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在黑黝黝,暗无天日飞土地里,种子,因为相信自己,所以它发芽了,从土壤里探出头来。在寒冷的冬季,乌龟,因为相信自己,所以它放心的睡了,它睡过了整个冬天。生在鸭窝里的天鹅,因为相信自己,所以它展翅高飞,飞向了蓝天。
我们要想获得成功,就得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们要相信自己。
德国精神病学专家林德曼将独身横渡大西洋这一死亡之海,他独舟出航十几天后,船舱进水,巨浪打断了桅杆。林德曼筋疲力尽,浑身像被撕成碎片一样疼痛,加上长期睡眠不足,开始产生幻觉,肢体渐渐失去感觉,在意识中常常出现死去比活着舒服的念头。但他马上对自己说:“懦夫,你想死在大海里吗?不,我一定要战胜死亡之海!”在整个航行的日日夜夜里,他不断地对自己说:“我能成功,我一定要成功!”这句激励的话,成为控制他意识的唯一意念,从而产生出无限的潜能。结果怎样呢?被人认为早已葬身鱼腹的他,却奇迹般地到达了大西洋彼岸。因为他相信自己,所以他走向了成功。
在汶川地震的时候,一位母亲用她的双手,为为她的女儿撑起了一片天地。她,因为相信自己,才能撑起重达几百公斤重的'石头。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的时候,一位孩子的父亲,他看到了自己的孩子被压在了车下,他正因为为相信自己,所以他双手抬起了那辆重达千斤的汽车,救出了他的孩子。
尼克·胡哲,是一位演说家,1982年12月4日出生于澳大利亚墨尔本。他出生时,没有双臂,也没有双腿,唯一有的,是在臀部下面长出的两个脚趾头。父亲看了,满脸忧愁;母亲见了,伤感不已。
那时候,他不相信自己。所以他没有朋友,也受尽欺凌。少年时,他不相信自己,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没有了希望。曾多次试图自***,但没有成功。他声嘶力竭地大喊:让我死吧!让我死吧!母亲哭着说:你不能死,你要好好活下去。母亲给他讲了一个残疾人自强不息,自学成才的故事,给了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
所以,在那之后,他相信了自己。他相信一个健全的人能做到的事,他也一定能做到。他喜欢游泳,父亲就把他放入游泳池,他开始在水上学漂浮,后来竟学会了游泳;他想学电脑,父亲就教他打字,他打字的速度达到每分钟43音节;他也可以利用特殊的装置,自己刷牙、梳头、洗脸、做饭,他喜欢连跑带跳地爬楼梯,喜欢潜水、冲浪,喜欢高台跳水、开水上摩托艇。在夏威夷冲浪时,他可以在冲浪板上完成360度旋转,他因此登上了《冲浪》杂志的封面。他喜欢踢足球,还喜欢打高尔夫球,他喜欢各种各样的运动。这些,他都做到了,因为,他相信了自己。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我们,要相信自己。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初看到书名,想来作者是一个果敢追求自由追求自己想要的所有之人。细细读来,作者对爱情、亲情、友情、诗与远方、孤独、完美、告别、平庸的有独特的见解。
条条大路通罗马(幸福快乐),她向我们展示了其中一条精彩绝伦的路上的一个小短程,无不让人心羡着而又觉得这也是一种人间烟火。我曾是一个乏善可陈的人,现如今依旧如此。
20xx年我曾下定决心再次进入校园我要活出不一样,偶然的,两年来我旅行过很多地方,我也算是多读了几本书,参加了很多活动,不再是大学时那个连班级同学都认不全只知看言情小说的女孩。我现在发现我喜欢旅行,我喜欢看书,我喜欢听轻音乐,我喜欢在微博记录发生在我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想我也在向着我想要的样子前进着。20xx年老妈想让我回县里工作,我当时坚决的拒绝,我不想一辈子立身在一个我不怎么喜欢的小城镇,我想出去看看,我想我是对的。于我来说,每读一本书,我就如同在跟作者聊天,读这本书时我是一个聆听者的身份。听她讲她的经历她的认知她的现在和未来。
我很喜欢听《我敢活成我想要的样子》里的故事。
20xx年我看的第一本书是谢园的《我敢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因为特别喜欢这个书名,所以也用来做这篇文章的名字。谢园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姐姐,所以这本书中的很多观点很多话,读起来都感同身受,像是一位姐姐对你的谆谆教诲,也像是一位同龄人跟你谈心。读完这篇这本书之后,书中的很多观点都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我合上书本的时候,脑海中留下来的东西,就是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点。现在让我回忆,其中以下几点印象最深刻:
