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拿着小画笔在书桌前准备大显身手的是谁呢?嗨!不就是我吗?我正准备露一手给你们看看呢。
画个什么呢?画景色吧。就画春天吧!不,还是夏天好看一些,不过秋天也挺好看的。哎,太伤脑筋!唉,不管了,就画秋天吧!可是我从来都没画过秋天,这可怎么办呢?哎,先看看画秋景的参考书吧。翻了几篇后,我心里胸有成竹了,这回我一定会画得很漂亮。我先画了几锞鲜红鲜红的枫树,树下是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过,远处画上几座高高的山峦,山峰间露出一轮红红的太阳……我终于画好了,多美的秋景啊,我就给它起名叫“秋日即景”吧!
我不仅爱欣赏画,更爱自己动手作画。画画不但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还培养了我的审美观。我喜欢你,美丽的画卷。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我的爱好是读书,每当拿起书,我都不愿放下。
什么《红楼梦》、《百万英镑》、《资治通鉴》、《十万个为什么》、《三十六计》…我都看遍了,而且百读不厌。
有一次,我想上厕所,但是手中的《荒野求生》我正看到精彩之处。于是,我一边看着书一边走到厕所。我进了厕所后,发现马桶竟然不见了,这才放下书来,我一看,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那是什么厕所啊,这明明是书房!还有一次,我把书放在了补习班,想起来后,我不顾外面还下着大雨,直接冲到了补习班,把那本忘下的书给拿了回来。
读书,能让人走进知识的天地。当你陶醉于书中时,你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书中的一切仿佛都是你自己经历的。用心感受书,这可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啊!
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书可以给予我们启迪;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书让我们“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在书中,你可以与孔明大论天下;可以与格里尔斯共渡难关。
我不相信书中有“黄金屋”,也不信书中有”颜如玉”。我只相信,书中有一个大天地。爱读书,是当今社会应具有的品德。我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爱好,也庆幸自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拥有此举,今生何憾!人生在世,尚可无书?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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