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情人节都在年前年后,今年恰好在除夕的前一天。
还在重庆的时候,我就吵吵着问他怎么给我过情人节啊,这可是我们在一起有机会过的第一个诶。他答应那天会陪着我,我也满心欢喜的期待着。结果,当天直到下午他一直没有联系我,失落,失望,伤心,难过包围着我。中午的时候他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说什么烟花爆竹的事,后来又给我打,我直接挂了。吃了午饭,我在自己的卧室里,听着歌,微信里与她们聊着天,泪流满面。我觉得他怎么可以这样说话不算话,他应该是不爱我的,我有男朋友和没男朋友没有任何区别,我要跟他分手,再也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我发了短信,不要再联系了,并祝他幸福。然后继续听着-说散就散,感觉歌词就是为自己写的。突然,有人打开了门,他进来了,来抱我吻我,我都拒绝,可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他霸道的吻还是落在我的唇上,刻不容缓。任我无论如何也推搡不开,男人的力气,说到底真的要比女生的大。并威胁着要我跟他一起出去,否则,他就在我脖子上留下吻痕。我不好与他发生太大的动静,生怕我爸妈突然来了,也只好诺诺的答应着。心里的怒气与失落好像也在他紧紧的拥抱和霸道的吻里渐渐退去。
在车上的时候,他从后面拿出一个盒子,让我猜,刚开始我真不知道是什么,可能脑海里也一片空白,他让我看英文我也还是不知道。他问我最想要什么,我再看英文才认出了。原来,我是对他说过我想要那个牌子的口红,还故意吵着要他买给我。他问我给他准备了什么礼物,而我的确也是什么都没有准备,我只想着约好的今天陪着一起过。平时他上班忙,周末也难得有空陪我,所以每次他能陪我的时候我都觉得好奢侈。一起睡懒觉,一起去超市买菜,一起做早餐,午餐或者晚餐,甚至不想自己煮了出去撸个串儿啥的,我都觉得是最难得的时光。虽然偶尔抱怨他不懂浪漫,没有情调,羡慕别人家的男朋友,但陪在我身边的是他,不是别人。我希望他也学着小浪漫,偶尔给我惊喜,但我也会慢慢改掉自己的不足,不再那么倔强,不再因为很小的事情便揪着不放,闹得不可开交,互相伤害。
后来,我也知道了他那天来我家的时候带了几箱烟花。我想到昨年过年的时候他让我到他家团年,说晚上给我放烟花看,我没有去。今年,他直接送了烟花到我家,大年三十的晚上,我看到了某人专为我准备而绽放的烟花,心想这小子,还是GET到了一些浪漫的技巧呀!我开始懂了自己再不该事事那么锱铢必较,偶尔的小任性,小脾气,是可以在他面前撒撒娇,会觉得可爱。但太过了的任性和脾气,只会影响双方的感情,百害而无一利。循环往复的恶性循环,也会使感情疲劳。爱情同样需要保鲜,我不想再捣乱了,也不想再小家子气。但我还是会做他心里永远的小女孩儿,我给他说了,他也答应了的,哈哈。
前几天,找出去年七夕他送我的手镯戴上,晚上他下班回来,我故意露出来让他看,他平静的说:你不是说难看,不想戴嘛!我嘟嘟嘴,撒娇的对他说:不,我就要戴,你送的。我暗暗自责,那可是他送我的第一件七夕礼物,那时我还在泉州,他在重庆,他寄给我弟弟转交给我,可我真的一次也没有正儿八经的戴过,就刚收到的时候在手上试戴了下,便一直安好的放在盒子里。也直言不讳的对他说了,好难看。从没有考虑过他当时的内心感受,只徒自己心直口快。直到年前有次他从外地出差回来,给我买了只唇膏,我还是嫌弃他买的啥五颜六色的东西。我还是没有顾及过他的感受。我一直埋怨他从来不会给我什么小礼物的,不懂小浪漫。可他在我提出要求后有了改变,而我因为个人的喜好,便把他所做的都忽略了。我真真是伤人的高手,可怜了他。要是换我这性格,我定然做不到在他细心为我准备礼物后对他说出那些话语后还一如既往地对我好。他迁就我,忍耐我,没有谁该不该,但他却甘愿的忍受着。我觉得我也是时候该收敛下自己,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只有还没有意识到才会一直晚下去。
最近他还是会加班,他会照例给我发短讯说几点几点回来,我回复:好的,亲爱的。他也诧异了,说我怎么这么爽快了,我说我不这么爽快你不还是那么晚才回来嘛。对啊,我开始想通了,没人愿意加班,谁都想耍,可他为了工作,为了生活,每天都很晚才回来,而我其实就想他能够早点儿回来,不想他太辛苦,就对他晚回来不开心,便对他没有好言语,闹脾气,最后闹得两败俱伤。我初心是为了他好,可是却让他更疲惫。我既然改变不了他要加班晚回来的事实,何不欣然接受呢,他又不是去外面花天酒地去了,我得肯定他的辛苦与努力,体贴并默默地支持他,不能减缓他工作的辛劳,至少给他精神上的轻松愉悦。