第一,人生终究是一个人的修行,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拥抱孤独。其实很多人会把孤独和寂寞搞混。有一句英语说卖I am alone but i am not lonely。有的时候呢,我觉得寂寞是因为一个人无所事事,没有什么规划,在空闲的时候觉得很无聊。刷手机呀,看看段子呀,没有什么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去做,也没有有意义的事情去填满自己的`空闲时间。而孤独是一种更高形式的独处。说实话,我是一个比较宅的人,我可以连着一个月不出门,但是我从来不觉得寂寞,虽然我觉得一个人的时候会比较孤独,但是我喜欢这种孤独,我也很享受这种孤独。因为说到底人生就是你自己的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就算身边有亲人有爱人,但是他们也并不一定能完全知晓你的所思所想,并不一定能百分之百的与你感同身受,所以很多时候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好的陪伴,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因此我们要学会拥抱孤独要学会与孤独和平相处。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在家看电影,看完电影我会让自己沉思片刻,好好想一下,回顾一下电影中的内容给自己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然后把这些感触写在微博里,随手翻阅。
除此之外,还有阅读,我会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或者比较实用但也并不一定喜欢的书来阅读。我觉得阅读本身就具有治愈的功能,而且它也是你和作者进行的一场对话,只不过是跨越时空的对话而已。所以说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阅读。还有一些呢,就是听听歌或者是做一些手工都能很好的消磨时间。即使是去知乎上答道题,也能让别人感受到你的想法,让别人理解你的思想。有的问题还可以对别人产生一些帮助,因为我是学英语专业的,会经常回答一些关于英语学习方面的问题。
第二,看完这本书我想说每个人或许都想找到自己的soulmate,与自己精神相连的那个人,与自己心心相印的那个人。但是我们在找到对方的同时,在遇到自己爱的那个人的同时,一定要先认识自己。在古希腊神庙上有一句话叫:认识你自己,这也是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经常对别人说的话,他的至理名言。认识自己,说起来简单,其实是一个非常难的过程。我们的一生当中一定要学会慢慢的探索自己的想法,慢慢的认识自己。只有你明白了,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希望找到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性格的人跟自己合适,这个时候你才能在感情当中慢慢遇到那个对的人,遇到那个适合你的人。一个人的时候呢,要一定要善待自己,两个人的时候要善待对方,在有了对象之后,女生一般都比较喜欢作,其实是因为没有感受到足够对方足够的爱,我以前也是一个很作的人,但是最后把两个人都搞得两败俱伤。所以我想说的事,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经营自己,提高自己,永远不要放弃自己。当你找到对的人时一定要善待对方。和另一半呢一起加油,两个人要变得更好。
第三,生而为人,我们一定要做自己的主人,要独立,要坚强,要懂得生活,要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不管有没有人来爱你,都要自己爱自己,所有的一切都会因为你爱自己而变得了不起。
第四是努力做一个精致的女人。我觉得女生一定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索,给别人一种非常干练,或者说很干净的印象。这样你在外面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比较容易成功。还有一点就是没有任何一个男生会喜欢邋里邋遢的女生吧。所以呢,你也要让自己变得很干净,比如说勤洗头发,勤剪指甲,即使不会化妆,也要学着给自己化一个精致的淡妆。这样自己的精气神看起来也会比较好一些。另外一方面呢,做一个精致的小女生脸上要挂着自信的笑容,甜美的笑容。任何时候让别人跟你相处,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在未来的日子里,愿自己能越活越轻盈,越活越坦荡,愿你也是。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