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它,就是蚕。
蚕为了人们,把自己吐出的丝全部奉献给人们,好让人们织成五光十色的绸缎。我想,古代的“丝绸之路”应该是用无数的蚕用尽全部的心血铺成的吧!
蚕是那样的无私,它为了人们能够织成五光十色的绸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人们,却从没有想过要向人们索取什么。蚕那样的无私,难道我们不该向它们学习吗?
蚕虽然结局可悲,但是它的精神却永远存在。用它吐出的丝织成的衣服名扬海外。人们身上穿的,睡觉时盖的,哪一件不是用餐吐出的丝制成的?它的躯体消失。但灵魂永在。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老师。她为了我们能够好好的学习,不分昼夜的工作着。她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累。她们像蚕一样无私奉献着。她们就是园丁,她们在努力的培育我们,培育祖国的栋梁。
蚕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它总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着。它的一生是光彩的!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蚕一般春天开始生长,秋冬死亡。初春三月,春暖花开,桑树长出了嫩芽,而小蚕也爬出了那小而黑的卵壳。它们破壳而出时,只有一只小蚂蚁那么大,因此又叫“蚁蚕”。蚁蚕只能吃最嫩的桑叶,吃桑叶的样子也很有趣,像开隧道似的一直向前吃。有时,两蚕同时吃一片桑叶,一下子碰到头了,于是我让你,你让我,那互相谦让的样子,实在惹人喜爱。
蚕的一生中要经历四次蜕皮,每蜕皮一次,就成熟一些。第一次蜕皮太不引人注目了,只能看见一团黑黑的“壳”在刚蜕完皮的蚕旁。蚕蜕完皮以后比原先大了一些,变成黄黑色的了。过了几周,它又要换上一套新衣裳,只见它们的头昂得高高的,什么都不肯吃,只是用嘴一个劲儿地磨着。它们磨破了嘴边的皮之后就探出头来,再用力地一点一点往外挤,好不容易从皮中钻出来时,己变为黄白色的了。蚕第三次蜕下的皮又比第二次稍大一些,也更白一点。此时它们已有六七厘米长,每天都必须换许多桑叶,才能保证它有充足的食物。
最后一次蜕皮之后,蚕变得更白了。这段时间。它们的食量很大,吃完就要再喂。不仅要有足够的桑叶,还要注意温度,要防蚊虫叮咬,而且不能让烟熏着,同时又要及时清除蚕粪,养蚕人很是繁忙。但这辛苦绝非白费,不久蚕就将以吐丝来回报养蚕人的关爱了。这时,把它们放在容易挂上丝的`地方,它们就不断吐丝,身体越来越透明,而丝也越来越厚,直至盖住了蚕那娇小的身影……几个小时后,它们吐出的丝便形成了一个酷似白蛋—只是较小些的绒球,这便是蚕茧。
几天后,蚕就化为蛹变成蛾钻出来。它闪出来之前先往茧上吐些酸性物质,弄出一个洞来,再慢慢地钻出来。稍后蚕蛾就开始产卵,产卵后不久就将结束自己的生命了。它们看着产下的卵,欣慰地死去。蚕卵又将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季……
蚕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它给人们的贡献却不小。它吐出的丝可制成天然丝线,是缝制衣服的高级材料。用这种丝制成的衣服既轻便又柔韧,是人造丝绸所比不上的。古时我国曾以“丝绸之路”铺出了与海外友人的友好交往之路。即使是看似无用的蚕粪,也可作为中药,对治疗某些疾病有妙用。蚕为人们提供了许多好处,我非常喜爱它。
圣·埃克苏佩里在这部童话小说里,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经历,表达了对人类“童年”消逝的无限感叹。小王子在旅途中到过六个星球,碰到过一个目空一切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消磨光阴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一个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才到达地球,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我”。
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
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
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
我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我的家乡坐落在武夷山旁,是一个美丽又朴实的村庄。
春天,柳树还刚刚吐出丝丝嫩芽时,小鸟已在枝头高声歌唱,那时的小孩最喜欢上山捉鸟,采蘑菇,或者上树掏鸟窝。春雨过后,一棵棵春笋拔地而起,不知名的野花,绿油油的小草长满大山。这时,村庄里的大人都种起了早稻,孩子们也喜欢躲在田野里,闻着泥土的芳香。春天是一个快乐的季节。
夏天,村庄旁的武夷山已是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村庄边小溪和大山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园。小孩们爱拿木盆当船,拿树枝削成各式各样的船桨,在小溪里比赛划船,胜利者可以得一条黄鳝和一把香喷喷的花生米。大家都喜欢拿一个小板凳,拉着通讯员在树下给我们讲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孩子们很喜欢拿着一根根竹竿,竹竿上头放在松脂里沾一沾,就去山上捉知了,捉到后放在火上烤一烤就可以吃了。夏天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季节。
秋天,山上一片火红,落下来的红树叶仿佛给地上铺上了一条红地毯。站在稻田边,一眼望去,一片金黄,村里的大人正乐呵呵的收稻谷,我们小孩子就成群结队的去爬山,一路上摘一些果子,在山上眺望村庄。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冬天,白雪给大地盖上一床棉被,天气异常的冷,一些地方,还结了冰碴子,可孩子们不怕冷,穿上棉袄就出去了。他们喜欢拿冰碴子在嘴里嚼,堆雪人、打雪仗、滚雪球。大雪过后,大人们都说明年一定能丰收,因为瑞雪兆丰年。
我的家乡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令人神往,我为自己的家乡感到骄傲,我爱我的家乡──武夷山。
春天是万物苏醒的季节,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气象。一听到妈妈要带我去乡下踏青,我直拍案叫绝。
到了乡下,我顿时傻了眼,感觉自己不是到了乡下,而是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一样,到处都被绿色所覆盖,生机勃勃的。我在那一瞬间的时候,心情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最令我留恋的,就是那片绿油油,上面金灿灿的油菜花地了。远看那油菜花地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一吹动像一波波金色的浪涛奔流过来,金灿灿的仿佛能把人的眼睛照瞎一样。阳光照射,花瓣黄色的,好像就是太阳的光芒照在上面,油菜花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过来,照在我们的心上。近看油菜花地像一把把金黄的小雨伞,微风乍起,这一把把小雨伞仿佛都像一位位美丽的少女,欢快地跳起舞来,我走到油菜花地中,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朵油菜花,在微风中摇曳着,春光明媚,鸟语花香,身边的春意越来越浓,我的兴致也越来越浓了。浓浓烈烈地从心中传递到嘴中:“真美啊。”我不禁倒在花地中,享受着春天的温暖和带来的欢乐,我细细地闻着,一股菜花香从空气中飘进我的鼻子里,我瞧了瞧手上,满是花粉,我闻了闻,真香啊!这时我又看见一只蜜蜂飞过我的眼前,我不由地感叹起来:大自然真美丽啊!
还有那一望无际的麦田。绿油油的,像一朵含苞未放的花一样,当我把手伸过来的时候,她好像又害羞似的退了回去,她好像有感情。当绿油麦田和金灿灿的油菜花相结合,像是一块翡翠上镶了一块金光闪闪的金子,蔚为壮观。
如果你也想寻找春天,那你就到乡村来吧,那里会让你看到生机勃勃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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