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捉来了十多只蜗牛,选取了其中三只,分别编上“1号”、“2号”、“3号”,先称出小个的“1号”蜗牛体重是1。8克。我用棉线拴住蜗牛的外壳,另外一头拴上一枚10克的`砝码,放在平地上让蜗牛去拉,只见蜗牛不费吹灰之力拖着砝码向前爬行。经过砝码的增加,一直加到120克它还在稳稳当当地爬着。接着,当码数加到了180克的时候,它往前拉时,“呵!身子拉的比它本身还长。可它就是不气馁,一次、二次、三次,每一次用力向前爬身体都会向后滑,拉了不到两分钟,它累了,慢慢地缩进了壳里,不动了。
“2号蜗牛上场了。”它的体重是2克。一开始我们就给它拴了一枚50克的砝码,可它根本不当回事,再加50克,它仍然很悠闲;再加上了60克,这下它使出了浑身吃奶的劲不停地往前爬,才将码数拉动。再加了20克,蜗牛用剩余的力气不断往前拖,可最终还是无济无事。
大个子“3号蜗牛”的体重是25克,一登场就给它一枚150克的砝码,可它毫不费力地把码拉动了,我们再加了100克,它还是不以为然,再加了10克,蜗牛使出了最大力气也再无力拉动了。
蜗牛力气怎么会这么大呢?我带着疑惑请教爸爸,他想了想却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到书房找到了百科全书。是这样说:“在蜗牛的足底下有一块小吸盘,把吸盘吸在地上然后再往前爬就很不费劲了。”读完了这个,原来自然界有这么多奇珍异物啊!
既然我有尾巴了,那也应该好好地爱护它呀!我拿出给尾巴打扮的工具,开始了”尾巴变形计“!我先给尾巴扎了一个紫色的蝴蝶结,又给它染了五颜六色的花纹,再给它喷上香水,在镜子前美美的一转,我的尾巴变形成功了。
不知不觉,迎来了寒冷的冬天,我出门去玩,突然,一阵风吹了过来,我被冻得全身发抖,下意识的把毛茸茸的尾巴盖在身上。啊,这尾巴就像一个棉被,为我抵御了风寒。晚上,我和妈妈去了超市,在超市转了不一会,我和妈妈的手里便拿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东西没有买呢!这时,尾巴摇了摇,”对呀,咱们可以用尾巴来拿东西啊!“说着,我就把东西放到了尾巴上。
任何东西有利也有弊,尾巴也不例外。一天,我来到人民广场,刚走进去,尾巴就被人踩了,唉,我要回家给尾巴沐浴更衣了。回到了家,刚一关门,一阵疼痛袭来,原来,尾巴被夹住了。唉,有尾巴真不好。
”叮铃铃······“闹钟响了,我爬起来,啊,幸好没长尾巴,那只是个梦!
生活中,朋友好似太阳,时刻都和我们在一起,朋友可以打着伞在雨中漫步,朋友是可以一起在海边打几个滚;朋友是可以一起沉溺于某种音乐的.遐思;朋友是可以一起徘徊于书海当中;朋友是可以在我悲伤的时候一起掉眼泪;我欢乐的时和我一起笑,朋友本部应该有那么重要,可朋友又的确很重要
记得前几个月,我们考了数学,不巧的是我那天正好发烧,好几道题目特别容易的我都没有做出来。第二天,试卷发下来,我只考了65分。我独自看着试卷,情绪低落跌到了最低层。这是,我的好朋友罗晓轩走来来,安慰我说:“李湛,没事,不就是没考好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朋友的美不在于来日方长,而重要的是瞬间永恒,相知刹那;朋友的可贵不是因为曾一同走过的岁月,而是分别以后是否还会时时想起,依然记得:你是我的朋友
虽然,朋友并不能成为以段永恒,朋友也许只是你生命中某个时间的过客,但因为这份缘起缘灭,使生命更为宝贵。即使没有将来又何妨?至少,曾经我与你一起走过朋友的路,至今,在你永恒的记忆力,还有一个曾经和你形影不离的人——朋友。
鹿晗:
您好!
我刚五下年级的时候,就听说了EXO这个团队,EXO有十二位成员,而您,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团队,也不知道你在这个团队里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出于好奇心,我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EXO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组合,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说EXO是世界未来的新星,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团体,所以我也看了你的个人介绍,你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在队内的职务是主唱和领舞,在许多的歌曲里都是由你来领舞,你们唱歌也唱得很好听,你俊美的英姿更是赢得了你千千万万的粉丝的赞美,是十二名队员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从那时起,你就成了我心中的偶像。
每次到了周末,我总会打开电视机,看看有没有播放到你的节目。平时每每播放到你时,妈妈随意地叫我一声,我立刻像上了弦的箭似的飞到电视机前,目不转睛的看起来。我还知道你们演唱过《咆哮》、《十二月的奇迹》、《你的世界》等很好听的歌。其中我很喜欢听《咆哮》,只要我一有空,就不停地听《咆哮》,慢慢地,我自已也会唱了。每当音乐放起来时,我就会开心地跟着你们唱,有时你们中的成员上台时,我就会特别激动,并且急切地寻找你的身影,等你们闪亮登场后,观众爆发出一陈欢呼声,掌声,我心里也很高兴,会跟着观众欢呼并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起来。
在平时我作业完成后,只要有你或EXO团队的新消息,我就会兴致勃勃地跟妈妈说这些事,有你们新唱的歌,我也会迫不及待地多听几遍,并让妈妈来试听并评价一下这几首歌。妈妈也很乐意跟我讨论,我就会觉得这一天过得很开心。
我知道你十分擅长舞蹈和唱歌,因此,在我以前上得随随便便的音乐课中,多了几分认真,我希望,在我的未来,我能成为一名歌唱家,也可以成为一颗耀眼的新星!虽然我不知道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但我一定会为这个目标努力,前进的!
祝您
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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