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我的童年生活记载着许多令我感动的往事,有路人的行为给我带来的感动,有同学朋友带给我的感动,有亲人给我带来的感动……在我的记忆海洋中,独有一份感动至今甜润在我的心田。
冰球是我最喜爱的运动项目。我现在已经是零度阳光冰球队的主力队员了。我每次进入冰场都无比兴奋,我可以感受到无限的激情洋溢着整个冰场。
我们的冰球训练十分艰苦。每当我累的时候,我总会快速地滑回休息室,瘫坐在椅子上,这时妈妈会很自然地帮我擦汗,递给我水杯,我大口大口地喝,大半瓶水一会儿就不见了。当教练号声一响,我就一把抢过妈妈手里的头盔,往头上一戴,一溜烟地飞奔至冰场……每次都是这样,被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个周日,我照常参加了冰球训练。当我成功攻防了关键的一球,转头向妈妈炫耀的那一刹那,我发现妈妈正蜷缩着身体,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来回地走动着……当时我惊呆了,难道妈妈是被冻得蜷缩成一团吗?这时我跟妈妈的目光撞在了一起,我发现妈妈又挺直了腰,装出没事的样子,送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于是我也回应了我若有所思的一笑。这时哨声一响,中场休息了……我慢慢地滑出冰场,妈妈照常用熟练的手法帮我摘下了冰球帽,递上一条毛巾,几下干***毛巾就湿透了,接着一杯水就送到我的面前,我抱住了妈妈的手,惊奇地发现妈妈的手比水还凉,我勉强地笑了笑,其实心里好想哭……我一直握着妈妈的手没有松,希望我暖和的小手能够迅速温暖妈妈冰冷的双手,能够传递给妈妈我感动的心情。此时我又想起了我们刚刚进入冰场时的场景,妈妈弯着腰吃力地背着我那又大又重的冰球器具包一步一个台阶,好几次我都想帮助妈妈,但是妈妈总是找借口说,你省着些力气打冰球吧,我也就不坚持了。现在回想起来,妈妈为我付出这么多,我却从未察觉过,很是惭愧……
我想妈妈赋予我的那份无私的爱是我终生铭记的感动。
嘎吱嘎吱(铅笔擦纸的声音)!啊,现在我在画漫画!漫画不是只有看了才开心的。画漫画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为什么。怎么说呢,啊。嗯,人类来到这个世界,总是期望在历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那个?漫画家有家室,年纪大了。即使他突然去世,他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也就是说,他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但是要成为一名漫画家绝对不容易。漫画家深受漫画家之苦。/不能出错/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画好/夏天和冬天,为了画好,空调和暖气是必须的。这三点是最大的痛苦。(哪里苦?==)
还有,漫画家有很多乐趣。虽然很辛苦,但是真的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各种故事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当然,我还在练习,我想我永远不会离开这条路。我从九岁开始画画!快三年了。偶尔如果一天什么都没画,也有觉得很烦的日子。现在这只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所以,就这样。拜拜。嘎吱。都是错的
努力,努力。
每一个人的心中一定都有难忘而感动的事,例如说父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生病的你送往医院;再比如你的亲人在路程很远的情况下为你送伞等等。我也有一个这样的经历,虽然他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十分短暂,但他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在一个星期三的中午,我和往日一样,跟几个同学一起回家。不巧在过马路时,一辆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把我给撞得四脚朝天,自然伤势一定不轻。我轻轻地摸了一下脑袋,啊!流血了!幼小的我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吓得不知所措。正在这时,一位年轻的叔叔走过来,他见我头破血流,立刻打了一辆出租车把我送往弋矶山医院。
一路上,我都疼得睁不开眼睛,并且大声喊疼,那位叔叔不停地安慰我,照顾我。到了医院,我被推进了手术室,只见十几盏手术灯的灯光向我射过来,使我迷迷忽忽地睡着了。不知不觉的,手术做完了,而我却一点儿也没感觉到疼。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妈妈,口中不停地大喊:“妈妈,妈妈!”这位叔叔问了我家的电话号码,我连忙告诉了他,想让他打电话给我的爸爸妈妈。这时,我感觉有点儿饿,这位叔叔知道了,马上下楼给我买吃的。我很快又睡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那位叔叔、爸爸、妈妈、老师与同学都围在我身边。我感动极了,那一场面是那样得感人。我用力地咬着嘴唇,极力克制自己不让落泪。可是最终,豆大的泪珠还是从我的眼眶里涌了出来。这是感动的泪水,也是友谊的泪水!
我想,这件感动人心的事我会深深地印在脑海里,永远不会忘怀!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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