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吹走啦大片大片的阴暗的云层,带来啦蔚蓝的天空,太阳驱赶走啦寒冬,坚冰开始融化啦,春天展开欢乐的翅膀飞回来啦,田野开始变绿啦,树木也开始膨胀树芽,鸟儿唱出美妙的歌声。
早上,天空云彩忽然多啦起来,不久,远处传来啦阵阵阴沉的隆隆声,仿佛有人在远方敲鼓,乌云开始慢慢堆积,天空阴沉下来,“鼓声”阵阵,一抹亮色划过天空,是打雷啦,这早春的天气居然打雷啦,天空开始弥漫着轻雾,一阵一阵的,地面传出啦沙沙的声音,轻轻地,轻轻地,宛如春蚕在咀嚼桑叶一样,是下雨啦啊。
又起风啦,这些薄雾啊,如同少女手中飞舞的轻纱,不停地变幻着各种形状,在风中涌动着;那些雨丝,就像一张细密的网,从天空罩向大地,吹落在脸上,一片的清凉。都说春雨贵如油,我看春雨它就是油啊!干渴啦几个月的树木呀,花草呀,田野里的庄稼呀都张开啦口,大口大口的吸吮着这及时的雨露,吐出胸中的郁闷,化作清新的空气,融入这雨丝之中。这就是那润如酥的春雨呀!地面开始起雾啦,漫步在如梦似幻的烟柳之间,我不由得痴啦!
雨过天晴,整个天地好像都被洗涤啦一遍,田野翠绿翠绿的,像翡翠雕琢的一样,嫩黄的迎春花绽开笑颜,站在枝头挥舞着手臂,柳条随风轻舞,宛如婀娜多姿的少女一样,哪些枯败的树木枝条也焕发出春的光彩,一扫那颓败的冬的景象,显现出勃勃生机,小小的花苞正在孕育,花的海洋就要到来啦。
桃花红啦,杏花开啦,春雨又来啦,不是“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春雨,而是“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杏花雨啊!在拂动的杨柳之间,听那如丝的细雨悄然的滋润着大地,你能听到它在轻声的述说吗?
我醉啦,原来,春天就在你我的心间!
秋,已经很深了。
那头的小山坡,菊花有的开,有的残,点点碎碎的菊花瓣伴随着秋风在空中飞舞,乱如雪,美如月。我是无意中发现了小山坡的存在,那时是春天,嫩绿的野草遍地都是,五颜六色的野花点缀这这张绿毯,蝴蝶调皮的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小山坡的美丽面容吸引了我,于是,我便成了这里的常客,和蝴蝶嬉戏,嗅着野花传来的阵阵芳香。
我走在秋天的小山坡上,我的脚步很轻很轻,害怕打扰这份安静,脚踩在枯草上的声音轻松而悦耳,原来,飞舞的菊花,枯草的响声,这是送走秋天的舞会,冬天又要来了。只是,朵朵,你还会回来吗?
第一次见到朵朵,是在长满野菊的小山坡上。
春天过去,夏天过去,秋天来了,我喜欢秋天的小山坡,喜欢躺在枯草堆里,看着蓝天,享受着秋天带给我的快乐。风吹来,脸颊旁早开的小菊花摇曳着,花瓣擦拭着我的脸颊,轻轻的,柔柔的,痒痒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沙沙”的脚步声,我屏住了呼吸,眼睛向外瞄着。今天闯进来的不速之客如我不禁皱了皱眉。“是我打扰你了吗?”我的身后传来了一阵甜美的声音,我不禁转过头,一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后,羊角辫,大眼睛,装着野菊的花篮,只是那身破旧的衣服与她很不般配,她笑了,她笑起来很是可爱,脸上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就像……就像秋天的野菊一般灿烂,我看得呆了,女孩疑惑地望着我,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摇了摇头,不满地看着她,女孩依然是那灿烂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消失。她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蓝天,“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问道, “我叫朵朵。”朵朵看着我,笑了笑。“哦。”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朵朵告诉我,她住在她奶奶家,爸爸妈妈都嫌她是女孩,把她丢给了年迈的奶奶,朵朵很懂事,从小就帮着奶奶做事,我歪着头,看了看朵朵,朵朵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寂寞。
我和朵朵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朵朵经常呆呆的看着我的一件红裙子,想伸手摸摸,又不敢,我笑了笑,说道:“朵朵,你喜欢吗?”朵朵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等你生日那天,我送给你。”我信誓旦旦的说道,朵朵惊讶地看着我,我拍了拍她的手,肯定地点了点头,朵朵高兴地跳了起来,她从来没有穿过裙子。
