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项羽战败,于是他在自刎于乌江。多少人称赞他的英雄气概,写下了不朽诗篇。“力拔山兮气盖世”在肯定他的同时也有不少人为他叹惜。这样的做法是真正捍卫尊严的表现吗?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是另一个能屈能伸的英雄样板。他的尊严受到了侮辱,转念想象,如果他也像项羽那样一死了之,那么越王最终便是以失败的结局收场,而不是再度战胜吴王,更不会留下卧薪尝胆的美谈。
越王没有捍卫他的尊严吗?不,他捍卫了。他的忍辱负重,他的低声下气正是为了实现他的远大抱负、是为了东山再起。有时候,低下头,忍辱负重,未尝不是另一种维护尊严的方式。
珍视思想的人,必然珍视自己的尊严。这句话道出了思想与尊严的联系。是可忍,孰不可忍,古人有许多的不可忍之事。被历史称赞的一代史学家司马迁在遭受宫刑后,仍勇敢地活了下来,并写下了被后世高度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学巨着《史记》。
司马迁的尊严受到了践踏,然而他完成了史学巨着《史记》。他的伟大在于受辱后的顽强。那些将尊严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才是不懂什么是真正尊严的.人。而只能说是盲目的尊严。
退一步,忍一步。让思想幻化为真正的尊严,让理智告诉自己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
“垂下头颅,只是为了让思想扬起,你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脚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是啊,垂下头颅,扬起思想,让信念支持自己,让真正的尊严在心中燃起不屈的火焰,才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尊严。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关于尊严,无论你的地位尊卑、财富多寡、文化高低、体貌美丑、衣着丽陋、职务高低,人的自尊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都有各自的性格,各自的为人,各自的自信与尊严。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了昭显自己的尊严而留下豪情壮志的诗篇……譬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周树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孟轲,“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太白……他们有哪个不是世人所推崇的?他们就是活得有尊严,有价值,有意义。
俗话说“士可***而不可辱”,这也就是说宁愿丢掉性命,也“不可自暴自弃自屈”,我们要活得有尊严。丢失了尊严,丢失了自尊,也就是丢掉了做人的根本,没有尊严就等于没有了骨气。当你不如意或遭遇不幸时,总有人刻意践踏你的尊严你的人格,而这时候你要挺起胸膛捍卫尊严,不要让尊严受辱。别人的尊重要使你更坚强而非一味退让,懦弱屈服。维护尊严是你不受污辱的保障,不要让别人的不尊重成为尊严的枷锁。没有人可以污辱你,让你蒙羞。珍惜每一位可以称做朋友的人,因为那是可以让漂泊的心驻足的地方,也是上苍赐给最美丽的缘份。
古人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坏习惯是我们打不开的心锁;坏习惯是我们转不过的'弯,好习惯要保持,坏习惯要改正,永远别让坏习惯左右我们的未来。霍元甲说过:“人的地位虽有高低之分,但不应有人格上的贵贱之别。”尊严是一个民族的血脉,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尊严的人尚且行尸走肉,没有尊严的国家又将何去何从?相信大家都看过十二集大型纪录片《大国崛起》。在列强用鸦x和大-炮打开中国的大门的之后,将整个中国几乎搜刮一空。中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经过了百余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一个昔日的泱泱大国再度在世界的东方崛起!
太在乎自己,亦是一种自我伤害,只有把自己放到这个残酷的世界中,去打拼,去历练,去忍受,最终你才能含泪播种,含笑收获。有人说:这个世界是蹂躏、践踏、埋葬我们尊严的地方,是产生并破碎、制造并毁灭我们梦想的地方。在别人维护你的尊严之前,不要妄谈尊严;在梦想没有成真之前,不要痴迷幻想。生活总以一种高压的姿态,肆意考验着我们脆弱的神经,让我们叹息或者窒息。这个世界真的很拥挤,我们难以寻找一方精神的栖息地。与其在风雨中逃避,不如在雷电中舞蹈;即使淋得透湿,也是领略生命的快意。
不要抱怨与哀叹;不必嫉俗与愤世,只有当心灵坚强了,心头那些洪水才会慢慢退去。曾数次击败反法同盟,建立了不可一世的功业的拿破仑,在征服一个小国家后,在这个国家的君主面前趾搞气昂地说:“臣服于我,就能得到这世界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岂料那君主说道:“我只想得到你脚下的那一寸土地。”尊严是上限,它是人精神领域最高贵的部分,不容许人轻易触碰,因此拿捏尊严的程度,尺度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尊严,有时就像个顽皮的孩子,既不可过于溺爱,又不能过于严厉。当你对他微笑时,他也会给你一个更甜美的回应。
尊严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一个连信用都没有,那他何谈让别人尊重自己。让我们跟着奥运的步伐一同踏上尊严之旅,让尊严照亮整个世界!人生路上,挫折是难免的,低潮是必然的,孤独与寂寞如影随形。总有寄人篱下的时候,总有遭人诽谤与暗算的时候。这时候你必须冷静,要懂得潮涨潮落,波谷波峰的道理,只要你能够耐心等待,受得了折磨,守得住底线,一切都会证明,生活不会抛弃你,命运不会舍弃你。当你损害了对方的尊严时,实际上就是打中了他最薄弱的部位,这怎能让人忍受。所以说,为人处事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对方,维护对方的尊严。
一个有人格尊严的人,必定的是尊重一切有尊严的人格。同样,如果你侮辱了一个人,就等于侮辱了一切人,也侮辱了你自己。春秋时齐国连年灾荒,有个姓黔敖的富户在路边设了一个粥摊来周济逃荒的穷人。一天,黔敖看见一个人用袖子蒙着脸,没精打采地走过来,就高声喊道:“喂,来吃粥。”来人抬眼看着黔敖说:“我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样的地步。”说完他辞谢了黔敖又向前走了,终于饿死在路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再小的人或事都是有尊严的,任何想践踏他人尊严的人不过是自取难堪。尊严是做人的下限,只有维护自己及保全他人尊严的人,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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