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这样曾做过编辑的人而言,去看《天才捕手》,还是倍感新鲜。当然我是杂志,大名鼎鼎的麦克斯威尔·伯金斯从事的是书籍。惟一的共同点,我们都会对作者的标题进行修正。好比《马尔乔在西卵》被改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又或者影片中所提到的托玛斯·沃尔夫的成名作《天使望故乡》,原名是叫《啊,失落》。无论是从销路考量,还是仅从韵味而言,不难看出,伯金斯自有他的独道之处。
科林·费斯饰金牌编辑麦可思·伯金斯,裘德·洛饰作家托马斯·沃尔夫
我在做编辑的时候,大多时候不对文章内容有大幅度的增删和改订。起码从字数上来说,是提前就敲定的。这应是杂志和图书,在面对稿件时的另一差异。在《天才捕手》里最吸引我的,自然是五千页的稿纸如何变成几百页的书册。从影片的表现来看,这是金牌编辑伯金斯和天才作家沃尔夫的珠联璧合,感觉作主导的还是那个基本不摘礼帽的伯金斯。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伯乐和千里马,更像是骑师与良驹的绝配。
凡知冷知热,且自身也有温度的文字,都应划学这一范畴。而高级的文学,它的体温是浮在空中的。所以,也有人说,真正呕心沥血,并心血灿然之作,它的读者最多只有两个,一个是作者本人,一个是另一个“作者”。这个“作者”在技术和艺术上与你完全合拍,在心智和情商上与你高度吻合,伯金斯和沃尔夫就是这样的一种类伯牙子期式的灵魂伴侣。两个人若真的心有灵犀,绝不仅仅是现实意义上的功名利禄,而是精神边界的一再重合。这样的情感交织,应该说几百年来才会落到几个人身上,但命数的无常就在于,不管你如何珍惜、培植,愈美好的愈容易走失。《天才捕手》讲述的就是这一令人扼腕的过程。
所以,影片中最动人的一幕,是沃尔夫领着伯金斯去了一家爵士酒吧,《爱乐之城》也有类似的桥段,其说辞也一样。大意是爵士乐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次艺术再创造,它的迷人之处就是它千变万化的即兴色彩。《爱乐之城》的这段台词到最后是不了了之,《天才捕手》则是借爵士乐,那等待每一次改写的神奇魅力,来暗喻一个编辑和作者之间的美妙关系。若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是二人在一起最甜美的精神蜜月。这比沃尔夫给伯金斯送行时,情难自制高声喊叫的“我爱你”要更加缠绵细微。不少人认为这两人的关系,就差被掰弯,在这个腐文化盛行的时代,我只能保留我的最后一点老派,我一直坚持人的交往是能超越性别的。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爵士酒吧,貌似有些刻板的伯金斯在那样的一个声色场所,好像一直保持着一个局外人的状态。但他也自有他的舒服受用,他能一口气读完沃尔夫反文学与生活这双重常规的《天使望故乡》,就已说明他亦有我心狂野的一面,他大概常冀盼着有那样一种不管不顾的文字,把他的陈规旧礼在内心深处去捣个稀巴烂。但这一时刻,并不是偶尔的心灵出轨令他人声鼎沸的所在去甘之如饴,而是他作为一个精神上的“父亲”,看到子一代如此健康、充盈和活力四射,涌上心头的一种满足感。接下来,沃尔夫大展他的撩妹技能,而且是双撩,太过倜傥的沃尔夫,闲庭信步般同时把住了两个妹。这不是《发条桔子》中尽显颓靡的让动物性战胜人性,而是生命力的自由挥洒。伯金斯再度尽了他作为编辑的职责所在,他愿意当一个愉快的看客。
要求每一个观众在看《天才捕手》之前,先成为《天使望故乡》的读者,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但假如你因这部电影,而对沃尔夫的成名作有了翻阅的***,那这电影也是建了一番功德。《天使望故乡》是进入《天才捕手》的钥匙,这是一部典型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尤金就是沃尔夫,他的父亲甘特是个有艺术天分却从未成功的雕刻家,书中称他为石匠。
王牌编辑伯金斯就是沃尔夫父亲形象的延伸,正是经伯金斯的妙手,沃尔夫这块顽石才变成了一尊熠熠生辉的美玉。由此,沃尔夫对伯金斯既有子对父的依赖,又隐隐地裹挟着弑父情结。同时,还藏掖着对这“父爱”的独亨,他对另一位经伯金斯点石成金的大作家菲茨杰拉德,就免不了要夹枪带棒,一逞口舌之快,这也是两位最优秀的编辑和作者分道扬镳的起端。男人之间,也可说人与人之间,都应验了李宗盛的一句歌词:我只见过合久的分,没见过分久的合。但又一想,人生正是因为不完满所以才完满的,也就了然加释然了。
