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死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It was sunny and very hot today。I got up early and helped my parents cook breakfast。 Then I washed the dishes and cleaned the room。 After a short rest I did my homework in the morning。 In the afternoon I went swimming in the nearest swimming pool with my friends。 It was really cool to swim in such a hot day。 I surfed the internet and read a storybook in the evening。 I really had a busy and interesting day。 今天天气晴朗比较热。 我起得很早,帮父母做早饭。然后我洗碗打扫屋子。休息一会后我上午做作业。 下午我和朋友去我家最近的.游泳池游泳。 在如此炎热的夏天游泳的确很棒。 晚上我上网、看故事书。我今天很忙过得很有趣。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资料。
在平常学习中,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问老师有时不方便,问家长有时他们不懂。而网上有许多资料,可以帮助我解决疑难。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一个玻璃杯盛满了水,把手捂在玻璃杯口上,倒过来,快速移到玻璃茶几上,而玻璃杯口在玻璃茶几上水不流出来,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件事——看到不知道、不明白的问题就上网查一查。这时我开始上网,我终于醒悟了,原来是大气把水托住的原因呀。
上网查资料很有意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One day, Paula and Richard decided to make a kite.
First they went out and found two straight sticks of the same length. They brought them back home and tied them with a piece of string into the shape of a cross. Then they took some string and used it to tie the four ends of the sticks together. Then, they spread some brightly coloured paper over the frame and glued it around the string.They stuck a tail made of paper to one of the corners, and tied a long string to the centre of the kite.
On the next windy day, they took the kite to a hill near their house and flew it.
一天,保罗和理查德决定做一个风筝。
首先,他们出门找了两根一样长的直木棍。他们把木棍带回家,用一根绳子把它们绑成十字形。然后他们又拿了些绳子,把木棍的四个顶端连在一起。然后,他们把一些颜色鲜艳的纸涂上胶水,粘在风筝的框架上。他们将纸做的尾巴粘在一角,在风筝中间系上一根长绳。
在接下来的一个有风的日子里,他们就在家附近的小山上放风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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