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件小物品是小闹钟。它是我八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圆乎乎的身体,披着红色外衣。它有两个红色的大耳朵,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两只灰色的小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特别可爱。
它每天都准确报时,按时叫我起床,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在睡觉,小闹钟就叮铃铃,叮铃铃的叫了起来,而且还特别的响亮,我睁开眼一看,眼花了,看到的是七点整,我想:反正也是7:40到校,没事儿的。没想到闹钟又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再不起床,我就生气了!我赶紧擦擦眼睛,啊!7:25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背上书包跑到学校,幸好没迟到,不然又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可真要谢谢我的小闹钟。
小闹钟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它陪我一起玩,不让我再孤单,我们共享快乐,它就像人一样拥有生命,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
我的小闹钟就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它会叫我起床,让我睡觉,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我的小闹钟是黄色的,梨子的形状,中间还有一个小钟表,上面有时针、分针、秒针,还有1到12的数字,外壳是塑料的。
这一个小闹钟会准时喊我起床,准时叫我睡觉,准时叫我写作业……给了它,我上学再也不会迟到了。
星期六,我觉得太无聊了,于是,我就跑到我自己的房间里玩我的小闹钟,我玩着玩着忽然发现了一个可以扭动的东西,我扭了一圈,发现小闹钟没有一点儿反应,过了一会儿,闹钟忽然响起,我跑过去想关掉闹钟,闹钟还是不停地叫着,我只好让妈妈帮我关掉,妈妈把它关掉之后就对我说:闹钟是用来报时的,不是当玩具玩的。
我的小闹钟可真好,有了它就不怕上学迟到了。
六一儿童节,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小闹钟,我可高兴了。
小闹钟可真漂亮,小闹钟浑身都是粉色的,几乎找不到一点别的颜色,小闹钟的上面有两个小铃铛,两个小铃铛,中间有一个小锤子,小闹钟有三根针,分别是时针分针秒针,每天早上小闹钟都可以按时叫起床。他成了我生活中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妈妈上早班先走了妈妈让我自己起床。我想多睡一会儿,不小心睡忘了,当我睡得正香的时候,被小闹钟一阵急促的铃声叫醒,幸好小闹钟叫醒了我,我快速起床,不然我就真的要迟到了。
小闹钟是我的心爱之物,它每天都默默奉献着自己的能量,我爱小闹钟的外表更爱它默默奉献的精神。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我有一个小闹钟,它是我过生日时同学送给我的。
它有黄色边框,里面有黑色的数字,和指针。还有两个耳朵,指针门不分日夜地跑着为我报时,从没问我要回报。
它每天为我报时,让我早睡早起,不管我睡得多沉,它都会把我叫醒,让我起床,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给我报时,为我服务。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手机没有电了,没叫我起床,而我的闹钟把我叫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和闹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还记得我的作业特别多,写了很久很久,睡晚了,早上小闹钟却没有响,我第二天迟到了,才知道它坏了,于是我把我让爷爷把修好了。
这就是我的小闹钟,它是我的朋友,它陪我成长,我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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