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不仅是时尚之都,还是法国的文化中心。在巴黎市区,有着著名的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巴黎圣母院……今天我们进来到了,巴黎举世闻名的卢浮宫。
卢浮宫,这个举世闻名的艺术宫殿,以前是用作防御目的,后来经过扩建和整修逐渐成为了王宫。弗朗索瓦一世在这里大规模的收藏各种艺术品,以后各代皇帝延续了这个传统,使卢浮宫有着大量收藏。后来,法国政府又将这座精美的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从此卢浮宫成了一个博物馆。
我们从卢浮宫的.车库,走进去。检票处旁有一个正入口,整个正入口是一个金字塔形,在旁边还有一个倒金字塔,没想到这竟是著名的美籍华人建筑师贝聿铭设计的。
一进卢浮宫,我们就看见了中世纪时期卢浮宫的城壕,上面还有投影了那时候人的生活。在进二楼的楼梯的旁边,还有着埃及的狮身人像。进入二楼,就看见了希腊神话中各神的雕塑。其中在大堂中心的维纳斯最为著名,它是用大理石做成,还是被人在米罗岛找到的,所以成为了镇馆三宝之一。这个雕像虽然缺少了手臂,但还是显得维纳斯很美。
随后我们上第二楼,在第二楼有着胜利女神的雕像,这个雕像也是镇馆之宝和维纳斯的雕像都展现了希腊化时代艺术的美。在二楼的德农馆展现了绘画艺术,也展现了历史的变化。画中有些是跟基督教有关的画,有可能那时是教皇统治的时候。在一面墙上只展出了一副画,而且那张画很小。其实那幅画就是著名的《蒙娜丽莎》,也是镇馆之宝。在达芬奇的笔下,把蒙娜丽莎画的惟妙惟肖,还使蒙娜丽莎的微笑具有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参观完卢浮宫,我感受到了艺术无穷的美,也感受到了人类的智慧,我们要将这种艺术传承下去。
晚上9点钟时,我怎么也睡不着。突然,一阵大风把我刮到了地球的外面,只见我旁边有一位老人。我问老人:“请问您是谁?”老人说:“我呀,是时光老人。”时光老人用手杖在我的手心里点了一下,马上,我面前出现了两个星球。时光老人说:“我带你去看看这两个星球吧。”我点了点头。
时光老人用手杖指了一下左边的星球,我们一下就飞进了那个星球,我一看,这里没有水、花、草、树、人……我问时光老人:“这里,怎么……”时光老人打断我的话说:“快抓住我的手杖,沙尘暴来了。”听了后,我连忙紧紧抓住手杖,等沙尘暴走后,我又问:“这里怎么没有人和动物呢?”时光老人说:“他们就在你的.脚下呀!”
我低头一看,顿时,我愣住了。只见我的脚下全是人骨头和动物的骨头。“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好奇地问。“是因为这里的人们爱伐木、并排放出了许多毒气,所以……
"好了,我带你去另一个星球吧?”时光老人说。“不不,我不去了,太恐怖了。”我连忙说,“我保证你会喜欢的。”时光老人一说完,我们就飞向了另一个星球。
到了,我大吃一惊,这里的风景太美了,这里漫山遍野的树林、风景独特、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我仿佛走在一片大大的森林里。要不是时光老人提醒我,我还不想走了呢!
不一会儿我们又回到了原地。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去那两个星球吗?”时光老人说,我摇了摇头。他继续说:“在新的世纪里,人们越来越不爱护环境了。人们就会跟死亡星球一样。所以你们要更加爱护环境……
”叮铃铃,叮铃铃……“闹钟响了,早晨6点半了,原来是我做了一场梦呀!
界线分明的色彩,是他的杰作。雕塑作品,则是他对概念的实验。快速完成,是他创作的首要条件。即兴创作,则是他对艺术的忠诚。
来到毕加索特展区,看到他一生的画画过程,从原本的写实,转为立体,画风截然不同。有许多我们看不懂的画作,都是毕加索的即兴作品。他不画他所看到的,而是画他所知道的。毕加索从小就接受了他爸爸的艺术教育,他爸爸认为,素描和水彩是表现艺术的最佳方式,因此直接教导他素描和水彩。他没有像我们有过幼年时的纯真画作,能够发挥自己的创意,而是直接跳跃式的迈进青少年艺术学习,因此得以在十四岁时就有大师级的水准。
但是眼中的他,却不认为这是完美极好的。他曾讲了一句话:“我很小的时候就可以画得像拉斐尔等大师一样好,但是我却花了一生来学习如何像小孩子一样画画。”到了他中年的时候,毕加索的画作已经转成了立体派,但是他的画风有别于其他立体派创作者。因为他患了忧郁症,所以他的画作变得十分扭曲,但是这却让我们看到了毕加索的真正艺术美感。正因为如此,他画画的速度变得很快,一天几乎就能创作出四幅画,他以快速的笔法,表达了心中的情感,这才是真正的美,真正的艺术!
这次的毕加索之恋,让我感受到,原来艺术,并不是写实,只要能够表达心中的真实情感、泄漏内心的诚挚渴望,这就是艺术!我想,这次毕加索的作品大赏,真能让我对毕加索的依恋,是那么的难以割舍,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对来说,就是见到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见到各个地方居民的快乐。于是,他放弃了他在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的机会。背起大包,行走于世界各地。
他把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和他一路上拍下的美丽朴素的异国风光,整理成了一本书:《最好的时光在路上》。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突然有一股莫名的,说不清的感动。
画面中,三个黑人小男孩,郭子鹰正做完礼拜往家走。他们赤着脚,行走在黄色的田野间,风扬起了他们红色的长袍。其中,有一个小男孩,腼腆地对着镜头,笑了一下,棕黑色的小脸上,竟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
对着打动了我的封面笑了一下后,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哦,是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属于我的宁静旅行。
踏上文字,我与郭子鹰一同去了全世界。他的笔触淡淡的,但有着对旅行的狂热,向我诉说着每个地方的幸福与慵懒。那慵懒是何等的惬意。
走过缅甸的蒲甘,我领略了浓浓的佛教文化和当地人的豪放;漫步印度的喀拉拉,格兰特船长的对“环境友好“保护的执著,使人会心一笑;隐在斯里兰卡,比《爱丽丝仙境》电影中还要诡异的迷雾中,我被这个小海岛影响地清纯甜美,天真羞涩……
轻轻合上书,结束了我那短暂而又美好的旅行。从深深的震撼中回神,在书中瞬间领悟了这句话的意思。
“Life is a urne. nt a destinatin。(生活是一场旅行,而不是一个目的地)。”
的'确,生活是一场很长很长的旅行。因为旅行的意义也就在于观察新的景色。而生活,即使是两点一线的生活也是有新鲜的事物:例如梧桐树下新开了一家小吃店,文具小摊的摊主今天的围巾是美好的夕阳红啦等等。
生活从最平常的那一天开始变化,旅行从最静止的那一天开始行走,冰从最冷的那一天开始融化……
它们只是没被发现罢了。我想作者郭子鹰,就是为了发现如此变化而放弃那个进世界前五百强的企业,当一名背包客,留下自己的脚印在瞬间的变化里吧?
难道,这本《最美的时光在路上》不是他这个想法的精华么?这本书,难道不是,他行走在路上的收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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