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大学时在学校附近的图书超市看到了一本书,《读大学,究竟读什么》阅读之后感觉作者实在是非常优秀,作者在书中推荐了一些书籍,我就按着作者的推荐,开始了阅读,作者推荐了一本金融类书籍《金融的逻辑》,我就在当当网上买了这本书开始看,因为图书超市当时找不到这本书。阅读之后感觉作者的一些观点非常有见地,深受启发。
在分析英国崛起的原因时作者指出英国之所以在18世纪开始远远超过法国,并最终在世纪末战胜法国,其关键之一就在于英国有更发达的金融技术让它更能将未来收入提前变现,正因为英国有着比法国远为发达的证券市场,是英国不仅能以未来收入为基础融到更多国债资金发展国力,而且需要支付的融资成本也比法国低一半。更强的证券化能力使英国可以筹到更多的钱用于发展国家实力,使英国从18世纪到20世纪初都一直拥有世界最强大的海军,让不到两千万人口的英国主宰世界两个世纪。正是由于金融的发达,导致了西方的崛起,而反观中国,当时落后的金融也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苦难,分析的很深刻。
作者另外说中国的儒家文化其实是一种保险,因为在古代社会个人经济风险交易功能主要由家庭来承担,那就对家庭文化有相应的要求,在中国就有了儒家文化;如果这种功能主要由市场来承担,那么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必须有相应的内容,在此背景下西方发展出自由、民主与法制,与此同时,西方的“家”越来越成为一个单纯的精神生活细胞,以兄弟姐妹间、长辈与晚辈间的感情交流为基础。因为西方有发达的金融市场,保险就可以用市场来取代,市场使个人更加自由,不再受儒家文化的影响。父母在退休后仍然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不需要受后代的支配。对于儿女来说,他们也不用感到“孝”的责任压力,但他们出于爱父母还是可能选择自愿去照顾父母。但是没有了压力,人会更加的轻松。
作者在分析公司时提出,公司不举,则中国终不可以富,不可以强。西方之所以强大,在于他们有汇集大量资本、“集中力量办大事”、分散创业风险的方式,亦即公司。因为公司的强大,带动了整个社会的繁荣。作者从经济角度对于国家发展的分析非常到位。
在谈到创新创业时,作者说到创新、创业成就的实现是由于资本市场培植、催化的结果。尤其是股市,股市给社会提供的不只是表面上的融资,更重要的是提前估价创业者的成功,并加速实现创新者的成果,给社会贡献活生生的创新榜样。没有金融市场,就没有股市,没有股市,就没有风投、PE投资,那么创业、创新风险就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分散,也就不会有国家的强盛。
这本书使我对于金融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就是个金融小白,这本书算是金融的启蒙教材,其中的以上观点使我深受启发,影响了我以后的决策,也许一本好书的作用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往好的方向改变,而这本《金融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自从上高中后,在学校度过的时间一直就是“朝五晚九”,晚上放学回家还要“苦里挑灯夜读”,那个困劲儿就别提了。
可能是昨晚鏖战太久了吧,早上醒来睁着惺忪的睡眼把表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要迟到了!
