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说道,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然而,浩浩汤汤历史中记载的却是被人们称为“妖孽”、祸国殃民的妲己,大臣口中“狐媚惑主,谋朝篡位”的武则天,有倾国倾城色去误国灭朝的陈圆圆。读完《美人何处》,才知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柔情似水的女儿也有男儿般的铁骨铮铮,命运多舛的女儿也有男儿的执着坚韧,只得问一句“铁马金戈天下,改朝换代江山。成王败寇尽男儿。因何将祸水,长与女儿担?”
一句偈语“成住坏空,人生长短,并无别事”落在书的'封面,让人沉思片刻,人生的“成住坏空”男儿如此,女儿亦如此。褒姒、小龙女、杜丽娘、鱼玄机这些传奇的女子都在《美人何处》里出现过,而我想提及的却是让我为之心悸的王宝钏和林徽因。都说人生禁不住等待二字,而宰相千金抛却荣华苦守寒窑十八年,只为当年山盟海誓,只为见心爱的人一面。一份执着的信念,一颗坚定的心,让一个从前的金枝玉叶不得不背负整个家庭的重负。即使年岁渐加的她不再粉面含春,即使她飘逸的青丝早已成为白发,但一个有情至此的女子如何不让人感喟。都说:“情不知所以起,一往而深”,宝钏的至深情意也算是终有所获,平贵与她的再度重逢便是最好的见证。林徽因,那个从人间四月天里走出来的女子,才情横溢,堪称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奇女子。但让人们真正记住她的不是她那动人的容貌和曲折的爱情经历,而是她建筑师的身份。为了保护北京及其他地方的建筑,她和她的丈夫四处奔走,为了国家利益,她坚韧独立地去对抗顽固蒙昧的现实,即使四处碰壁,伤痕累累她也在所不惜,因为一盏忠贞的爱国明灯始终照亮在她的心头指引着她前进。
“谁说女子不如男”,在男权社会中女儿们尚如此有情有意、忠贞爱国。而今男女平等的社会中,我们必将迈步从头越,学习和汲取她们身上优秀的品质和精神。我想《美人何处》里的美人若只是外貌美未免太过于肤浅单薄,她们真正的美应该是那更为闪烁的女性的光芒,也许她们的传奇不再,但散发的精神却历久弥新。
无论何时何处,情谊之深,爱国之重,男儿有,女儿亦有,天下之事,匹夫有责。
童年的理想:只是一次智力,无关理想本身
在我小的时候,大人们常摸着我的头亲切地问我比如长大以后要做什么之类的问题,那时的我总是挺起胸膛大声说,长大以后要当一名科学家或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之后大人们便高兴地夸我有志气。
老实说,那时的我并不确切地了解科学家或解放军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职业,只是幼小的心灵里明白,一个想当科学家的孩子必定是个好孩子……书上不都是这样说的。大人们也不明白,和一个世事不通的孩子讨论长远的志向是多么的不切实际。我不知道别的孩子是否和我一样,然而在我,严格说,少时是没有什么远大理想的,如果说有,大约也只是简单到,只要爸爸妈妈喜欢、老师喜欢就行了。
当我渐渐长大,我终于明白,科学家原不是那么好当的,大人们似乎也不曾放在心上。童年的影子渐渐淡去,那些崇高得近乎可笑的理想被我放置在抽屉里。然而严格说,那些算不得我童年的真正理想,我原没有当科学家的野心,无非是众多小孩在孩提时都必须面临的一次智力考试,无关理想本身,真正的理想是以后才有的.事。
少年的理想:真正属于自己,那是生命的全部
我想,无论是伟人也好凡人也罢,理想大约都是建立在兴趣之上的。有一段时间,我发疯似的迷上了绘画,我几乎用父母给的所有零花钱都买了和绘画有关的东西,每天我都花上大部分的时间来练习绘画。我老早就知道达·芬奇画蛋的故事,于是我也学着把一只鸡蛋放在桌上,进行锲而不舍的描摹。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和达·芬奇一样,成为伟大的画家,我的作品也能作为稀世珍品被人们收藏。终于有一天,我将我画得最满意的一只"蛋"拿去参加县里的少年儿童绘画比赛,我梦想我会和达·芬奇一样因为一只鸡蛋而成功。
然而在大赛揭晓那天,我在县文化馆那一幅幅展出的作品中寻了一上午,也没有找到我那只心爱的"蛋"。我彻底地失望了!于是我怀疑起评委是否公正,我怀疑达·芬奇是否真因为画一只蛋而成为一位名画家,最终我怀疑自己是否有绘画的天赋。
