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用手艰难的像虫子一样蠕动着身体,用手抓住地向前爬着。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婴儿都远远的超过了孔乙己。从店里出来,手掌都磨破了。
孔乙己想自己一个堂堂读书人士,现在竟落到这样穷困潦倒的地步。想给别人打短工也没人要了腿折了。对了,可以去求自己的恩师,当时自己的恩师还说自己有几分读书天赋。
他便向自己的老师家爬去,但是他知道从这咸亨酒店到自己老师家有近一里来路呢!这对双腿残废的孔乙己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由于要跨过一个大水坑,这对孔乙己来说太难了,想要通过只有爬了。他一下一下地艰难爬行。由于乡下是土路,水坑也自然成为泥坑,爬过泥坑的他精疲力尽,浑身上下都是泥,太难看了。
过路的几个人看见了都哈哈大笑,并用手指着孔乙己对身旁的几个人说:“啧啧啧这不是自称为读书之人的孔乙己吗,现在怎么变成这般怪样呢?哦,这不是偷到了丁举人家的小偷大名鼎鼎的孔乙己吗?“孔乙己羞愧地低下了头,默默的受着人们的谴责,爬走了。
经过了千辛万苦,一步一步艰难地爬行,他终于爬到了自己的老师家。一路上,听到了村上的几个人在那里说自己老师的儿子中了举人,现在有了点儿钱。当他爬到自己老师家正当要敲门时,又立马缩回了手,觉得不好意思了。看那崭新的门和墙,那像火一样红的对联,新砌的围墙。显然是老师有钱了新盖了房子。
老师现在可是有气派的人了,也有面子,自己这般模样敲门进去,老师也不会帮自己的,一定会将我讥笑一般的。再说孔乙己也好面子就收回了手走开了。
天灰蒙蒙的,下大雨了,“滴答、滴答”,豆大的雨点儿砸了下来。孔乙己现在又饥又渴,还走了多半天的路了,都要累死了。他躲在一个破屋檐下,又冷又饿的蜷缩成了一团,慢慢等死
孔乙己的腿被打折,已无法站立。他坐着这手回到家,不顾这一身的泥,坐到炕上,用手拍打着腿,叹气道:“这下是真的完啦,一切都完啦!”
又忽地一个激灵,眼前浮现出一幕一幕,像播电影似的播着:他穿着长衫,手端一杯酒,店里的人都连叽笑带嘲讽地对他;他看到何家满柜子的书,眼冒红花,心想,这么多的书,他拿一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前脚刚跨进何家大门,后脚就被园丁抓个正着,脸红耳赤地争辩,却还是被打,而且是毫不留情面地吊起来打;他好心想教店里的小伙计识字,可那小伙计对他爱理不理,把他的好心当驴肝肺;他实在无钱可花,饿得头昏眼花,却不愿放下身段去乞讨,本没坏心,只想到丁举人家讨个人情,却因名声太坏被人认为是偷东西,打折了腿......孔乙己一瞬间开始愤怒、伤心、懊恼——他这辈子过得太窝囊了!本是考举人的料子,却落的这般下场!——可是——可是——一定要当举人吗?
孔乙己想到了东街卖猪肉的张三,他以前挺瞧不起张三,张三是个大老粗,说话满嘴脏字,可人家张三的猪肉可不是卖得越来越红火了吗?现在的张三有了二套四合院,老婆、小妾都是珠光宝气,让人不得不生羡!
孔乙己觉得自己一生没有想通的事一下子想通了!他要活下来,就要从头做起!对,现在就干。他用漂亮的楷书写下了几个字:孔乙己钞书。翻身下床,在门口张贴起来。他的老主顾本已不寄希望于他,但其中总有几个看他可怜,又来找他。他这下一点也不怠慢了,一笔一画,工工整整,老主顾不住地夸赞,他也有了从未有过的自豪感。
就这样,孔乙己钞书在这里闻名起来。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看到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在童年里有许许多多有趣的趣事,有件趣事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那时候我才6岁,我拿着一个红苹果吃,正当我吃的津津有味时,一个不小心把一个苹果籽吞进了肚子。我害怕极了,心想:苹果会不会在肚子里发芽,长成树呢?到时候我就会变成苹果树人了?我越想越害怕,都不敢想下去了。怎么办呢?到底应该怎么办?或许喝多点开水就可以把苹果籽给淹死,那样苹果籽就不会发芽了。于是我拼命地喝水,可是水喝得越多,肚子越不舒服,我只好哭着去找妈妈。妈妈忙问我怎么回事?我一边哭一边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哈哈大笑起来。我问妈妈怎么了?妈妈说:“傻孩子,苹果籽怎么会在肚子里发芽呢?任何食物只要吃进肚子里都会被胃消化,它不会发芽的。知道了吗?” “那我的胃怎么会咕咕叫呢?”妈妈说:“你是肚子饿了,肚子才会叫啊。”我听完后,破涕微笑地说:“我还以为我会变成一棵树呢!呵呵···”我就从冰箱里拿出一块蛋糕,一下就把它吃完了,妈妈说的真有道理,肚子吃饱了真的不叫了。
那充满幼稚和欢乐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多么令人留恋那一件件有趣的往事,好像一朵朵开放在我心中的花,无比艳丽,诱人!
