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以阅读为话题作文750字)

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以阅读为话题作文75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11 01:44:03
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以阅读为话题作文750字)

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一】

不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苦涩,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香浓。同是一杯咖啡,为什么会有两种体会呢?吾曰:心境不同。

读书亦是如此。不爱读书的人,如同不会品咖啡的人,读书时,只知其苦,不知其乐。爱读书的人,如同会品咖啡的人,读书时,能够品出书的韵味,能够进入乐之境界。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读书的乐之境界呢?

首先,要忘记苦境。当今的学生,大都说读书苦。固然,与升学的压力,扼***了学生们读书的兴趣,不过,一些学生们不会从读书中找到乐趣和价值,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古人读书,大多摇头晃脑,乐此不疲;今人读书,大多愁眉苦脸,见书生厌。古今之人读书时的心境为何会有如此的差异?不可否认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今快节奏的生活让人无法静下心来好好读书,久而久之,看到书就心烦气躁。我认为,这不是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这批新新人类的心境出了问题。

心不静,则难成事。不是读书苦,而是我们无法抑制那颗动荡不安的心。当今丰富多彩的生活,早已俘虏了不少同学的心。读书与娱乐相比,读书当然是苦的。此外,读书之悲苦,是因为我们太强调功利性。林语堂先生曾说过:“读书的本旨湮没于求名利之心中,可悲。”读书本是无功利的,带着功利之心读书,读书还会有趣吗?还是林语堂先生说得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看来,快乐读书的前提,就是安顿好那颗动荡不安的心。

关于读书,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去阅读,唯有如此,读书之乐境才会如“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样,令人豁然开朗。我以为,读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自己的眼睛读书,这是低级的阅读;另一种是用生命来读书,这才是真正的读书。只有用生命来读书的人,才是真正会读书的人。此时,读书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享受美好的人生。

只有畅游书海,我们的思想才会视通万里,思接千载,心游万仞,精骛八极。在书中,我们可以与自然对话,可以与社会对话,可以与大师对话,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古今中外,我们无所不去。在书中,我们可以认识孔子和庄子,可以认识屈原和文天祥。在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荷马与巴尔扎克,可以了解雨果与华兹华斯,可以了解卢梭与康德。最重要的是,通过读书,我们的人格得到了完善,我们的思想得到了升华,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甚至可以成为大师——没有一个大师不是书滋润出来的。

当然,对于我们来说,读书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我们太怕考试的分数低,太怕输,太怕老师和父母失望的\'眼神,太怕孤独。

如果书是帆,良好的心境是风,那么,读书之乐便是那探险的远航之船了。

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二】

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三】

阅读与书息息相关,而人与书的关系也很密切。据统计一个中学生在初中的阅读量能达到百万字以上。有的人可能从小就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正是这种习惯成就了他,令他未来的生活受益匪浅。

我的一位恩师就曾对我说过:自古以来,为什么古代的人大多数都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到现代却日渐衰落呢?那是因为那些古代名贤们日日夜夜与诗词、古文打交道,沉迷于文学创作,吸取经验,举一反三,这样日积月累下来,就达到了出口成章的境界。

我的作文水平现在在班里可算是名列前茅的,正是因为受了一个人的影响才有现在的成果。在我五年级那年,我曾有些骄傲的现象,每门科目处于中上等水平。正因如此,我拿下了全班第一的宝座。可我作文题是在我整张语文试卷当中做的最糟糕的一道题,简直做的一塌糊涂。正好当时,我的.表弟来到我家做客,我才从那种状态脱离出来。

那时的表弟年纪尚小,却已经熟读中外名著。当时的我趾高气扬,硬要跟表弟来一场知识竞赛。可当比赛结束后,我是后悔莫及呀!在比赛过程中,我的状态是一问三不知啊!表弟呢?却回答的琅琅上口。自打那儿起,我才真正走进书的世界。

读书是每个人一生中必做的一件事,当然这当中也可能包括一些名人。文学家鲁迅先生更是在他的收藏中留下了万卷书,直到现在还完好无损,这足以说明他对读书的爱好与习惯,和珍惜书本的表现。在美国的哈佛大学图书馆,你几乎可以看见许多大学生在这里看书。难道这些不是喜欢阅读的作为吗?

有句俗话说得好:饭可以一天不吃,书不可一天不读。这也可以说明阅读的重要性。在如今的社会上阅读也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了:在某些公司招工主要看你的文采,在一些学校基本都会有大型的朗诵比赛……是的,在阅读里我们可以知道更加广博的事,情感也丰富了,带给我们无穷的乐趣,滋润了我们的精神世界。

关于阅读的作文700字2篇【四】

《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作品,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今年暑假,我有幸邂逅,并仔细地读了一遍,让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这本书内容丰富,情节精彩,一波三折。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因勤劳,善良,勇敢当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期间曾收留了一个叫芳汀的苦命女人,得知她有一个女儿珂赛特被旅店店主收留,当芳汀死后,冉阿让便去德纳第家买回了受尽欺凌的珂赛特,从此他们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多么美好的结局啊!合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珂赛特和丈夫马吕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确令人感到欣慰。闭上眼睛,故事情节一一呈现在我眼前,其中有一篇故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就是第五篇——冉阿让的第二篇,文章《英雄血》刚和珂赛特认识的马吕斯为了反抗暴虐统治,和一些革命志士走上街头,在修建的垒中与f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这让我不由地想到了五四运动,这些爱国志士不都是为了祖国的事业才这样做的吗?我从心底由衷地敬佩他们,战争异常激烈,马吕斯身受重伤,被赶来的冉阿让救走了,而在这篇文章中,冉阿让的表现也再次让我感动,在这一次街壮大中,革命志士们抓到了一个暗探——沙威,他们交给冉阿让枪决,要知道,沙威曾陷害过冉阿让,可冉阿让还是把沙威放了。现在的人们都是有仇必报,可像冉阿让这样不计前嫌的人并不多,在这点上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可见,这篇文章虽短,可十分耐人寻味。

在众多人物之中,冉阿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很敬佩他,虽然他因偷面包被判9年苦役,但出狱后他改过自新,凭自己能力改变了海滨蒙特勒伊经济萧条的状况,当了市长。这就说明他其实很有才干。不仅如此,他还很善良,勇敢,当别人遇到困难,他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当别人遇到危险,,他舍生忘死,奋勇向前。在我看来,能表现一个人功绩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力,而是一颗善心,拥有善心,走到哪儿都倍受欢迎。

与冉阿让相比,珂赛特东家——德纳第就十分差劲。他猥狈,奸诈,贪婪,狠毒,当他收纳了珂赛特后,就不停地敲诈可怜的芳汀,一直到她一无所有,穷困潦倒,这是一个有良心人的所作所为吗?他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不仅如此,还对珂赛特拳脚相加,把这个孩子折磨地痛苦不堪,使我不禁对德纳第产生了无比厌恶之情。

这些脍灸人口的故事让我看出了当时社会统治的黑暗,低层人民对生活的无限渴望。同时,我们也应该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如果白白地浪费,那就太可惜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在生活中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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