可是,等不到送朵朵裙子,爸爸妈妈就带着我走了,我们要去大城市。坐上大客车,我的眼泪不止地往下流,弄得爸爸妈妈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我安静了下来。我把头伸出车窗,只见朵朵捧着一大束野花急急忙忙向我跑来,她的眼圈红红的,一个不留神,一块石头绊倒了朵朵,“朵朵!”我大声叫道,豆大的泪珠又流了下来,野花散了一地,朵朵刚站起来,大客车无情地发动了,我走了,留下了朵朵寂寞的身影和散了一地的花。
几年后,我重新踏上了家乡的小路上,我答应过朵朵,送给她红裙子,可是,朵朵却走了,她妈妈爸爸接她回家了。我重新来到小山坡,小山坡上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只是,我和朵朵曾经手拉手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之后,我的内心十分激动,平静不下来。尤其是文中的“母亲”自己都病得那么严重,还那么关心自己的儿子,不让他知道自己患了肝病,这难道不是伟大的母爱吗?我也经常享受到这样的母爱。
记得今年的暑假,我到舅舅那边去玩,我给妹妹炸鸡蛋,一不小心,滚烫的油溅到我的脖子和脸上。第二天,我回到家,妈妈看到我的脖子和脸上被油溅过后起的伤疤,心疼极了。妈妈听别人说:被油溅到身上后起了疤的人不能吃豆油、醋、辣椒、葱、蒜、生姜这些东西,要不然伤疤就会恶化,不脱落。于是,妈妈每天做的菜里面都没有放这些东西,就连同我爸爸生日那天,妈妈做的菜里面也没有这些东西。此后不久,我的伤疤便脱落了,并且没有留下伤痕。
还记得有一年的寒冬,那天夜晚,我发烧了,烧到39。50,晚上11:00多钟了,许多药店都关门了,妈妈买不到药,就顶着寒气,从冰箱里铲冰块下来,用帕子包住,放在我头上给我退烧。可我还是又哭又闹的,难受极了,妈妈非常着急,生怕我的病情会恶化,就一直守在我身旁,哄我睡觉,没有离开过一步。那一整夜,妈妈都未曾合过一次眼,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烧已经退了,妈妈又跑到楼下的药店去买感冒药给我吃。
我的妈妈不是也像《秋天的怀念》里的那位母亲一样吗?也那样关心我,也那样疼爱我吗?可我以前却一点儿也不理解妈妈,老是做些令她生气的事,一点儿都不听话。我以后再也不会惹妈妈生气了,再也不会做些莫名其妙的事了,我要用爱来回敬我的妈妈。
上学的时候天天享受着老爸老妈的照顾,饭来张口、衣来身手,昨天也想为家里做点事,减轻老妈的负担。
我决定先整理房间。我先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有序的摆在床上,接着,我又把枕头、床单摆整齐。然后,我拿起扫帚,开始认真地扫地。我弯着腰,双手拿着扫帚,从房间里往房间门口扫灰。书桌下。墙角。床下的灰,我都不会放过。我来来回回扫了好几遍,终于把纸屑灰尘扫干净了。我又拿来拖把,像扫地那样,用力地拖着。我好不容易才把地面拖的干干净净。望着洁白又干净的地面,我满意地笑了。
扫完地,我准备收拾书桌。看看书桌,实在是太乱了——笔被乱七八糟地放在桌子上,本子和书本放在桌子放书的地方。于是,我找来了一个箱子。把上学期的书和有关物品都放进箱子里。我又把架子上的书摆放整齐,把乱丢在桌上的笔都收进笔袋里。经过一番整理,我的书桌整齐多了。我的屋子收拾好了,看着被我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小屋,我心满意足地笑了。
收拾完房间,我要去洗衣服了。我戴上皮手套,找了一个大盆子,灌满水,把脏衣服放了进去。我向盆子里撒了些洗衣粉,开始认真地洗衣服。我弯着腰,衣服还没洗干净,我的腰就酸了,我真想去休息一会儿啊!可是,想到老妈每天做家务,我就加快速度,不一会儿,就把衣服洗干净了。
干完这一切我累得是满头大汗,可是看着我的劳动成果、看着充满温馨的小屋。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昨天我很累,但我到了老妈每天做家务的艰辛。也从中感受到了劳动带给我的快乐。
元旦长假本该是快乐的吧,但对我来说,不仅是煎熬,还是乐趣。
放假了,坐着悠闲的我硬是被老妈叫去做饭,说是要锻炼我的自理能力,饿了自己可以做饭。其实做饭对我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啊,又好在老妈的强势下我投降了。
第一天,我首先掏米煮饭,来以为很简单的事,却被我洗得到处都是,米洒了一大半,水加少了,或加太多了都影响了饭煮出来的效果。接着是切菜,右手握着刀,左手按着菜,就霹叭啦地切,洒也洒了,不小心手指就破切了小块皮,流血了,使得我对饭越来越没有信心了,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精力,之后也就马马虎虎的了,开火,倒油,油不未热就将残损不堪的菜倒入锅中,油点四处浅起,吓得我惊慌失措了。就伸长一只手去搅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全不知菜被我搅掉了一大半,而过了会闻到一股焦味,睁开才发现锅中正冒着烟,都烧干了,我慌忙地关了火,看着那乌黑的菜,我再次被击败了,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可看到大家在为这一片狼藉的惨象摇头时,我心中最后的一丝火苗被点燃了,这是最后的信心了。