在我小时侯,家中住在一个单房,在时在整个小区流浪猫流浪狗在巷子里自由自在,小区也应它们的存在才使可恶的‘小偷’----老鼠龟缩在小区外的一片草丛中,时间像沙子一样流逝,一种病毒向死神一样悄悄靠经它们。它们毫无防备,一只接着一者一只被死神拖下地狱,是神笼罩着它们,人们也开始厌恶它们,用棍棒驱赶它们,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痛苦折磨,肉体上的伤疤一点点增多,心灵上的创痕一天天变大,精神上的山峰一点点滚落。
尊重它们因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在小区,半晚星星在天空闪烁,一片片树叶在秋风的解松下在空中飞舞,菜地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新鲜,一个影子在这里痛苦的挣扎,发出了最后痛苦的***,最后在月光的执送下,永远的.沉睡在痛苦的回忆。
时间飞逝,太阳冲破乌云,草儿冲出了土地,鸟儿在树上唱歌,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病毒也在人们的努力下化为灰烬。人们一片欢欣。但龟缩在因地的老鼠探出了头,开始它们的又一次职业生涯——偷吃。从那以后,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总会留下它们的身影。在食物和沙发上总会有它们存在的表记。人们开始用各种方法来驱赶他们,卖老鼠药,卖老鼠贴。但在老鼠的疯狂进攻下,这些东西只是杯水车薪,春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被他们吞到了肚子中。人们愤怒,人们在危急时刻想起了那些猫狗,人们开始去找他它们。可是街上空空如也,再也没有它们的身影。它们都死了吗?不。他们没死,而是指因对人们的恐惧而躲了起来。终于,人们在一次偶然之中找到了这片地方,那里有一堆树枝。有着一个臭气的垃圾桶。一块块垃圾在发抖,地上还有几个死去的老鼠。它们在这片寸草不生之地。但这里没伤害他们的人们,也许这就是属于他们的世外桃源。人们唠叨这里。他们胆怯地后退,有的大声的吼叫。人们从那以后百般讨好讨它们,终于,它们赶走了可恶的老鼠,人们也终于和它们和谐的生活。
这些集中的往事,刻在了脑海,这些昨日往事映入眼帘。
在我两三岁时,我从老家奶奶那被接到了外公家住。
我还记得,刚上幼儿园时,外公每天都接我上下学,帮我背书包,那时候,我早上每次都迟到,都是因为外公不忍心把我吵醒,只想让我多睡会。
记得以前每天上学前,外公和我总会准时去牛奶店报到,“一杯晨光牛奶,热的。”这是我小时候常常听外公说的一句话。
不管刮风下雨,外公都会准时把我送到幼儿园。好几次下雨时,我身上都没有一点水迹,转身一看,那雨水布满了外公的整个后背,那时我还小,不懂事,只能傻傻地看着外公后背的雨水而无动于衷。现在想来,外公真的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每当想起这事,我都会觉得很对不起他。
小时候时我很调皮,总喜欢睡觉时捏着外公的耳朵睡,这是我从小就有的习惯,而外公则唱着那夜曲《鲁冰花》哄着我睡着。
有一次,因为好奇,就想找跟爸妈睡的感觉,所以吵着外公带我回去,走到一半,我说:“阿公,我脚酸。”外公笑了笑,蹲下身子,我便趴上外公那宽厚的背,一直走到家。到家后,我就径直走到父母的床边,脱掉鞋子躺下就睡。
可是我却一直睡不着,大概是到半夜了吧,我开始想外公了,突然就哭起来,把父母给吵醒了,爸爸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想外公,我哭了,声音把弟弟也给吵醒也哭了。他们没有办法,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送她回去吧!
回到外公家那时,我使劲的拍门,叫着:“公,开门。公,开门。”不一会儿,外公走了出来,把我拉进去,和爸爸说了几句话,回去了。外公把我外套脱掉,笑呵呵地叫着我的名字,我一下子窜到被窝里去很快就睡着了。
小时候做的所有事,长大了才知道,那时候的'我是那么的不懂事。
如今,外公已经老了,听力也渐渐衰弱,有时叫一声阿公,他都没法听见,我也渐渐地长大了,往事谁也无法再现,现在能做的,只有放假时多陪陪外公,让他的晚年感受一下我对他的呵护,就像我小时候他对我一样。
往事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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