最后想说一下妮可·基德曼,她夺得奥斯卡影后的《时时刻刻》中扮演的是位神经质的女作家,恰巧也叫沃尔夫(中译一般称为伍尔夫。她此次扮演的艾琳·伯恩斯坦是位戏剧舞台服装设计师,也是有点神经质。她在片中最惊艳的亮相,是她去火车站接沃尔夫,而沃尔夫舍下美艳不可方物的她,毅然和伯金斯同行。她处在镜头的中央,两侧是与她逆行的男子,不少人被基德曼的冷峻惊着了,以为这里有着不与男性同行的女权意识。实际她在片中那些歇斯底里的表现,跟中国妇人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没什么区别。那么这一幕要表现的无非是她无法进入男人的世界。
这个男人的世界是孤独的,孤独从来不是一个人来完成的,那是孤单。孤独通常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天才捕手》所要讲述的,就是这些。
我最爱慢悠悠地一遍遍反复舔尝着书中的甜酸苦辣。百姓孝为先,羊为儿跪恩,壁虎年不变。《木兰诗》的句子,每一次回味,我总会不由感恩父母的恩情,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多不容易啊!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立下志愿,誓要把书全看完,即使知道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我还是会努力,尽自己的力量,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喘,我就得看下去。
有时候翻看一下以前看过的书,到处都有我留下的足迹,心里总是暖烘烘的,很满足,因为自己真的努力了。记得巴金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那时候我的脑海不断反复回想着,“读书的时候用功读书,玩耍的时候放心玩耍,说话要说真话,做人得做好人。”这平凡且简单的四句话引领着我走过两个春夏秋冬,温暖了我的心坎。
书,是一首歌,级越高亢,催人奋进;书,是一幅画,五彩缤纷,赏心悦目;书,是颗水滴,清凉透心,晶莹剔透。
在成长的路上,书犹如我的向导,带领我进入一个个镜中世界,不断反映前世与现今。
我无数次与好书相遇,便创下了一个个永恒。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就是人精神的粮食,如果世上没有书,人们就没有知识。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如:阿凡提、一休哥、蓝猫3000问、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在故事中,我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我三四岁时,妈妈经常给我买了一些图书。这种有图画而没有文字的.图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东西,如:植物、动物、交通工具……
上学以后,识字的我更加如鱼得水。从那以后,我迷上了看书,看书就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一见到一本新书就爱不释手,把什么都忘记了,连吃饭也忘了,好像叫书迷了魂。妈妈经常说:“培养学习的兴趣首先在大脑中不断地输入新知识”。读书太好了,我非常喜欢读书。若要让我发现一本好书,我就会把读书看成一项任务,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并把它完成好。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取得成功,错了,失败使我得到。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一种享受,我爱读书。
大家都来读书吧、收获吧!让我们尽情地在书中沐浴,在书中享受。书是黄金,珍贵无比;书是阳光,能量无限。捧起书本吧!书是给人们指路的明灯,书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的一位导航员,驾驶着神奇的帆船,带着我们在庞大的知识海洋里遨游。
