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胜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真正地认识自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半,战胜自我就等于战胜了对手……这些话不无道理。
文中说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牧师的儿子要他讲故事。牧师拿了一张地图,撕成小片,要儿子把地图拼好。不到十分钟,儿子就把地图拼好了,牧师惊讶万分,强尼居然这么快就拼好了,每一张纸片都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整张地图又恢复了原状。牧师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拼好,强尼说:“很简单呀!这张地图的背面有一个人脸的图形,我先把一张纸放在下面,把人脸的图形放在上面拼起来,再放一张纸在拼好的图上面,然后翻过来就可以了。我想,如果人脸拼得对,地图也该对了。”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假使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也是对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到了: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环境,想力求改变,则首先应该战胜自己。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东升的太阳”,它把一切冷冰化为乌有。假如你有这样的心态,你四周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句话,战胜自己,就是敢于奋斗、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的胆识和魄力,永不放弃你的选择。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亲爱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他看见了!在梦里,爷爷正戴着破旧的皮帽子,穿着他自己缝的棉衣,脚穿着一双高筒毡靴,在向自己走过来,拉着他的手,一起回到家乡的村庄里去了。
咦?这是怎么回事呀?怎么那么疼呀?他猛地睁开眼,看到的却是凶神恶煞的老板拿着木棍在打他。而怒目圆睁的老板娘,一边哄着他们的小崽子,一边对凡卡吼道:"打死他、打死他,把他往死里打!对,就这样!小兔崽子,让你看着我们的孩子,你却在这睡大觉,气死我了!"老板娘吼叫着,还拿起扫帚把儿,要打凡卡。而凡卡一边拿手挡着,一边还在心里默默地、委屈地流着那苦涩的眼泪,他还一边在心里默默念着:"爷爷,爷爷,您快来呀!我在这儿等着您呢!"当老板娘拿着扫帚两次打向凡卡时,他一下子昏倒了。一盆冰冷的水泼向凡卡身上,他全身湿了,不禁打了个寒颤。见状,老板娘对着凡卡指着他的鼻子说:"明天,你等着,到了明天,我在找你算账,你给我等着!"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伙计们开始笑起来,他们指着凡卡说:"哈哈,落汤鸡、落汤鸡,凡卡是个落汤鸡!"凡卡打了一个大喷嚏,他可能是感冒了吧!他的衣服还紧紧贴在身上,他叹了口气,皱了皱眉头,揪了揪贴在身上的衣服,走向过道上。
凡卡一边撩起衣袖,一边看着被老板打得一道一道的红印子,不禁又失声痛哭起来,并又一次祈祷:"爷爷,您快点来吧!我亲爱的爷爷……"
夜晚,月亮婆婆坐在柳树稍头,柳树枝条做的秋千椅子上,悠闲地品着露水茶。静静地守护着宁静的小树林。
松鼠宝宝盖着妈妈毛茸茸的大尾巴,甜甜的睡着。小山雀钻进妈妈的翅膀底下,甜甜的睡着。刚出生的小野猪紧紧的依偎在妈妈怀里,一边吃奶,一边也甜甜的睡着了。
咦?是谁在低声的哭泣?月亮婆婆看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坐着一只孤单的小棕熊。是它在那里忧伤的哭泣。
月连婆婆想起来,前两天,小棕熊的妈妈,刚刚被人类抓进了动物园。小棕熊一定是在想妈妈了。
唉!可怜的小家伙,月亮婆婆叹了口气。月亮婆婆决定,安慰一下伤心地小棕熊。
月亮婆婆拿出银色月光做成的魔杖。轻轻的一点,小棕熊身前的黑色的影子。多么神奇呀!那个小熊的影子立了起来,好像一张黑色的剪影画。
小熊的影子裂开一张银色的小口,开口说话了。“小熊,小熊不要伤心,我来陪你,和你玩。”小棕熊好惊奇呀,忘记了难过:“你会玩什么?”影子小熊说:“我会跳舞,你来看。”影子小熊跳起了滑稽的舞蹈。把小熊逗乐了。和影子小熊一起跳起了舞。
小棕熊和影子小熊在月光下,快乐的跳舞。一阵风吹来,影子小熊像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影子小熊拉住小棕熊,它们一起飞到树梢,一起飞过圆圆的,大大的月亮。当它们飞过猫头鹰的家时,猫头鹰的眼睛,因为惊奇睁得的更大了。小棕熊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小棕熊感觉累了,困了。它躺在大树底下,影子小熊像一张黑色的毛毯,轻轻的盖在小棕熊的身上。小棕熊睡得好安稳。
清晨,明亮的阳光唤醒了小棕熊。小棕熊睁开眼睛。惊奇的发现;影子小熊变成了一只真正的小黑熊。正在微笑地看着它。
小棕熊高兴的抱住这只小黑熊;“太好了,我的影子小熊变成真的小熊了,我有伙伴了。”小黑熊推开它:“什么影子小熊?我是一只真正的熊,你的影子,不是好好的在你的脚下吗?”小棕熊低头一看,真是这样,阳光下,它黑黑的影子和平常一样,安静的呆在脚下。
原来,是小棕熊的伙伴,小黑熊来找它玩来了。小棕熊有了伙伴,不再感觉孤单了。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凡卡正在熟睡中,在梦中,他梦见了自己的爷爷正在炕上念他的信,泥鳅摇着尾巴,卧在床边,静静的睡着……
“啪”的一声,划破了圣诞节前夕的宁静;凡卡尖叫着一声起来,他脏兮兮,黑乎乎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他想伸手去摸。朦胧之中,他感觉到右脸又被重重的打了一下,凡卡再次尖叫起来。“混蛋,谁允许你睡在这里的?”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入了凡卡的耳朵,他以为这是一只野兽的吼声,但他想错了,站在他面前的正是拿着皮鞭的老板和老板娘。
凡卡立刻揉揉眼睛,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老板再次破口骂道:“混蛋东西,快滚出去,到你该去的地方去!”说罢,老板将凡卡拖出去,扔到街上;凡卡本以为老板会把他仅有的几件衣裳和一只破着洞的袜子归还给他——那是他唯一可以保暖的东西。但是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让店里的伙计把狼狗放出来,追咬凡卡,直到凡卡被追出几公里远,那两条狼狗才悻悻的吼了几声,转身离去。
凡卡这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给爷爷写完信之后太困,竟然忘了睡在自己的“床”——过道,而睡在老板的写字桌上了——老板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坐在他那里,更别提睡觉这种罪孽了。
凡卡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他没有鞋,因为老板并没有给他鞋穿。他的脸已经冻得通红,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他冻得瑟瑟发抖。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得紧点,依偎的地方多一点。
凡卡这下彻底的绝望了。因为他在老板家,虽然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但是起码还有饭吃,起码还有衣服穿,有火炉可以取暖;如果爷爷愿意来接他,也可以来店里找他……现在可好了,他被赶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爷爷无论如何也不会找见他的,更不会接他回去;况且,他自己都不一定能撑到爷爷来接他的那一天,想回去真是痴心妄想。
这时,雪下得更大了。九岁的伊凡·茹科夫闭上了眼睛,人们不知道他是冻死了,还是睡着了……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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