为了能够真正做上一餐饭,我是真正的将做为一件要认真去做的事,当作一个目标了,不再认为无足轻重。
经过几天的不断摸萦,做饭对我来说已经很轻松了。煮饭时,可以用手来测测火量的多少,炒菜时在油熟了之后倒入,盐依菜量放等。都成了我做饭的,我也不再厌恶做饭了,因为我发现做饭是种乐趣。
盼到啦,盼到啦!春天终于来啦。
她带着生命和希望,飞跃高山河流,千里迢迢地来到啦世界地每一个角落。你辛苦啦!你一刻也顾不得停歇,便迫不及待地跃山川过。草原……所到之处,都蕴含这无比蓬勃地生机。
我最喜欢那绵绵而又温柔如丝的雨。是它润醒啦小草,是它润绿啦柳丝,使它润开啦迎春花,润绿啦麦芽。雨点像断线的珠子,一滴滴掉在雨水汇成的水洼上面。顿时,水面上荡漾着几圈圆形的波浪。雨点像一根根细腊的绣花针,洒落在大地。高楼大厦。树木房屋。天边的山岭,都被春雨洗刷得一尘不染,树枝上发出的芽心被洗得像翡翠一般,高山葱郁葱郁得,院里得小草经过春雨得滋润显得生机勃勃,春意盎然。此雨点在一起像一张网,挂在我眼前。
我望着令人心旷神怡得景色,默默地沉思:春雨啊!你们的品德是多么的高贵!你本来是一朵普通的云,漫游在天空中,领略大自然的蹉壮丽风景。但,为啦让世界万物蓬勃的生长,你们一起手挽手,一起飘向大地。啊!绵绵的春雨,在这复苏的大地上,人们又看见啦你,默默地播撒着希望地种子,预示着丰收。喜悦……
不自私自利,只为别人着想。这就是春雨最骄傲的品格,这就是春雨最自豪的性格。
我爱春雨!更爱着生机勃勃的春天!
有一个习惯,我估计只有我、狒狒、老虎和狮子有,那就是——张大嘴。爸爸认为我爱张大嘴是因为看见过爱张大嘴的狒狒。而妈妈却认为我得了病,急忙带我去第二医院。检查结果令我晕菜:小儿抽动症、迟发性佝偻病、缺少维生素D、缺钙……我听得都麻烦了,又是却这又是却那,好像比艾滋病还要严重。检查过后,医生又给我开了五六十块钱的药。
到了家里,得喝将近半斤的药。虽然药有点多,但我不怕,因为我从三岁起就喝中药。但是还有比和药更令我害怕的,那就是我老妈的“一技之长”。说出来让你也会惊讶--她会在背对我时知道我有没有张大嘴!这使我不敢在家中张大嘴。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进了学校后我就可以尽情地张大嘴。因为我爱张大嘴,因为我妈超级厉害,所以在种种因素下,使我对“天无绝人之路”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真想变成一只狒狒,因为那样就没有任何生物“监督”我了,因为狒狒都爱张大嘴!嘿嘿!
合上这本书,高尔基悲惨的童年有映在我的眼前。我又想起了托尔斯泰的童年,他的童年时快乐的,洋溢着芬芳的气息,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充满了打斗、咒骂、施虐和斗殴。《童年》所描绘的世界是残酷的。
这本书描绘了作者悲惨的童年:原名为阿廖沙的高尔基年仅11岁就失去了父亲,到姥姥家为了生存奔波。他过得不像一般平凡的孩子,在姥姥家,只要犯一点小错误就得挨姥爷打,舅舅们为了钱互相残***。在这个家庭里除了姥姥对他好以外就没有任何人爱护他了,妈妈也因为失去了丈夫而崩溃。后来因为阿廖沙犯了点小错误,导致姥爷直接用树枝把他抽晕过去了,母亲也离家出走。最后妈妈回来后,再婚了,身体也越来越差,在一天中午去世了,最后高尔基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这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地方是姥爷把阿廖沙打晕那章。阿廖沙因为想学染色而不小心把一块成品布弄破了,哥哥萨沙也犯了错,而姥爷还不知道阿廖沙弄破了布,在晚上打起萨沙来,萨沙被打急了,连忙告阿廖沙的状,而姥爷却打的更急了,阿廖沙极力阻止,却被姥爷拿树枝抽,抽到阿廖沙因痛的休克昏了过去。这个章节体现了阿廖沙童年的悲惨,犯一点小错就要遭到大人的毒打,体现了姥爷喜欢暴虐人的性格。
《童年》所描绘的世界是残酷的,没有任何的真情。就算是为主人劳作一辈子的长工,在失去劳动能力以后只能沿街乞讨;就算小孩直犯一点微小的错误,也要被大人毒打。当时的社会是残酷的,生活是艰辛的,而相比之下,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和平而安详,每个人都安居乐业。高尔基在那时能成为著名的作家,我们怎么能不成为祖国的栋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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