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在作者路遥的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不同的是有的人受苦多一些,有的人受苦少一些。而面对苦难人们的反映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会屈服于命运,有的人会坚强地斗争,但是更多的是努力战胜一些,但又因为退缩而屈服一些,这样进进退退地过完一生。
我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我们都是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中,芸芸众生,都是世界的缩影,真善美丑,无不是人间刻画。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这个年代,我们就要学会适应。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这本书还是我初中的时候冲着它世界名著的头衔买的,在上次回老家的时候一并带回来了。因为挺薄的,所以便选来看了。封皮内有翻译及编辑的简介,说本书描写了人与自然斗争的顽强不息的精神。
但本书,我是边吐槽边看完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十几年,大家的价值观变了。特别是前几天我的朋友圈被北极32°的文章刷屏了,我们知道因为人类的活动而导致的环境灾害一日深过一日,动物们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等原因,灭绝的越来越多。所以这描写捕鲸的书,从立意上就已经不得人心了。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原来人类为了鲸油竟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原来真有人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其他人。船长因为被鲸咬掉了一条腿而要找到那条鲸去报仇,好像说得通。等等,鲸有招惹他吗?鲸在大海里活的好好的,是人类为了鲸油而挑起的战火,船长要鲸鱼的命,鲸鱼反抗而咬掉了他的腿,让他长个记性,不是很正常吗?可船长就开始记仇了,再次出海在已经***死了一只鲸可以返航的情况下,非要继续追踪那条咬掉他腿的白鲸,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他自己要这样也就罢了,但是船上还有其他船员啊?其他船员凭什么要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要陪他赴死?其他船员明明可以带着鲸油回家与家人团聚,却因为船长的私仇而葬身大海,值得吗?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戮。
《奥赛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它是一部多主题的作品。其中包括:爱情与嫉妒的主题,轻信与背信的主题,异族通婚的主题等等。该故事讲述的是:
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的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蒙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了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在奥赛罗选卡西奥担任副将后,更加怀恨在心。他在博得奥赛罗的信任后,制造一系列假象迷惑奥赛罗,说卡西奥与苔丝狄蒙娜关系不同寻常。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蒙娜身边。
莎士比亚的悲剧总是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而这种疼痛在无奈催生的窒息感的催化下便更加强烈。《奥赛罗》集中表现了奸人教唆下发生的家庭悲剧。忠贞的爱情和残忍的嫉妒同时强烈的体现于奥赛罗一身。
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的很好,诱惑的场面卓越的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品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大的英雄,其所以***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馋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的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但我认为奥赛罗的悲剧源于他那不被人知的脆弱自卑。尽管他拥有伟岸的身躯和赫赫战功,然而他仍然是一个低等的外族黑人。在外族歧视和等级偏见的社会背景下,有一颗脆弱的种子一直深埋他内心深处。在他眼中,卡西奥就是一个完美的白人男子,所以他轻信了谗言。
“我是一个爱的不智但是爱的很深的人;是一个不容易妒忌,但一旦被人煽动便会糊涂至极的人;一个像寒贱的印度人那样,把一颗比他整个部落财富更为珍贵的宝珠随手抛弃的人……”
看到奥赛罗因悔恨而哭诉的这段话,我感到那来自心底的言语:悲剧的导演者永远是自己。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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