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为自己而学习,而不是为别人,内在优于外在,长远优于即时,习得优于天赋,内省优于灌输。我觉得,学习并不是看自己的天赋,而是看自己的努力。鲁迅说过,学习靠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百分之一的运气。
学习是为了找到好的工作,世界上没有一出生就是天才的,我们要靠自己勤奋的汗水浇灌幼时学习的萌芽。第一,遵守课堂纪律,老师在讲课时,不能在底下做小动作,第二,自己要学会求知,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要及时向老师请教。
我们曾国藩爷爷说过,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意思是说,我做人不能懒惰,要勤奋;天才不能骄傲,要谦虚,如果不这样做,迟早会“败”下阵来。
在一个建筑工地,一个小女孩正在帮妈妈看摊,可她丝毫不肯放松学习,边看边趴在矮凳上专心写作业。在一个城市,一个老人在祈祷,在这里,有浪漫的光和泪,因为他没有钱供自己的三个大学生,所以来到这里,众人纷纷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了这位老人。
在学习上,书占据的.地位很高,没有一件事比翻开一本书更容易了,它比饭店里师傅做面条更容易,比屠夫***猪更容易,书没长腿,而猪长腿了,可偏偏很多人以为读书是最累的事,我们为什么不能像鲁迅先生一样爱书如命呢?所以我劝那些不爱读书的人赶快读书吧。
在非洲,狮子和斑马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对手,斑马必须早起,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跑到更快,而狮子也要早起,要比自己跑的慢的多的狮子跑的快,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自己早起,就可以获得胜利。
看完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这个短片告诉我们了学习的方法,也告诉我只有勤奋,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
在我初识它的三年里,我讨厌它。一个“横”,换取了我三个月的努力和老师无奈的笑容;一个“风”,我用“100”这个数字为它的练习历程画上一个句号;一幅只有四个字的作品,我却写到深夜十二点还不成功。它没有绘画的灵活多变,没有音乐的富有生趣。与它共处,看不见色彩的跳跃,听不到旋律的飘扬,只有白纸上一笔一笔的刻板。
因此,、我第一次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学书法?
“是锻炼耐心和毅力吧!”我对自己说。
兰年后,我学习行书。行书介于楷书与草书之间,不似楷书那般规整,也不似草书那般适性任情。而初中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听话,却又不能看透有些事情。我只是觉得烦躁。时间在毛笔画出的墨迹上流走,砚台里的墨水好像永远也用不完。每晚两个小时的练字,让人没有余力去应付作业。三年前得出的答案因此被我抛弃。耐心和毅力有什么用?修身养性又有什么用?它们都比不上理科尖子的那一份灵感。爱迪生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人们常常都忘了后面的那一句:可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却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纵然我在书法上有再多的.天赋与灵感,可考卷上的分数不如其他人高,又怎么考上一中?我希望面对的不是一堆的宣纸,哪怕取代它们的是题海也无所谓。’
叛逆时期的我,第二次问,我为什么要学书法?
是为了传承文化吧?我又给自己一个答案。
再一次想起它,是在我独立练字的两年里。叛逆期的焦躁已然退去,毅力耐心修养成为了某种财富,而书法也成了一种才艺、特长。可我却渐渐觉得,在这个互联网如蜘蛛丝般包裹着城市丛林的时代里,在这个信息化和“拇指一族”横行的年代里,在这个以钢筋水泥铸成一切的时代里,墨迹好像正在淡去,而电脑取代了一切,它身上挂着无人可及的“高效”和“高产”的勋章。这些勋章闪闪发光,只让人觉得古老的文化抵挡不住第一生产力的产物的洪流来袭。我拿起纸,听到别人的赞扬,却想再问一次:
我为什么要学书法?我学它有什么意义?
最后的这个问题就那样徘徊在我脑海中,久久散不去,得不到一个答案,我想它不会走。后来有一天我放下了笔,不再练字,埋头学习。在我用从前锻炼出的毅力和耐心挺过了冲刺般的初三,又用从容走过跌宕的高一之后,我重又拾起了笔,说实话,在这一次拿起笔之前,我曾无数次回想起从前的辛苦,也回想起曾经无知的烦躁与放弃。我觉得它们很可笑,却又笑不出来。谁可以对着自己的过去发自内心地嘲笑?谁愿意背叛自己?而当我凝神静气,第一次用带有自己风格的笔触写下学过的诗篇时,竟有一种舒畅。
我想我找到了答案。也许学书法,就是这样的过程:先学形,再学神,最后做自己。就算古老文化被高科技冲刷得再厉害,我们还是中国人,我们还是要在长久的练习中找回根源的感觉。就算一幵始只是无味地模仿那些美德的皮毛,但总有一天会探到精髓,最后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成为自己。无论如何,人都要学会做人。也许,学习书法更深的一层意义就是探访人,探访自己的源。
虽然,我无法保证“书法”这一国粹在多年之后仍会有人愿意那般积极地学习它,传承它,但从我个人来说,我不后悔。我对自己说,莫要忘了这个问题。一句“我为什么要学书法”,追问出的,不仅是书法的真谛。
犹记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叫凡艾斯克的医生,他非常注重时间就是生命的理念,从来都是不管多晚,只要有病人他都会第一个赶到手术室。
然而有一天,窗外正飘着雪,是寒冷的冬夜。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就在他准备休息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听筒中传来的是海顿医生的声音:“医生接诊了一名遭遇车祸的孩子,情况比较严重,你能否到医院来一趟?”
“好的,没问题。但是因为下雪我可能会晚到一会儿,你们要先做好必要的准备。”凡艾斯克医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凡艾斯克医生上了车,朝医院急驶而去。突然,前面的.红绿灯闪烁了一下,变成了红灯。凡艾斯克无奈地减速停车。与此同时,路边闪出一条黑影,冲过来打开车门,用枪抵住了凡艾斯克的头部。还没等医生反应过来,黑影把他重重推倒在了地上,开着车就跑了。
看到汽车急驶而去,凡艾斯克内心焦急万分。
在寒冷的冬夜里,过往的出租车已经见不到了,连归家的行人也没有一个。
无奈中,凡艾斯克向前奔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见到巡逻警车驶过。医生向巡警说明情况,并请求巡警将他送往医院。
当凡艾斯克到达医院的时候,海顿医生告诉他一个非常糟糕的情况:那个孩子在一刻钟之前已经停止了呼吸,永远地停止了心脏的跳动。
凡艾斯克听到这个消息后呆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在路上遭到了打劫,车被人劫走了。”
角落中,坐在侯诊凳上的黑影抖了一下,他听到了所有的谈话,悔恨万分,他就是孩子的父亲,那名劫车者。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看完了后,你又有什么感受呢?
有一位先哲讲过一句:以害人始,必将以害已终。
如果孩子的父亲(劫车者)不去劫凡艾斯克医生的车,那么他的孩子应该就会有救了吧!可是他却没有想过,自己劫了别人的车,迟早会遭到报应的。可是,这个报应却降临在自己的孩子的身上。一个人所犯的错误,不应该由另一个人承担的。然而命运却又过于捉弄人了,这就是命运!
有很多事,并不像我们表面看到的那样。就是无法选择的命运。世事往往如此:当你刻意追逐时,它就像蝴蝶一样振翅飞远!
其实在这个事件中,最可怜的是那个出了车祸的孩子,什么都没做,却无缘无故地离开了人世间。噢!可怜的孩子。这一切都不该发生的,命运对你实在是太无情了!我知道的,你父亲想在第一时间得知你的情况,想看看伤得重不重。可是,你爸爸却劫了救你命的那个医生的车,这都是命运的巧合,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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