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命里,我们需要感谢的人很多,但是我最想感谢的人,应该有三个。
首先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们的妈妈,他们不仅仅给了我们生命,还把我们养大成人,让我们有了来这个世界走一遭的机会,这本身就是一件多么美好和值得珍惜的事情。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更是伟大。同时又是神奇的,她可以孕育一个生命,让我们从无到有,呱呱坠地,姗姗学步,然后感知冷暖亲情,学会痛苦和悲伤。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只有一次,只有一次的生命,多么残酷的美丽。
古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损”。我总是不理解那些自***的人,和***人的人。一条鲜活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就不容易,要生存就更不容易,要活到长命百岁更是难得。所以,对待生命我们要尊重,哪怕是它是多么的弱小。
我感觉再应该感谢的人就是我们的孩子,他们是在我们的一厢情愿的情况下被带到这个世界的。我们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时候就慢慢长大,身上流着我们的血液,也就肩负着我们的某些未完成和未达到的心愿,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没有理由不给他们最好的生活。让他们的明天丰衣足食。他们的幸福就是我们的幸福,他们的成功才会有我们的天伦之乐。
况且,在我们年老的时候,在我们走完生命历程的时候,又是他们担当起照顾和埋葬我们的任务,让我们入土为安,然后在另一个世界里保佑着他们和他们的后代。
还有一个值得感谢的人,那就是我们的配偶。他们或许比我们大,或许比我们小,或许我们同龄。但是,在最初的时候,我们是互不相识的,直到有一天,你们相遇了,相遇之后,就有了那样一种情感。他就想跟着你走,共同组建一个巢穴,和你一起感受甜蜜和痛楚,繁衍后代,和你一起牵手走过生命以后的路程。
这就是爱情吧,爱情让本来陌生的两个人互相信任,互相帮助。这就是缘分吧,缘分让或许远隔千里的人来此相会,抛离父母,与你同床共枕,相濡以沫。
一般说来,将拉奥孔的嘴巴雕刻得张大或微开显然不会过多影响人们对创作者的能力的评判。观众评价这件艺术品是按照内心所获得的感受,即以是否产生或产生何种程度的审美愉悦感来评价它的优劣程度,进而以此评价创作者的能力。假设有两座拉奥孔的雕像,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微开着嘴巴的拉奥孔比张大嘴巴的拉奥孔更能激起人们的美感(理由见《美学散步》6-7页 莱辛语),人们便认定前者更有艺术性,而将拉奥孔的嘴巴雕成微开状的那位创作者更富有创作才能。在此条件下,便可以说,艺术反映人的能力。“艺术是一种技术,古代艺术家本就是技术家”(24页)讲的也是这个意思。
“美是艺术的特殊目的”,“艺术”的一定是“美”的,“美”的却不一定是“艺术”的。因为“艺术”反映的是人的能力,那些未经人加工的自然状态下的事物、风景,就不是“艺术”-虽然它们也会使人产生美感。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指出:“如果说荀子强调的是‘性无伪则不能自美’;那么庄子强调的却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虽然艺术必然是人为的(有人的因素在其中的),然而前者(荀子-儒家)“强调艺术的人工制作和外在功利”,后者(庄子-道家)“突出的是自然,即美和艺术的独立。”我认为此处道家所强调的“自然”,应归因于对过分“人为”的纠正,即认为艺术不能囿于狭窄实用的功利框架。至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我认为这种“大美”不能被称为“艺术”。我们看到无垠的天、广阔的地、瑰丽的晚霞、壮美的山川时,不会认为它们是“艺术品”,虽然也会由衷地感叹它们的“美”。“艺术品”必然是人为的,是人加工过的.东西。若说某座山“鬼斧神工”,那只是将“造物主”拟人化了,反映的还是人的能力。若将这些天、地、晚霞、山川绘成图画、拍成照片,那便成为艺术品,因为图画、照片才反映人的能力,而事物本身-未经人加工过的-并不是艺术品。因此庄子所说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说的是天与地使渺小的人产生的“崇高感”,这是自然地会在人心中产生的“美感”,我们不必牵强地认为在人类诞生前早已存在的天与地是“艺术品”,虽然它们确是“美”的。
“诗和春都是美的化身,一是艺术的美,一是自然的美。”(14页)这已经很好的说明了“艺术”与“自然”的区分了。
“艺术须能表现人生的有价值的内容?必须同时表现美(7页)”,这一点可以从美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这一层面来理解。有用的不一定都是美的,苏格拉底所说的“粪筐也是美的”之所以不被认同,在于有用的东西还需引起人的愉悦感,才能被称为美的。
艺术创作可以遵循规律,也可以突破规律。如既有对称美,又有不对称美。但“表现人
生的有价值的内容”和“表现美”却是艺术所必须具备的,失去其一,便不能成为艺术。 宗白华在引用莱辛的话中有这样一段:“文学追赶艺术描绘身体美的另一条路,就是这样:它把‘美’转化做魅惑力。魅惑力就是美在‘流动’之中。因此它对于画家不像对于诗人那么便当。画家只能叫人猜到‘动’,事实上他的形象是不动的。因此在它那里魅惑力就会变成了做鬼脸。”但是在文学里魅惑力是魅惑力,它是流动的美,它来来去去,我们盼望能再度地看到它。又因为我们一般地能够较为容易地生动地回忆‘动作’,超过单纯的形式或色彩,所以魅惑力较之‘美’在同等的比例中对我们的作用要更强烈些。”(9-10页)在中国画里,同样地,绘画(艺术)可以将文学里的难以追逐的“美”转化做“魅惑力”。就意而言,与画相配的诗并不一定具有“明确表达的含义”,如王维的《蓝田烟雨图》所配的诗,它表现的意境既与王维的诗意相似又不尽相同,看上去是阐释了诗,实际给人的感觉又是增添或模糊了画面原先并不具有的意味。也就是说,这首诗既是一种阐释和理解,又是一种再创作。不同的诗人可能因对这幅画有不同的而写出不同的诗句,不同的画家也会对此诗有不同的体会而画出不同的画来-新创作的画又会表现出新的意境,由此诗配画,画配诗,延绵不绝。这也可以说明诗与画并不是一回事,却是可以圆满结合,“相互交流交浸”,以至交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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