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创新来源于问题的产生”,“没有问题也就没有发明创造”。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主要是一种“接受教育”,这种教育严重抑制了学生问题意识的形成和强化,并随着接受教育时间的延长,这种问题意识越来越淡化,直至成为循规蹈矩的、毫无问题可言、毫无创造意识的人。而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学生的兴趣和直接经验,以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内容,以自主、合作、探究为基本学习方式”的新课型。这一课型首先就要求教师引导学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然后组织学生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资料,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来分析、解决问题。可见这一课型一开始就把目标定位在学生的问题上,利于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毕业前,我把旧书拿出来整理,看到一本本装订好的学习单,从字迹中,我看到自己六年来的变化,感觉是那么模糊,又好像似曾相识,让我不知不觉的跌进了记亿的深渊。
因为妈妈的关系,刚入学的我,对学校一点也不陌生,但是样子像极了木头人,下课时间就做在教室,哪里也不敢去。二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下课先去上厕所,在去荡秋千,但是偶而会玩到四下无人,才知道要回教室。
三年级是加入武术队的第二年,在懵懂的情况,参加几次比赛和表演都得到大家的肯定,更提升了我对武术的热爱。四年级的时候,因为同学的妈妈很会做点心,所以我学到很多制作点心的方法,也品尝到“铜锣烧”、“姜饼屋”的美味等等,至今心中还浮现一道道香喷喷的甜点,让我不禁想流口水。
分班后的五年级是再次面临另一种心情的开始,因为这时的我们好像长大的更多,已经是学校的高年级。印象最深刻的是运动会的大队接力,在我们同心协力的合作 下,打进了强敌环伺的绝赛,最后夺得冠军。升上六年级后,我也成熟了不少,已经懂得做读书计划的重要性,凡事都能在自己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近刚结束的园游会,是六年来最后一次,也是最精采的活动。那一天,大家在叫卖声、欢笑声及喧哗声,让心中的情绪“HIGH”到最高点。
六年即将过去了,虽然心里有百般不舍,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在这些日子里,我学会了适应新的环境,也学到了如何过团体生活,更知道如何关心週遭的人事物,也能适时的原谅别人。最后我将带着六年的“学习财富”及满满的祝福,展翅高飞。
短短的初中三年的时光已如风般悄然逝去,而那些青春的回忆,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底。每当独自一人时,眼前总会像放电影一样,闪现出曾经的一幕幕,或是某一次运动会,或是一次小小的争吵,或是一次和老师的短短谈话,亦或只是一次的简简单单的几句调侃...
在初中,我们的班几乎被公认为是全年级最乱的`一个班,因为我们班经常出现打架事件,或有些坏事总能牵扯到我们班,而我们的平均成绩也总是倒数(即使班里有几个顶梁的精英。除此之外,我们班的风气似乎是最不好的,在初一时曾几次众人抵制班主任,黑板上写满了尖锐的字眼;在一次两个班之间的拔河比赛中,我们故意输给别人好让班主任难堪...
但有时我们班同学的行动也是别的班所想不到的。
在初二时,我们换了个班主任,也是教英语的,她是个很要强的老师。但有一次,她竟被我们气哭了。我记得很清楚,他的眼睛通红,但却有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跑出了教室。与平常不同,教室里静得出奇,几乎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接着,两个班长互相低声说了点儿什么,然后也慢慢走出了教室...
后来的几节英语课,老师仍每节课都准时出现,只是不像从前那么有激情了...
几天后,正巧是圣诞节。不知是谁发起的,买了棵圣诞树,装饰得挺漂亮,上面还挂了一个圣诞果,班里所有的人都在上面签了字,还附了一封信,由两个班长送到班主任办公室...
美好的初中生活,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他们将被我藏在心底,直到...永远...
语文综合性学习虽然是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亲身体验为主要活动方式,但这并不排除教师的指导。相反,教师及时、适度的组织指导是综合性学习取得较好效果的`重要保证。教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四性”。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完)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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