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听歌,一个人行走,一个人想念。曾经有个人对我说,读你的文字透着淡淡的忧伤。我只是抬头看看她,然后继续低头翻看手中的书本,我没有告诉她,文字有时是最能体现当时心情的。迷恋许嵩(Vae)的音乐,喜欢听他在轻轻的吟唱,像听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结局或有或无,只有青春肆恣飞扬。
开始有些想念,想念童年的岁月,于是坐车一路颠簸到了奶奶家。冬天,一切似乎变得都不那么美好,叶落了,草枯了,一切不复从前模样。拍了好多照片,保存到电脑的时候,我把它命名为“勿忘、忆”。
从没有这么认真的去拥有一个梦想,小时候的梦想全是过眼云烟,转瞬即逝,不断地改变着梦想,以致在梦想的丛林中陷入迷惘,失去了梦想,不知后面的路该如何走下去。想到这里,苦笑着摇头,自嘲地认为自己真的很可悲,一个人没有了梦想,那他还算是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人吗?
其实,失去方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放弃。后来我还是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只因为心中的那一份执着。而对于梦想,我也始终心怀执着,坚持走下去。“梦想真的很遥远。”朋友这样对我说,可我告诉她:“是很遥远,但我不会放弃!”还记得曾经有一个人认真地告诉过我:如果连梦想都不能坚持下去,那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我们总是孩子气的去选择,去执着,去放弃。还记得写在日记里的一句话:把那些难忘的日子,深深刻上“青春”二字。青春本来就应该是这样不顾一切地向前冲,最后也依然可以回首,回忆那些只有自己才懂的伤痛。那些人,那些事,那些飞扬的青春,只属于自己,只属于自己的春季。
春天里的那一丛粉红总是在人们的脑海里,夏天里的那一片碧绿总是令人舒畅,秋天里的那一亩金黄总是令人喜悦,而冬天里的那一份火红更令人温暖……。
奶奶的手上下移动着,鼻梁上悬着一支老花眼镜,每年,总能看见奶奶全神贯注的神情,身旁的一团火红更加深切了。
冷酷的寒风围绕着四周,奶奶让我穿上她新织的毛衣,我却不满了,这年头哪有人还穿自织的毛衣,啊!不过看着奶奶渴望的眼神,我不情愿地拿起身边那火红的毛衣,包裹得严严实实,心里有种不想被人看到的想法。寒风似乎不是那么无情的,让我感觉火热热的,而同学们不停地摩擦着手心,让我疑惑了。好友走了过来,惊呼了一声,我才发现我的毛衣口露出来,在严冬中那抹火红更加清晰了。家里人织的吧!我告诉你哦,这种自织的毛衣最暖和,难怪你不冷,真羡慕你。好友的话在我的耳边回荡,我不由得愣住了。她拉着我的袖口,不停地抚摸着毛衣上的纹理,似乎想吸取一些热量。
好友的话一下惊醒了我,我仿佛看到了那全神贯注的背影,那一抹火红,是奶奶一针一线所制成的,那满满的爱让我感受不到寒冷,因为它都属于我。我似乎忘记了先前的不满,却又多了一份感激,原来别人的羡慕是属于我的,看着那一抹火红,我的心不由得更暧了。
奶奶总是会问我冷不冷,而我却是笑着说,不,此时的奶奶总会欣慰地笑了,而我的心里冒出一句话:有着你满满的爱,我永远感受不到寒冷,因为那一抹火红是属于我的……
打开衣柜,便能看见一排火红,那是岁月的蹉跎,是奶奶浓浓的爱,抚摸着那细腻的纹理,我知道有一种色彩属于我,那就是寒冬里的那一抹火红!
父爱是最腼腆的,父爱是最孤独的,父爱是最冰冷的,但有一种独特的温暖,它叫父爱。
上天还真是恨下心来,让刚刚还湛蓝的天空,一会就乌云密布,下起了瓢泼大雨。放学了,因为没带雨伞,我只好呆呆的站在校门口等着父亲来接我。见同学微笑着和我道别,我又觉得那笑容又是那么刺眼。父亲怎么还没来,都那么久了,他是想让我一天都待在学校吗!
终于,父亲来了,踏着大步子,把我挽进了宽大的雨衣里。咦,这雨衣怎么这么破旧,外表还有几个补丁,拉链也坏了,背后那也有一条大大的裂缝。父亲怎么不拿我的新雨衣,要是被同学看到定是要被笑话一顿的。想到这,我挣脱出父亲的怀抱,把刚刚堵着的气一并撒到父亲身上。“喂!你干嘛不拿新雨衣出来,我才不用这破雨衣呢!”我站在一旁,即使变成“落汤鸡”也不愿穿上这雨衣。
父亲低着头,像个翻了错的.小孩子一样,“都怪我,一时赶时间就找不到新雨衣了,我这就回家去取。”父亲把旧雨衣披在我身上,丝毫不畏惧地在风雨中穿梭。
我独自一个披着雨衣,在角落边等待父亲。我有些后悔了,我想,自己刚刚不应该这样对待父亲。父母生我养我,他们没有欠我,我也不应该对他们发脾气。雨越下越大了,树枝都被雨水洗刷的垂了下来。路也被白茫茫的雾遮掩住了,温度也渐渐降低,
我被冷的瑟瑟发抖。可我并没有担心自己,开始为父亲着急起来,他这样在风雨中奔跑,定会淋湿的,接下来就是感冒了,他看得清路吗?会不会摔跤呢?