“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就是一生的迁就与疼爱。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就是一颗体贴温暖的心。”
偶然看到的这段话,让我觉得尘世的喧嚣与浮华都是幻影,而世外桃源的净地便就在这话中显现了。我期望着一生被人呵护,也有值得被呵护的魅力所在。
我用一个白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了《情人》。我告诉自己,不要从中寻求某个故事,不用从中找一种情感或语言的刺激,只是晾衣服后、铺床单前,静静地坐到沙发上来,有力气就轻轻地读出来,没力气就默默地看。两个月前曾翻开过这本书,看了十页左右。我知道这本书,绝不能用如饥似渴的方式来阅读。从而这篇读书笔记,我也希望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不一定要为预设的读者写。
小学时知道《似水年华》,听名字以为是一部浪漫又深刻的青春小说,之后知道是意识流的,再之后有印象似乎是翻过,但肯定说不上去阅读。《情人》同样是先被我知道名气,知道王道乾翻译的文字有多美,然后我才慕名而来。
“情人”这个名字,以及一些人对全书内容所做的“越南殖民地上法国女孩和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的概括,可能都是不全面的,不过我也不打算说是不妥的。谁知道呢,也许所有的亲人,那想***死的、被***死的,都是为了把爱与死灌输在“我”身上,让我有那样一份与“情人”的唯一的感情;也许那炎热的天气、丑闻、多少年后觉得绝美的女子和树下徘徊的女疯子,都是为了让我“我”漫无止境的去想、去感受,去写一些别人可能永远无法明白的文字,去在黑夜里,并有一天在“我”的笔端,去思念“我”的“情人”。一切以此为因的果,一切以此为过的因,都可以种在这本书里,都可以结在这本树上。所以,也许,单独是情人。
一个人,是否需要勇气,或者还有经历、环境、心情,才可以讲出一段被人称为丑闻的自己的故事。不加辩解,不加情节,甚至称不上诉说。只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和生命里其他时间相关联又可能很不一样,有学校,有妈妈,有两个哥哥,有一副永远忘不掉的自己的形象,有一个世界之外的天地,有一天我忽然想说了,就一下子都说了。
没有语言,没有引号,都是我说的,我的回忆说的。也许有人会读到,记得一些人物,一些情节,但不见得懂得我的想法、明白我的领悟,那都是专属于我一人的。因此我自由地写,写绝望,绝望是我的世界,是生出我的根,写爱,我确定却又说不出的爱,写身体、肉体、躯体,写洗房子的水和洗浴的双耳瓮里倒出的清水。我自由地写,用来报复我曾经不能自由地活。而我当时似乎也是自由的,甚至对我的自由还有神秘的预见性。金钱也不是肮脏的,我只为大哥的战争性感到恐慌惧怕,没有羞耻。回忆对于当时总有一种冷眼旁观的凄美,当时也料定了今后在回忆中的那种喧嚣和冷峻相矛盾的氛围。就像湄公河的水卷起一切流向大海,在那漩涡之中,死尸和死灰,浮上来时,都成了回忆,却也是一种依旧存在,并未成历史。
一个人,又是需要怎样的心境,才能把妈妈写成那样,把别的语境里与命运做斗争不屈不挠的母亲写成一个疯子,把一段十六七岁的青春岁月写成一种在疯子和情人间的钟摆。爱是通往上帝般的快乐,可离开房间后就有偏见,有遗传的无礼的尊严,却都不是那么清晰明了,仿佛那整个炎热的世界就是一个火炉,空气热得扭曲,看什么也就不真切了。
人究竟要不要记得曾经的`苦。在幸福安逸之后,要不要去想儿时受过的所有的痛,那写满书后整整一页的死字,被翻出来像伤疤一样被人看时的恐惧与无地自容,那时时想到的死,恨别人却想让自己去死,或者当时也想别人去死。那段黑暗的岁月,如今想来甚至阳光明媚,尽是欢声笑语,现今的阳光照得进去,正如如今的善良重新诠释了一切。记得的,又已是不一样了。那还要去拨散也许并不存在的阳光吗?人与人毕竟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把妈妈的绝望认为是自己的幸运。人与人,写作者与写作者,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别人的绝望和爱我也是不能体会的,至多只能像看即将远行的渡轮,流几滴不知为何的眼泪,挥一挥不知为谁的告别。渡轮是自由的,可以在海上生等到岸,也可以死得被永久抛弃,岸上的人如何,无人知也不自知了。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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