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我有一个同学叫做小猿,他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小袁,他非常胖,脸上肉嘟嘟的,让人想扒下来吃一块,但是他身子特别高,至少在同龄人中,他算非常高的。他还有着短而硬的头发,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后脑勺全是白发,我第一眼看时还以为是他有什么导致头发变白的病呢!他的耳垂非常大,像如来佛祖那般大,很有弹性,让人想摸了再摸。
小袁他非常小气。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去秋游,可小袁和我在回来的时候非常渴,我们又没有带水,于是我俩就凑着钱买了瓶饮料,但是,我的火眼金睛看到了小袁的眼睛骨碌一转,我心想:他又在打什么小算盘呢?那瓶饮料瓶口小,瓶底大,于是他只是倒给我看起来的一半,我瞬间醒悟,原来他在想如何让我少喝点,真是小气啊。
小袁也非常爱吹牛,甚至对吹牛爱得深沉!有一次我的生日,我邀请他去欢乐谷,一到欢乐谷,他就开始展现他吹牛大王的实力,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网络流行——是时候展现我真正的技术了!他吹牛道:“我可是坐过这里所有的过山车呢,还玩过所有项目。”于是,我指着一个极限蹦极的项目和另一个高空跳跳蛙的项目,问“敢吗?”然后他对我说:“除了这两个。”我又带他来到另一个过山车旁,说:“敢吗?”“敢…有什么…不敢的?”他颤抖着说。于是我们俩就坐上了过山车,这过山车确实非常的刺激,感觉随时要被抛出去一样,下车后我问他:“感觉怎么样啊?”他说:“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他的脸已变得很苍白,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战一般。只能说他对吹牛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同时,他的辩论能力非常强,这不今天的作文就展现出来了。还有一次老师上辩论课时,我们许多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还是老师把他压了下去。还有就是在我们班里的一些套路,他也能轻松破解,比如他问别人:“你有没有绿豆糕?”当别人说:“我有。”然后他又会说:“绿豆高,你就只有绿豆那么的高呀?”
这就是胖,小气,又爱吹牛,辩论能力强的我的同学—小袁!
您好!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已经5年过去了,我非常的想念您。现在我就谈一谈这几年来我的变化吧!
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小女孩,连一块小手绢都不会洗,是您站在一旁耐心地指导我:先用水把手绢泡一泡,让它全身都湿湿的。然后再抹上肥皂,把它全身都洗得白白的,最后再用清水洗干净就行了。刚洗第一次,我还很不熟练,总是手忙脚乱的,气得我丢下手绢不洗了。气死我了,这怎么这么难洗啊?洗了这么久,两手都沾满了泡泡,还是洗不干净。没事,慢慢来,老师对你有信心,你一定能学会的,继续吧!
在您的鼓励下,我重拾起信心,洗了起来,在您的指导下,我终于学会了洗手绢。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只懂得加、减法,一、二、三、四......知识少得可怜,是您教我读拼音,写汉字,为我小学生活打下了基础。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学到了更多知识,人要有上进心,要不断汲取更多的`知识,因为学海无涯,在现代社会,人如果没有知识,是不能在社会立足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风,长大为祖国、为社会做贡献。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我对老师的感谢是说不完的,就让这一份感谢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吧!有时间就写封信告诉我您那边的事,您这几年的变化吧。
祝:
事事顺利!
身体健康!
全家幸福!
您的学生:张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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