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爸爸带我去山庄吃饭,我看见酒店门口有一个铁笼子,里面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猴子。我很喜欢小猴子,因为它在动物中恐怕是最聪明的。我们来到它面前,它用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们。它的长相很奇特:一个很小的鼻子向里凹着,一张凸起的小嘴发出“吱吱”的叫声,浑身的毛不但亮而且黑里透黄,小耳朵竖着,两只小爪子不时地挠着头皮,做出怪模样,使人发笑。我拿了一块西瓜皮给它吃,不料,它没有接,只是先用眼睛看看我。过了一会儿,它抓起西瓜皮,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吃完后又用央求的目光看着我,伸出爪子向我要吃的,于是我又扔了几颗瓜子给它,看着它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笑着走了。
以前我一直不屑一顾的去观察蚂蚁,总认为它们是一种渺小而不起眼的小动物。它们不可能和任何一个动物相比,它们不劳而获,吃些捡来的.食物,它们胆小,用东西碰一下,掉头就跑。蚂蚁有太多的缺点了,我一直藐视它们,觉得它们是最弱小的。
可今天的一件事,让我改变了我对它们的看法。我在楼底下玩,看到蚂蚁们在搬东西忙得不亦乐乎,走近一看,原来他们在搬花生,一大堆蚂蚁蜂拥而挤的出来了,黑压压一片怪吓人的。我想看看蚂蚁团结一心的力量,就抓了一只蝗虫放在蚂蚁洞,蚂蚁出动全军来捉拿蝗虫。
看着这群并不讨人喜欢的蚂蚁,我才把它们一个个拍死,可它们越战越勇,就连我都被它们咬了几口,再看蝗虫,它因为有两条活跃的腿,蚂蚁追不上它,我就把蝗虫抓住,本来想给蚂蚁的,可是,蝗虫飞身一跃飞回草丛去了……
我看着蚂蚁的惨样,我心里觉得酸酸的,再看看我的手上面沾满了蚂蚁的血迹,我觉得我做的太过分了。小蚂蚁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它那爬动的脚步中透着坚毅,透着决心。它们是团结的动物,不达到目的,绝不放弃。我应该学习它那种顽强的精神。
蚂蚁,你是好样的!我以后绝对不再伤害益虫,相信我!
这只狗很懂人性,能听准熟人的脚步和声音。它每次看见熟人,就不停地摇尾巴,特别是看到爷爷来给它喂食时,两条前腿就立刻站起来,并不停的摇摆,象是在欢迎爷爷、感谢爷爷。要是生人来我们家,它就汪汪地叫,还不时发出吓人的声音,好象在说:走开!不能进,我家主人不在家。有段时间,小狗还特别不喜欢小鸡,因为小鸡总是跟它抢食物,只要小鸡来到它跟前,它就瞪着眼睛冲着小鸡发出呜呜的响声,吓的小鸡不敢靠近它。不过,这次回老家,我发现它又喜欢小鸡了,它和我们家的小鸡成了好朋友。
我喜欢这只聪明懂事又漂亮的小黑狗。
我有一只心爱的小狗,它叫“汪汪”,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它灵巧活泼,四肢发达,一身棕色的皮毛,像扫把毛一样油光发亮,又像涂了油一样。油色的爪子,像四朵盛开的梅花,尖尖的耳朵和锐利的眼睛,听着周围的动静,注视着敌人的来临。那浅黑色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晃着,摆出可爱的一面。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话一点儿也不假。记得有一次,一个外地佬来租房子,临走时液化气忘记了关,顿时整个房屋臭气熏天。当时“汪汪”一闻到臭气,不停地叫,叫了很久,大家觉得奇怪,下楼一看液化气味布满了楼梯,大家快拔110,警车来了后,才灭了小火。邻居们夸“汪汪”是头灵犬。
还有一次,小区里有一个小偷,长年累月偷东西,大家都在抓他。这个小偷胆大包天,趁我们去玩时,毫无顾忌地撬门,正好“汪汪”玩累了“扑通、扑通“地跑上楼,看见小偷,闻了一下,感到不对劲,大叫起来,街坊四邻给惊动了,连忙走过来,小偷感到大事不妙,急忙跳墙逃走,可万万没想到自已的后腿被“汪汪”咬住,逃不了。街坊四邻上楼时,看见小偷,立马将他捉拿归案。还夸“汪汪”是只防盗犬,谁有了它谁幸福。
经过这两件事后,“汪汪”已颇有名望,全小区人无人不晓。
在我家窗前石榴树上,每天都会有几只小鸟跳来跳去。它们非常警觉,所以我只能从窗帘的缝隙里观察它们。它们的小嘴巴是黑色的,呈圆锥状;头上像扣着半个栗子;脸上有两块黑斑;脖子上面是一圈白色,像围着个白色围巾;身体大约有10厘米长翅膀是土黄色的;尾巴就像一个小叉,这些小鸟的名字就叫--麻雀。
麻雀喜欢在人多的地方生活,它们很活泼,胆子很大,但是也很警觉,好奇心比较强。它们的巢一般都建在人们的房屋上面,有的时候它们也会占领家燕的巢。在野外,麻雀会把巢建在树洞里。我常见的几只小麻雀就住在我和邻居家的空调洞里。麻雀是杂食性鸟类,它们喜欢吃植物的种子和对作物有害的昆虫。
麻雀虽然没有鲜艳的羽毛和华丽的外表,但是它们天天陪在我们身边,给我们增添了很多生趣。它们捕捉了很多害虫,保护农作物,为农业生产做出了不小的贡献。每当没人陪我玩的时候,我很想捉一只小麻雀来养,每天和它一起玩,和它一起去散步,我真想马上实现这个愿望。
那天,我和爷爷、爸爸去金岸广场散步,爸爸带我到宠物店,哇!宠物店的动物可真多,有狗,有羊,还有金鱼和乌龟等。最吸引我的是金鱼,我静静的观察它们,这些可爱的小金鱼,有红的、黑的、橙色的、还有花的,它们长着大大的水泡眼睛,圆溜溜的脑袋,小小的身体,尾巴非常大,像个姑娘穿着裙子,快活的在水里游来游去。
爸爸看我喜欢,就给我买了俩条金鱼,一红一黑,并告诉我要好好爱护它们,可是由于我太喜爱红金鱼,经常用手抓它摸它,后来,红金鱼贪吃,把自己撑死了。红金鱼死了,我心里七上八下,后悔自已不该总用手抓它或喂太多鱼食(我突然想起卖宠物的叔叔对我说过不要喂太多鱼食,否则会撑死小金鱼的只剩下黑金鱼了,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它,我经常去观察它,给它换水,喂食。黑色的小金鱼慢慢的认识我了,当我的爸爸妈妈不在家时,它就和我作伴。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它目不转睛的看着作业本,似乎在说“你在写谁呢?是不是写我呀!要认真观察噢。”
它吃食物的时侯,它不会匆匆忙忙的游过来,等一二分钟以后才慢慢游过来,仔细观察是什么东西,有没有危险,确定安全后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当它吃完时,立刻游走,好像还当心呢!
这就是我喜爱的小动物——金鱼。金鱼还是我中国人民爱观赏的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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