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有的是一面之缘,但却令人难忘。
有一次,妈妈和她的没有们一起组团出去玩,妈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带上了自己的儿女。也包括我。我们一起坐在了一辆大巴车上,我靠着窗户边,旁边坐的是一个比我大个几岁姐姐。窗外有几座山,山顶上还有几个大小不同的风车,风吹过来的时候,它们偶尔会转起来。我看着窗外的景色,天是蓝的,风是甜的。直到看了不知道多久,我才注意到旁边的姐姐也在看风景。我看见姐姐的眼睛大有神,很纯洁的样子,无暇的像一颗玻璃珠子。不一会儿,姐姐也注意到我了,她一看见我就对我笑,她的笑容是甜甜的,很温柔的样子,好像对谁都是这样。她问了问我的名字,声音也很温柔,不一会儿,我们就聊了起来。
到达了目的地,我还是和姐姐在一起,这一次,我们是来看花的,各种各样的鲜花,一大片一大片的,我和姐姐在这花海之中闲聊,我们聊的很开心,特别聊得来,无话不谈,而且姐姐每次说话都是面带微笑,语气也很温顺,她笑的时候流露出的笑容真实,又平易近人。总是温暖到了别人。跟姐姐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放松,没有任何压力,我们在一起,就像是知己一样,很开心,她也总能知道我在想什么。
后来姐姐搬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们也很少见面,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姐姐那甜美的笑容。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人总是要死的,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重于泰山。这个人就是写《史记》的司马迁,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司马迁出生于黄河龙门。从小受父亲的影响,长大后,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他20年岁时到各地去游历,回到故乡后、父亲却因病逝世,为了完成父亲的梦想,他奋笔疾书。
而一日上朝时,司马迁被一场飞来横祸给降临在他的头上。他因替一位将军掩护惹怒皇帝,遭受了酷刑。他入大牢时,每天都遭受士兵的嘲笑、攻击、几次想到血溅墙头,但是想到自己的父亲便坚持下去,在狱中完成父亲的心愿。
终于司马迁用了十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一部鸿篇巨制《史记》这本书共有130多篇,司马迁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所敬佩,他把自己所遭受的痛苦化作一部《史记》。
人总是要死的,而有的人轻于鸿毛,有的人却重于泰山。作为一个被受到酷刑的司马迁,这句话一直激励着他。他奋力拼搏,书写着平凡而辉煌的一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司马迁。
所以我立志要做一个为了梦想,而坚持不懈的人。
我读三年级时,一位老爷爷常驻于西门外的一个报亭旁边,编织着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手艺品。
那位老爷爷的头发呈银白色,风轻轻地拂过,翻起一阵银色的波浪;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放出耀眼的光芒。在他缝线时,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用于编制的线,仿佛想把线看穿。他瓜子般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给人以沧桑之感。老爷爷身上总是穿着一套黑色的衣服,一副严肃而不可侵犯的模样。
他身上最令我敬佩的——是他那异于常人的耐心和忘我的境界。
一天放学,我特地跑去看了老爷爷。他正在编织一只花蝴蝶。只见,他先是用针缝出个固定的模样。接着,他又用令我眼睛难以捕捉到的速度绕着,缝着。过了一会儿,一只花蝴蝶的半成品被他穿着,缝着,绕着呈现在我的眼前。突然,他停下了,起初我还以为他眼睛累了要休息会儿。结果,我错了。他非但没有放下半成品,身板还一动不动。原来,这次停下是因为出了点差错——打了个结。他绕了绕,又穿了穿,还缝了缝,很好地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线打结。他又回到了忘我的境界里。这时一个人来买他手艺品的顾客,叫了叫他。他没有听见似的沉浸在属于他自己的编织世界里,伴随着自我的旋律缝着、缝着。那个人又喊了两声,这位老爷爷仍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那位急切的顾客。见状,那个人也只好静静地看着、等着。在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后,老爷爷终于松了一口气,放松腰板。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时间。啊!20分钟过去了!20分钟里老爷爷动也没动,这种耐心谁有?那一瞬间,我的心不住地震颤。那些看似简单的工艺,竟是要倾注如此多的耐心。
我佩服老爷爷的手艺,更佩服他那出众的耐心。想到这,眼前的老人在我的心中顿时高大起来。让我久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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