亲情的滋润,老师的教导,美丽的友情,伴随着我们成长,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了,成长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了。友情就是我成长的踏脚石。
友情是黑夜中引路的灯光。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徘徊在善与恶,对与错的边缘,不知道如何选择时,你的前方是否出现了明亮的灯光?这是你的朋友真挚的帮助。在我内心世界的记忆珍珠中,有那么一颗珍珠总是那么光彩耀眼。
那一次英语考试,我好几道题都不会做。我不经意的望望同桌,一个想法涌现在心中:去问问他吧。我碰了他一下,他的目光投在了我的身上,我红着脸小声得:\"借我抄一下。\"他的表情我已经记不清了,只依稀记得他说:\"作弊是不行的,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才是光荣的。\"这就是友情,当你沉进万丈深渊时,友情便是一只强大的手,把你从深渊里拉出来。 友情是失意时高大的.支柱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躲在角落里独自伤心哭泣时,是谁在一旁支持你,安慰你?是你的朋友。当我失意时,友情就是我的支柱。
考试可能是每个学生所不喜欢的,当然我以前不太喜欢考试,但是自从那件事以后,我开始喜欢考试。我也发生过令我一击即沉的事,请你听我娓娓道来。
数学向来是我的薄弱课程,每次考试虽说不会不及格,但也不是很好。有一次,由于我考试前没有好好复习,竟考了七十多分,看着那鲜红的分数,我的眼泪忍不住从眼眶里流出来。下课了,我的脸上挂满了晶莹的泪珠。坐在我旁边的是我的朋友。她安慰我,鼓励我,使我坚强的走下去……
友情是我的踏脚石;是我在黑夜里的灯光;是我在失意时高大的支柱;是我孤独寂寞时最佳的倾诉者;是我在求知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友情伴你我成长,你我的成长离不开你啊!
人们都说,亲情是无价的,亲情是宝贵的……而我,也常常这样认为。亲情,有时使失落的我走出阴影,有时使失去信心的我找回自己。总之,亲情在我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在我生活的大家庭里,细心的妈妈,负责的爸爸,节俭的奶奶,博学的爷爷,外加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都使我感受到亲情的重要性。
在我的印象中,奶奶是忙碌的,她每天总是在为我的衣食住行而操心。奶奶还很节俭,有时妈妈叫她拿去扔掉的旧衣服,她总是偷偷收着,为此她俩没少吵过架。我好奇,私下里问过奶奶:“奶奶,妈妈说你小气,为什么呀?”每当这时,奶奶总是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钱总有花完的一天,还是节俭点好呀!”我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细心的妈妈总是我生活中的依仗。每当我生病时,妈妈总是寸步不离地照顾着我。那种无私和母爱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和无限的爱意。
再说那工作认真负责的爸爸,他是个老师,平日在课堂上讲起课来口若悬河,到了家却几乎从不开口说话。不过,在他的影响下,我和妹妹更加热爱学习了。爸爸的身上,让我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父爱。
小妹妹是我童年中最要好的玩伴。她那张永远都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浑身透着灵气。她既懂事,又可爱。这不,今天刚把我的玩具弄坏了。看我心疼地坐在沙发上直抹眼泪,她看看桌上的纸巾,便拿起一张递给了我。我明白她的意思,接了过来,她见我不哭了,便笑了……
全家最有学问的人要数爷爷了。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我的爷爷便应了这句古话,每天都要抱上一本书来读。有一次,我进了他的书房,随手翻了几个本子,上面全是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是啊,学习是多么的重要啊!
