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英雄作文

现代英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3-15 00:28:35
现代英雄作文

现代英雄作文【一】

故事很简单,普通不过的一家三口。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很简短,就一页。讲了一个梦的故事。我记住了钟书先生安慰杨老的那句话:那是老人的梦,他也常做。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仍是杨老在讲给我们一个“万里长梦”。梦中她是一名交通员,住在客栈,往返于三地,在病中的钟书先生和忙碌的女儿阿圆(后来也病重之间不停地游走奔忙,却又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父女俩一点一点地在她眼前消散。直至她实在不想动了,先得到女儿“回自己家里去了”的消息,然后又看着载着钟书先生的船变成一叶小舟,“变成了一个小点,看着看着,那小点也不见了”消失在茫茫云海中……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附有很多张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照,是那种其乐融融,看了让人很温暖的家庭照片。有年轻时,夫妻俩在伦敦和巴黎留学时的合影;也有钱瑗的成长照片、英国留学的纪念照。最喜欢他们父女俩的合影,老先生爱说女儿像他,一样的有着聪明的头脑,含蓄的微笑。他们仨各自的工作照,看完也让人感动。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的真实写照都在这些图片中定格了。最后两张老两口相互理发的照片,拍得真好。杨先生会用电推子,钟书先生会用剪刀。我看到这里,才真正领会了什么叫做相濡以沫。

第三部一共分十六小章,用很浅显的文字记录了他们这个三口之家共同经历的快乐。“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在这第三部里,我印象深刻于他们夫妇二人留学期间的苦读和自得其乐的生活。想像着两个不嗜家务的学者是如何打理每日的柴米油盐,他们的真实生活都在杨先生的笔下复活,让我看到两个抽空去探险(散步的快活人。钟书先生的西式早餐做得真棒,让我也提起兴趣早起为家人用自制豆浆和五分钟白水蛋当早餐,看他们爷俩吃得心满意足。

读到第七章,阿瑗两年不见父亲,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她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真是绝句啊,这父女间的对话!

还有,写到当时有些落迫的钟书先生“留在上海没个可以维持生活的职业,不得依仗几个拜门学生的束修”,却不想在一个夏天,收到学生送来的一担西瓜。圆圆看爸爸把西瓜分送了众人,自己还留下许多,佩服得不得了。晚上她一本正经对爸爸说:

“爸爸,这许多西瓜,都是你的!----我呢,是你的女儿。”

显然她是觉得“与有荣焉”!她的自豪逗得大家大笑。这样聪慧的女儿,妈妈怎能不记得她吐露出的每一个音符句语?所以,当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杨先生是如何的不舍。她说:“自从生了阿圆,永远牵心挂肚肠,以后就不用牵挂了”她嘴上这么说,心上却牵扯得痛!阿圆去世时,还差两个月才满六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如何摧残着两位体弱多病的老人……

当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先生去世。这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读到这里,还能有人不动容吗?

最后的附录里,有钱瑗打算写的她的那个版本的《我们仨》的手体本初稿(未完成,还有她在病中写给同样生病的父亲的几封信,写给母亲的新年贺诗,阿瑗去世前自己不能进食了,但不放心阿妈,特写信教妈妈如何做简易饭食……那种父女亲人间的浓情和俏皮让人感慨万千。最后附录三里,收录有女儿给爸爸的速描画、钟书先生给煮饭阿姨的抽象写生实物画……这点点滴滴碎纸片都让杨先生视为珍宝一一收藏其间,那是属于他们仨的宝贵财富和回忆传记,没有人能走进,只能在远处观望与唏嘘……

杨绛先生用她的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讲述了“我们仨”,一生,也因为有“我们仨”,感觉并不孤独,生活很有意义。逝者不可追,往者不可留。留在杨绛先生心里的,是“我们仨”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这样的回忆,有些痛楚,有些温暖,有些感动,有些回味。再平凡不过的一个小家,因为有“我们仨”,很快乐,很温馨。

现代英雄作文【二】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放暑假的时候,闲来无事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小王子》,一下子就被文中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被那些简单而又奇妙的图画倾心。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德克旭贝里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列翁·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满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现代英雄作文【三】

有一年,动物世界爆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决战,威严无比的狮大王不幸在决战中丧生。不久,狮大王的腐尸上长出许多蛆虫。后来,蛆虫变成了蛹,羽化以后,飞出一群红头苍蝇。

苍蝇们发现自己是在狮大王的身上生长出来的,觉得非常荣幸。它们嘤嘤嗡嗡地唱着小曲,互相吹捧,到处炫耀自己高贵的身世:“我爸是狮王!我爸是狮王!”那些在臭水沟中出生的苍蝇好奇地将它们打量了一番,笑道;“虽然你们标榜自己出身高贵,但你们毕竟还是令人恶心的苍蝇啊!除了有个红头之外,好像再也没有一丁点儿奇特的地方了!”