凉爽的秋风划过地面,一行清泪却从他的面庞滴下,更显蓬乱的白胡子让他如一位孤苦伶仃的老人一般使人感伤。下半身巨大的疼痛把他又拖进了那无底的深渊。
“给我使劲打!你这个畜牲,竟然跑到我丁举人家里来偷东西,我叫你偷,叫你偷!”不住的抽打使孔乙己抽搐起来,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受伤的绳索已经把他吊在房梁上大半夜,腿上的伤口流出一缕缕殷红的血液。身体已麻木,也不知到底还要被打多久,不就是几本破书和笔墨纸砚嘛!有啥了不起,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过了一会儿,他就被扔在了路旁的小道上,夜晚的月亮将草坪照得格外明亮,似乎是要为自己探路。强忍着疼痛,只得一瘸一拐地走向远处。
几声萧条的鸟叫声打断了孔乙己的回忆,他慢慢地走向一处长满了狗尾草的草地上,轻轻地躺了下来,缓解自己的疼痛,暂时的休息让他舒缓了下来。他眯起眼,刚才的酒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两腮渐渐有了几抹红色,不远处,一个躺在地上的黄澄澄的窝窝头勾起了他早已消退的饿意。在确定四周没有人之后,他慢慢地爬向它,用枯瘦如柴的手把它拾了起来,用力一咬,一汪泪已经凝聚在了他的眼眶。他思索起来,若不是自己的品行与虚荣,也不会落到这种考偷东西度日的田地吧!真不该!真不该!孔乙己后悔了,他的品质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悄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天以后,一位老僧人碰到了蓬头垢面的孔乙己,当他听说了孔乙己的故事后,破例让他和自己共同修行。孔乙己听后对老僧人万分感谢,答应与僧人一起浪迹天涯海角。在诸多苦难之中,孔乙己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帮助了许许多多和他有着相同凄苦身世的人。当今皇上听说以后,大为感动,让孔乙己当上了县令,于是,他为当地的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并铲除了当时的许多恶霸。最后流芳百世,为世人所瞻仰。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到这片空地,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和高兴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
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走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坐在长凳上,也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它只对主人供它玩的小皮球感兴趣呢。现在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
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的琐在黄队,坐这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
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节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叉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
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跳自己清清楚楚能听见。
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却繁忙了,一直盯着球,看球究竟在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的小手在计算胜负,一边轻轻摇手,一边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的先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话说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之后,仍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但谋生无门,便时不时的在鲁镇的破庙中借吃别人供奉的食物。这一天晚上,风雨交加,又冷又饿的孔乙己在破庙中摸索着,突然,在一个角落里有东西闪闪发光,孔乙己赶紧爬过去一瞧究竟,原来是一个光盘。孔乙己忍不住用手去摸,谁知光盘发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孔乙己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孔乙己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全是陌生的人。他连忙向一位老人打听,老人告诉他,这是明朝,对门就是大名鼎鼎的范进范老爷府上。“明朝?”孔乙己大吃一惊。那位老人看孔乙己可怜,便动手帮他治好了腿,原来老人是著名的神医---李时珍。孔乙己千恩万谢,正当孔乙己要离开时,范进回府了,看到孔乙己,范进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不禁生出同情之心,于是就把孔乙己带进府邸中,两人交谈起来,曾经的遭遇让两人相见恨晚。谈着谈着,孔乙己便把一生的憾事——没有进学给吐了出来。范进手一挥,“小事,我来办!”孔乙己欣喜若狂,跪倒在地,不停的叩头。 在范进的“关照”下,孔乙己进了学,中了举,成为了“老爷”。之后,由范老爷做主,孔乙己成了范府的乘龙快婿。几年时间,孔乙己和范进都做了大官,他们狼狈为奸,横行乡里,祸害一方百姓。但不久,他们为一件事闹翻了,原来两人都看中了一件宝贝——一个光盘。两人吵了三天三夜,大战三百回合,最终老奸巨猾的范进道高一尺,得到了宝贝。
对于输给范进,孔乙己十分不满,他装出大义灭亲的样子,举报岳父范进贪污,可怜的范进很快被罢了官,抄了家,只得在街上乞讨。孔乙己重新得到宝贝后,迫不及待的打开宝盒,正当他准备仔细观赏光盘时,眼前一黑,又昏了过去。
真是造化弄人,孔乙己又回到了清朝鲁镇的破庙中,依然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但鲁镇的人们却发现孔乙己比以前神气了许多,他总是说一些人们听不懂的话:“我进学了,我是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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