亲情就像这春天里的雨水,一点一滴地滋润了我,它让我成长中的每一天都那么充实,那么富有意义。
20世纪,有这样一批天才,他们以几乎“与世隔绝”的状态拼命码字,擦亮了“文学”这块“金字招牌”;那些年,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在病榻上交出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手稿;艾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为文学圈奉上了《尤利西斯》。就在整个欧洲都仰起高傲的头颅,将文字打造的桂冠戴在额上的时候,三个美国人也点燃了心火,向对岸的大师们发起挑战,他们分别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天使,望故乡》的作者托马斯·沃尔夫,以及《永别了,武器》的作者海明威。
这三个人,无论经历还是性情都大相径庭,却以振聋发聩的大手笔为20世纪美国文学登上巅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请相信,他们跟所有天才作家一样,在成名之前都是穷光蛋,擅长与孤独为伍,脾气各有各的古怪,甚至称得上是“有毛病”的。所以他们注定要先苦练筋骨,抱紧对文学的执念,眼巴巴地等着有“贵人”伸出一只手,送他们上青云。
幸运的是,他们遇到的是同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不是什么大文豪,熟悉他的人曾经吐槽他拼写能力差、不会用标点符号,阅读速度“慢得像头牛”。可正是这样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神之手”,一把擒住了困境中的天才们,他说服了出版社资助贫困中的菲茨杰拉德,把他从绝望里救了出来;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拼着老命与海明威死磕小说手稿里那些“屎屁尿”的脏字眼,让他的东西得以见天日;与托马斯·沃尔夫的拉锯战更是惊天动地,愣是把他数千页的手稿压缩、删减、整合,让读者能够享受阅读的快感,领略托马斯诗一般精致瑰丽的文学语言。
这位贵人唤作麦克斯·珀金斯,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编辑之一,他在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担任主编的时候,以敏锐的直觉、超凡的眼光,“收割”起一批名垂千古的天才作家。作为伯乐中的“战斗机”,珀金斯一直西装笔挺地站在天才们的背后,为他们打亮希望之灯。
就在这台标准的“天才收割机”入土69年后,有心的电影人终于按捺不住崇敬之情,将他的故事搬上了大银幕。一直致力于拍摄莎翁作品的英国导演迈克尔·格兰达吉,用昏黄的底调渲染出一个时代的荣光,他截取了麦克斯·珀金斯与托马斯·沃尔夫的交往片断,将抛到一边,带着某种深刻到几近尖锐的企图心,打造出电影《天才捕手》。
毫无疑问,《天才捕手》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细究天才与“天才捕手”之间撞击出的火花。凭借《国王的演讲》拿下奥斯卡影帝桂冠的英国戏骨科林·费尔斯诠释了这位目光如炬的“捕手”珀金斯;电影打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强调他的“正常”,有个正常美满的家庭,穿着举止是最正常的绅士风,上班的时候也会理智地判断哪些书可以赚钱,哪些却不行。但是,当他拿起了一个陌生青年的书稿并开始阅读的时候,他沉沦了,一切都朝着与“世故”背道而驰的方向狂奔,当时还默默无闻的托马斯·沃尔夫以惊才绝艳的文字抓住了他的灵魂。
扮演托马斯·沃尔夫的英国演员裘德·洛则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他孤傲、单纯、热情,对文学有最偏执的理解,甚至完全看不起自己赖以养家糊口的编剧工作。裘德·洛从前也曾在《天才雷普利》之类的作品里扮演过面容俊俏且如火如荼的男神角色;但是这一次,在“天才捕手”面前,他是不畏现实折磨的标准“文学青年”,外形意外得邋遢。