我在风雨中为父亲祈祷,父亲提着一个塑料袋,在白茫茫的风雨中露出了身影。他将雨衣从塑料袋中拿出来,还一边对我开着玩笑,“你看看,你这大小姐脾气,我都不敢去碰你的雨衣了!”父亲把雨衣取了出来,却被我制止了,“我们披着这旧雨衣就可以了,省得回家后又要多洗一件雨衣呢!”我把旧雨衣一齐披在父亲身上,我依偎在父亲的怀抱中,感觉是那么温暖,那么美好。 最后,一对披着雨衣的父女消失在风雨中。
花是红色的,叶子是绿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或许是世界上最经久不衰的`一节美术课,教师是母亲,学生是孩子,我也曾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从那节课开始,我就试着用稚嫩的双眼去捕捉周围的色彩,特别是衣服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儿时吸引我的那些斑斓色彩已经逐渐淡去,而我脑海里沉淀下来的对于服饰与色彩的理解,却在日月的交替中越来越深刻。
童年时的我对于红色的喜爱几乎达到了迷恋的程度。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每当听着国歌,看着国旗在风中冉冉升起,心中就充满了一种对红色的向往,因为那艳丽的红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时候,心中装满了喜悦。跟每个小女孩一样,童年时代的我特别关注那些身着红装的新娘,她们脸上由衷的喜悦告诉我,红色是与快乐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童年时代我的红色的衣服特别多:裙子、衬衫、短袖、大衣,大红、粉红、洋红、玫瑰红……红色伴着我渡过了快乐的童年。如今,我常常在童装柜台前为女儿挑选衣服,红色仍然是我的首选,在我眼里,只有那些鲜艳的色彩,才能配得上女儿那红扑扑的笑脸和亮闪闪的眼睛。
中学时期是在紧张而单调的学习中渡过的,校服伴着我渡过了大部分时间,我是慢慢喜欢上校服的蓝色的。在校园里很不起眼的蓝色校服,一旦走出校门,就成为重点学校学生的标志,让路人羡慕不已;在属于学生们的节日里,校服的魅力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五.四”青年节的歌咏比赛中,同学们身着统一服装引吭高歌;学校举办运动会时,同学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跑道上游行,一种整体的美、和谐的美,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从容而毫不夸张地体现出来。
少女时代,是个多梦的季节,我的衣橱里也塞满了各种颜色的服装,跟那些梦一样五彩斑斓。一套棉质的白色运动服,会提醒我在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跟好友们一起去踏青;背带裤(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服装,两根细细的或宽宽的带子跨在青春的肩头,别有一种风情;一件无袖的镂空针织衫,加上一条同底色的碎花真丝长裙,可以让我在夏日里拥有一种恬淡的心情;秋风吹起的时候,我会根据挑选一件自己满意的毛衣,配上永不落伍的牛仔裤,再套上一件短风衣,轻松地穿行在街头的人群中;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给自己准备一件羽绒服罩在厚厚的长裙外,抵挡窗外那“呼呼”而过的寒风……
在职场拼打了几年后,衣橱中的各式职业装逐渐增多,黑色与灰色占据了一大半空间,当然,我会准备一些丝巾,为那些略显严肃的套装增添些活泼。看着镜中不再青春亮丽的面孔,我发现,那些深色的套装,恰到好处地为我增添了几分自信。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每当我穿着各色服饰走在季节的风里,耳边总会响起一首歌“总有一种色彩属于你,浅也相宜深也相宜……”,我对自己说: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
普希金曾经说过:“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
生活总是艰难坎坷的,滴水能把石穿,一滴小小的水滴,经过时间的考验,点穿石头,那我们是否可以像水滴那样,面对艰难坎坷,镇静的\'去面对它!
人生中有很多分岔路,也许这条路不属于你,但总有一条路等着你,需要你去寻找,当你经历风雨险阻,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钥匙,打开属于那把钥匙的锁,通往成功的彼岸,你就会觉得过去的一切就会成为深深的留恋,现在的风景多么美丽,是自己用努力造就的一场永恒!
相信吧,总有一把钥匙属于你,是用信念去寻找,信念是巍巍大厦的栋梁,没有它,就只是一堆散乱的砖瓦;信念是滔滔大江的河床,没有它,就只有一片泛滥的波浪;信念是熊熊烈火的引星,没有它,就只有一把冰冷的柴把;信念是远洋巨轮的主机,没有它,就只剩下瘫痪的巨架。
一个美好的每天在向你招手,努力吧!
对于我来说,这些东西仿佛都已经是过眼云烟,但有一种记忆却令我无法忘怀。那就是同学之情。
是啊。同学之间的友情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秋风能扫走落叶,却永远也扫不走同学之情啊。
想到这个学期就要和昔日的朋友分别,心中已是汪洋一片。不由得就想起了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深爱着同学们,也珍惜着过去的点点滴滴,我现在恨不得将这里发生的一切事都给可到自己的心上啊。
会想起过去,和同学们在雪地中玩耍,在赛场上奔驰,以及在同一间教室学习……
这一切都是过去了,但也值得一生的珍藏在心,昔日的打闹、玩耍、竞争,在学校里所放射的一幕幕都像是水泡一样浮现于眼前,那么真实,可有那么虚幻。
正是因为时间的磨合,是我们彼此之间得到了这份珍贵的友谊,但也真是因为时间,我们也要分别。正是因为时间,我们的`同学情谊才可以作为去我们所珍藏的一份“黄金”啊。
或许这一切都已经成为历史,简单来说,人们所值得珍藏的记忆都是围绕一个“情”字来说的。一路走过来酸甜苦辣正是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四种请。谈们都像调味剂一般,令我们尽尝生活中所尝到的滋味。
不管怎样,对我们来说记忆在不断地千变万化着,但总有一种记忆值得我们去珍藏。
祝:记忆永存!——后记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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