尽管我以令人疯狂的速度奔向学校,可上课铃还是无情的在我进教室前打响了。
好在老师还没有到。我正要进教室时,同学们诧异地望着我,又望向我的座位。我从疑惑中走出来后,愣住了:我的座位上还有一个“我”!而且那个“我”正在注视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会这样?直觉让我先离开这里。我默默地走了,我知道有同学从班里跑出来在我后面看着我,但我头脑一片混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就醒了,那个让我称他教授的人也不在。不知为什么我想出去走走,于是就出门了。不觉间,我走到一栋楼前,数了数,一共五层。我忽然有种想进去的***,便走了上去。我木然地走着,一直到最高层,来到一个房子了坐下。
直觉告诉我,这个房子叫“教室”。
这里摆放着许多桌凳,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些人在这里了。他们笑着向我打招呼,我不知他们为何要这样做,只好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算是回礼了。
不一会儿,教室里就陆续坐满了人,再不一会儿,一阵音乐响起,又不一会儿,我看到门外有一个风风火火的人要进来,可他正要进时,忽然犹豫了一下,又向我看来,我从他眼神里看出了惊恐,却又不知所措。哪个人好象在哪见过一样,很是面熟。啊!他长得跟我一样!就在这时,他却慢慢走了,有几个同学悄悄追出去看他。
整个上午,我一直呆呆地坐在操场上,没有去上课。教室里怎么还有一个我?难道是克隆?!想到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决定放学后向他问个明白。
放学后,他很晚才走出来,双眼竟像我早晨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的,见到我,他脸上一片茫然。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他是无意走到我座位去的。他又告诉我他家在一个摆满有色液体的玻璃瓶的房子里。难道是实验室吗?而当我提出要去他家是,他竟飞也似的跑走了,无影无踪。
一整上午,从哪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走后,我旁边的人都问我怎么回事,可我不知道,只好在他们的追问声中睡下了。
当醒来时,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走出去的时候,居然遇见了那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看样子,他好象在等我一样。
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如实作答。但他提出要到我家时,我猛地想起,教授曾告诉我不准我随便出来,否则让人看见了他就会有牢狱之灾甚至***生之祸。于是,我立刻往家里跑,也顾不上那个长得像我的`人了。
下午,我惶惶不安地走进教室,害怕再遇见“我”。万幸,他并没有再俩。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我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一笑而过,任他们去猜疑。
我想,上午那个“我”一定是被克隆出来的吧,现在又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了。
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如果出现了克隆人,像上午这类的事一定会更多的,而且会更蹊跷。不过现在并没有人克隆出人来,所以社会依然是那样和谐美丽,没有什么特大的乱子。
那么,在学术界争论的能否克隆人,其结论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江南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值得一生铭记的地方。
提起江南,便会想到那连绵不绝的雨。江南的雨洗涤了万物的污垢,还江南一片清净,更洗出了我们灵魂的原色,还心灵以纯洁。巴山夜雨,西窗红烛,绵绵不断的是情,也是雨。雨滴滴落入江里,那是音符的跃动,是亲情的召唤。静听雨声,思绪是否会回到往昔,开启陈封于记忆中的点滴故事。静坐雨中,享受江南雨水带给你的丝丝微凉,缕缕宁静。海。江。河。川。溪他们都是雨的归宿,或许“哀民生之多艰”的你便是看中了汨罗江的悲愁,绵延无尽。它有着江南雨一样的身躯,纯净通透。朵朵落红如破碎的心扉,奏不尽一曲《离***》水长流,试问汨罗深处的灵魂可否将清江落雨看透?如此想来,雨承载了多少人的岁月,又承载了多少人的故事。浮浮沉沉,滴滴透心。
水乡自然有水巷,水乡便缘来于雨。而“雨巷诗人”戴望舒就在这里静静地诠释了江南,诠述了雨巷,他用笔尖轻触江南,留下了诗般的记忆。心中时常幻想能够独撑一把油纸伞,在寂寥的江南雨巷里走过。烟雨蒙蒙,沉重的木屐踏过江南的雨季,屐过无痕,是离愁,也是别绪。也许我不会遇到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却定能嗅着丁香沁人心扉的芬芳。雨巷,寂寥,悠长,我撑着油纸伞幽自走过,寂寞的背影点亮了谁的眼睛,又模糊了谁的风景。我听见了木屐从青石板上踏过的声音,如竹露滴雨,划过岁月的甬道。眼角微涩,那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想让泪水肆意与雨水交融,却又找不到适当的理由给它一个流下的理由。这雨如薄命红颜般转纵即逝,似昙花一般光华乍现。多少楼台,都覆灭于此,在这江南烟雨红尘中。
若把与比作花是在恰当不过了,特别是江南雨。花开半夏,雨也落了半夏,花开了一季,落了一季,痴了一季,雨也如此,一朝涨一朝息。下过了季节更替,转眼间沧海桑田,红颜变白发。江南雨是世纪的见证者,时代的守护者。难以忘怀的当数江南雨。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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