电影告诉我们,如果说这两位大人物的相识是托马斯的坚持与才华促成的;那么他们的交往以及交锋,却是“固执”搭建出来的效果。要知道,《天使,望故乡》的中文版小说超过了400页,起码有近百万字。之后,托马斯将《时间与河流》原手稿拿到珀金斯的办公室时,是请三个壮汉用箱子装着抬进来的,这意味着,珀金斯得用“慢得像牛一样”的速度读完好几百万字的小说。审稿也许只是费时而已,但是他还得承担起“剪刀手”的职责,在删减篇幅的情节里,我们看到的是托马斯暴跳如雷、张扬舞爪地跟珀金斯大吵,他们甚至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字而翻脸拍桌。凭借我自己的出版小说,遇到这样的“魔鬼编辑”确实是很头痛的事情,他看起来就像你的天敌,要把你辛苦耕耘得到的收成轻易减半;可电影却迅速地让我对珀金斯产生了新的认知,面对疯子一般的天才,他是既疼爱又烦恼的,这些作家本身与平凡社会格格不入,要让他们的东西能为世人所接受,就必须做到“壮士断腕”。
另一个有意思的角色,自然是凭借《洛城机密》红遍全球的澳洲实力派演员盖·皮尔斯扮演的菲茨杰拉德;如果说珀金斯对托马斯·沃尔夫只是单纯的知遇提携之恩,那么另一边他几乎是拯救了菲茨杰拉德的人生,盖·皮尔斯以颓糜而绝望的腔调精确演绎了一位天才在酒精中迷失自我的状态,相形托马斯的高产,他已经写不出半个字;也是珀金斯一次又一次拜访他,把他从泥潭里拉出来。这是珀金斯的执念在“作祟”,天才一时的堕落无伤大雅,他宁愿放弃与家人外出度假的机会,也要留在他们身边,指引他们的方向。而珀金斯与放浪不羁的海明威之相处,电影只用了一场戏便交待了,那场戏里,珀金斯也是非常坚持要让这位大作家改掉坏毛病,以符合出版需要。
繁简分明的电影脉络,勾勒了一位看似平常的“怪咖”,珀金斯衣冠楚楚的外表下隐藏的炽烈雄心被挖掘的淋漓尽致;甚至连妮可·基德曼扮演的托马斯情人也要对他心生怨恨,因为他让自己的丈夫变成了“名流”,他不再只属于她一个人了。
精确且传统范儿十足的英伦气质,令《天才捕手》抛开了一切花俏的“炫技”成分,得到了66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提名及31届西班牙戈雅最佳欧洲电影奖提名。
之所以会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青睐,是因为无论在文学还是电影领域,所有的天才都需要拥有这样一台“收割机”,让“怀才不遇”的遗憾压缩到极少数的范围。在这个奇幻动作大片吸引了最多眼球的捞金时代,也正是那些坚持捍卫作品尊严的电影人,令“天才”这种难能可贵的生物得以延续,乃至万古长青。
从小到大,父母照顾我,养育我,呵护我,而我却毫不在意。有很多事情我都忘了,可是,其中一件事还是令我记忆犹新。也是那时,我明白了父母对我的爱和亲情的温暖。
那是一个秋天。早上出门时,阳光明媚的,于是我把毛衣给脱了,谁知,下午却下起了雨,天气一下子变冷了。放学了,还好,雨停了,望着拥挤的人流,我寻找着妈妈的身影。等了一阵子,妈妈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急忙跑到妈妈面前,坐上车。妈妈开起车来,路上,风呼呼作响的。因为衣服穿的少,冷的我直发抖,紧紧地抱住妈妈的腰,手还不停的搓着。口里还念叨着:“好冷啊。。。”妈妈听见了,停下车,问:“怎么了?”我说:“毛衣没穿。”她说:“哎,真是的,那么冷的天,还把毛衣脱了,这可不行,会着凉的。这样吧,你把我的外套拿去穿吧。”我摇摇头说:“算了吧,你也穿的很薄,会更冷的。”妈妈笑着说:“我抵抗力很强的,乖,穿上。”我只好穿上了。顿时,身上暖和了起来。
妈妈又继续骑车前行。妈妈的衣服薄,她那瘦弱的身躯迎着风前进着。过了一会儿,她咳嗽起来。我问:“妈妈,你感冒了啊?”妈妈随意的说:“没什么,只是有点感冒而已。我听了,心想:妈妈都已经感冒了,却还把外套给我穿。宁愿自己挨冻,也不想我受冷。妈,我想对你说:谢谢你那充满爱和温暖的外套。
亲情伴随着我的成长。
亲情是温暖的,亲情是美好的,亲情是充满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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