红头苍蝇很生气地说:“我们是正宗的狮王后裔,我们继承了狮子的威严,我们敢与老虎并起并坐,你们瞧吧!”说着便一齐飞歇在老虎头上,以显示自己不平凡的身价。

其实,老虎正全神贯注地捕猎野猪,根本没注意到红头苍蝇。它趴下身子,慢慢挨近猎物,正想跃起时,野猪们发现了它,惊叫着四散逃窜。

红头苍蝇想:野猪也知道我爸是狮王,见到我们立即逃走了,这回那些普通的苍蝇一定无话可说了。我们的身份就是不一样嘛!于是它们便十分自信地往村子里飞去。

村子里有一大户人家正在张灯结彩,设宴迎娶,高朋满座,喜气洋洋。红头苍蝇扇动翅膀,不住地与佳宾们点头示意,可惜谁也没有理会它们。它们没有灰心,还是唱着小曲在宴会上频频亮相。一会儿歇在餐桌旁,一会儿爬到杯盘上。一会儿咂咂嘴巴尝尝海味、品品山珍;一会儿挫挫前肢、摸摸脑袋……

“咦,哪来的红头苍蝇!”人们厌恶地惊叫起来。

主人一再表示歉意,立即吩咐手下人除灭苍蝇。

苍蝇们说:“不要误会,我们不是普通苍蝇,我们有非常高贵的身份,我爸是狮王……”

人们没有理睬红头苍蝇的表白,纷纷拿起蝇拍,一齐围追扑***过来。

红头苍蝇一再表白:“我爸是狮王啊!”

“不管出身多么高贵,只要是害人的苍蝇,红头绿头都一样,一概严惩不贷!”人们毫不手软,随着“拍、拍”的响声,红头苍蝇全都变成了肉浆。

现代英雄作文【四】

从前,有一财主家养了一只狼犬,狼犬十分忠实地为主人看家守门。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一伙盗贼破窗而入,狼犬大喊大叫,虽然身上被捅了好几刀,但它仍然奋不顾身地死死咬住盗贼。狼犬不仅保卫了主人的百万家财,而且捉住了一名盗贼,官府顺藤摸瓜,擒拿了好多盗贼的同伙。

义犬上了光荣榜,戴上大红花,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

盗贼头子决心为同伙报仇,他恨死了看门的义犬,便以惊人的高价托人购买义犬。

开始时,主人说什么也不肯出卖立过功的义犬,但当买价渐渐上升到1万大洋时,主人动心了。他找到了安慰自己的借口:这位先生肯出如此高价购买义犬,足见他的诚意,足见他充分了解义犬的价值,他肯定比我更爱惜义犬。如果我硬要将它留下,不是耽误了它的美好前程么?这样一想,主人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白花花的1万大洋。

他急匆匆赶到狗市场上,只花了几块大洋便买回来一只新的狼犬。他想:要是新狼犬也能立功,还可以再赚它1万大洋,这样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正当他打着如意算盘时,义犬被盗贼头子剁成了肉酱,包了狗肉包子,分给同伙饱餐了一顿。消息传开,狗们不寒而粟。

当天晚上,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盗贼头子带领同伙再次光顾财主家。新狼犬便勇猛地扑上来殊死搏斗。盗贼掏出义犬的大腿骨,甩到狼犬身旁说:“别逞强了,先瞧瞧这是什么?”狼犬闻了闻说:“不过是块骨头罢了!”

“告诉你,这是你的前任的大腿骨!”盗贼头子说,“它曾经冒着生命危险守护主人的百万家财,然而主人却为了得到1万大洋而出卖了它。你觉得还有必要为这种忘恩负义的人送死吗?”

狼犬傻了眼,伤心地连连叹息。面对义犬的大腿骨,它的四肢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盗贼从容不迫地盗走了财主的百万家财。甚至连出卖义犬所得的1万大洋也全被洗劫一空。

财主如梦初醒,悔恨交加,可惜为时太晚了。因为见利忘义,他已经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现代英雄作文【五】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爸爸表面很严厉,实际上却充满爱心。鼓励孩子要坚强,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来了。很重感情,特别爱花。简单归纳一下“我”成长的历程。“我”在爸爸的管教下克服了懒惰的毛病,在爸爸的鼓励下有了挑战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爸爸话语的激励下最终以成人的姿态镇定地面对爸爸去世的恶耗。作者在文中没有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情,而是通过具体的事情,用细致的动作描写展现了爸爸的形象和“我”成长的过程,这些描写将感情表现得深沉而含蓄,值得大家深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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