地震著名网络《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感人肺腑,使许多在场的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一次次的比赛锻炼,我越来越对自己的朗诵充满了信心,舞台也越来越足。
爸爸妈妈的朋友聚会,单位搞活动,都会邀请我做表演嘉宾,而朗诵成了我的主要表演内容,每次都会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朗诵技巧,妈妈又给我报了一个著名主持人语言表演培训的尖子班。
通过这个班级的学习,我感到:原来朗诵不仅仅要把文章表达清楚,还要通过语音、形体、节目主持、表演等手段,把口语和肢体语言用不同风格的艺术形式丰富地表现出来,从中让人感受表演艺术的乐趣与内涵。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现在已经成了这个尖子班的尖子生!
现在,我还将自己朗诵学到的技巧运用到英语口语表达中,当听到老师表扬我语音正确、语调自然流畅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另外,我会在网上收集下载一些著名主持人的著名朗诵作品,如:孙道临朗诵的朱自清的作品《春》;丁建华朗诵的巴金的作品集《繁星》等等。
我的MP4专门有个文件夹,里面有许多百听不厌的中外文学朗诵作品。我从这些声情并茂的朗诵里面,不仅丰富了自己许多课本里面还没有学到的文学知识,还让我享受到了朗诵给自己带来的语言艺术。
换气,哪里要快,哪里要轻……我不断遨游在朗诵的天地里面,朗诵就是我一生中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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