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就看见山了,多么壮观呀有的连绵起伏,绵亘蜿蜒,一直伸向天际;有的一峰独秀,直插云天,令人望而生畏;有的突兀险峻,拔地而起,使人心惊胆战。
人虽坐在车上,可我的心却已飞向了大自然中,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向山林,飞翔自然。
终于站在了山脚下,我被周围山峰的气势所震撼。抬头仰望,我在这山脚下是如此渺小,在我面前,群山仿佛是一个个巨人,神气地挺立着。苍翠的树木紧密相连,织成了一件又一件的巨大绿袄,披在群山上,颇是壮丽。
雁荡山的美,是一种幽静的美。走进山林,人仿佛一下子被幽静包裹着,林中一丝声音也没有,仿佛是一个与外面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直到一只突然醒悟的鸟儿长鸣一声,才打破了无声的世界。
雁荡山的美,是一种磅礴的美。我们往深处走,听见了瀑布雄壮的.歌喉,越往里走,歌声就越清晰,越响亮,越震撼人心。闻声来到瀑布前,一下子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汹涌的河水紧贴悬崖咆哮而下,滔滔不绝,一泻千里。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银河飞落直下,落地撞开万朵莲花,顿时水雾飘飘洒洒,让人仿佛置身于人间仙境,陶醉于此,留连忘返。
雁荡山的美,是一种惊险的美,来到方洞,我才真正感觉到了这一点,方洞在很高的山上,所以我们先开车上山,盘山公路呈螺旋形,弯度很大,车开上去很是惊险,车里尖叫连连。进了方洞,迎接我们的是一条羊肠小道,我们往下看,所有景物都像玩具似的,人都成了小蚂蚁我们站的高度也由此可见一斑了。继续往前走,一座吊桥出现在我的眼前,爸爸胆大,冲在最前面,我和妈妈胆子小,只敢一步一步往前挪,到了桥中间,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万一桥断掉怎么办?下面可是深渊哪!最终我们平安走过了桥,并顺利到达山顶,我俯视山下的一切,心潮澎湃,我对着山谷大喊:我爱你大自然
雁荡山,美得洒脱,美得自然,美得无可挑剔,美得令人梦绕魂牵,留连忘返。雁荡山,你最美……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以诚待人,以信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为优秀的传统之一。孔子云:“诚者,乃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知其可”;韩非子曰:“巧诈不如拙诚”;陶行知先生也曾说过:“不作假秀才,宁为真白丁”;季布一诺胜过千金,商鞅变法立木求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类似的故事和典故不胜枚举,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类在迅速发达的市场经济熏陶下,摒弃了人类最基本的传统和优秀的东西,真是可惜可叹!
诚,就是要实事求是,不扩大,不缩小;信,就是要一言九鼎,说到做到,不朝秦暮楚,不朝令夕改。诚信是立业之本,做人的准则,是企业和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其中道理不言而喻。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甚至于一个人,如果张口就是谎话连天,如果说话不算数,不守信义,谁还会相信他。那个站在山头上大喊“狼来了!”的小男孩,不就是因为一再说谎,而导致说话无人听,最后被狼吃了吗?其实,吃他的并非是狼,严格地说是他那不诚信的品质。
“无诚则有失,无信则招祸”。那些践踏诚信的人也许能得利于一时,但终将作茧自缚,自食其果;那些制假售假者,或专靠欺蒙诈骗者,则往往在得手一两次后,便会陷入绝境,导致人财两空,有些甚至锒铛入狱。在现代经济社会,即使一个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现代化的机器设备,有誉满
全球的品牌优势,建立了很好的采购和销售网络,并且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高学历的管理者队伍,但如果它在财务报表、在商品、在服务上做假,欺骗商品客户和投资者,丢掉了信用资本,就没有银行愿意给他贷款,企业的股票、债券和商品就没有人买,合作者和客户没有了,所有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企业必然会陷入困境,并最终在市场中消失。因此,诚信确确实实是做人、立业之本。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从自身做起,恪守诚信,让诚信成为我们为人做事的准则;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绚丽多彩,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诚信是人的一张脸,他写着你的品德和操行。时下很多企业如博士伦、雀巢、光明等很多企业就是缺少这现代物欲横流社会弥足珍贵的品质才大伤元气的。人在职场没有了诚信,或者你的诚信收到怀疑,那么的你将难以融入这个社会和企业,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职场无小事,轻诺必寡信,重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他都是在积累你的品质大厦,有两三块砖头质量不过关,就可能导致大厦将倾的危险。人在职场,七分做人,三分做事,人际关系是职场的根基。否则即使你是靠技术求生存的家伙,没有和团队的精诚合作,孤军奋战,在现代职场想成功是很困难的。大家知道微软的几乎所有的软件和系统都不是某个人的独立作品,都是团队的力量,尽管大家作用不尽相同。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任何本领都是空中楼阁,无法真正创造财富和价值。
转眼之间已经长大开始跟理想磨擦我们好笑的在挣扎,再也不能说撒娇就躺在地上不起来,再也不会满脸爱怜地拾起地上被人丢弃的布娃娃,再也无法在漫天大雪中和小哥哥满地打滚像个雪人,因为我已不再是个小孩子,因为我长大了。我知道有这样一个狠毒的词语叫做成长,他拿走我的太多,给我的却太少。有人说,成长就是一座美丽的大花园,总有一些花要凋谢,另一些花才能生长。任何人都无法干涉。只是我很想知道,那些已经枯萎的花朵,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会不会在花园那堵低低的矮墙上留下了他们的影子,会不会被时光的记录机剪辑成一个模糊的纯真年代。
墙壁上的老挂钟是过去某个时空我说你就懂已经消失的生活是不可能再重头我说你难过客厅里的裁缝机是否再发出声音我说你伤心回到儿时的街道是不安夹杂心跳我说你微笑。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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