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中山公园坐落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南恩路大街旁。那里风景优美、迷人。今天妈妈就带我去了中山公园。
中山公园是免费为市民开放的公园,正门位于黄河路边上。从正门沿台阶而上,台阶两边是苍翠欲滴的松树,放眼望去,像等待检阅的战士们威武耸立着。继续前行,一个小型广场展现在眼前,中心是孙中山先生的塑像,让前来的人们看到不禁肃然起敬,我想这应该就是公园名字的由来吧!
公园的西面是一大片草地,清晨的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像闪亮的星星镶嵌在上面,草地上种着各种观赏的植物,被园林工人修剪出各种惟妙惟肖的造型,有的像螺丝那样旋转而上,有的像坐小山,有的像个大圆球。那里还有几个小花坛,开着艳丽动人的鲜花儿,简直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公园深处也有很多的树呢,比如:白玉兰、龙柏、核桃树、柿子树,刺玫瑰、枣树。这里简直就是一座小型植物园,让你目不暇接。
公园不仅风景优美,它还是人们健身、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每天清晨人们悠闲的身影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老爷爷们带着自己的“爱鸟”在大树下边炫耀着它们的“神奇事迹”;老奶奶们一边慢跑一边谈笑风生,脸上还不时浮现出笑容。
今天,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早晨。我爱你——美丽的中山公园。
小时候缺钙,个头小小的。这可急坏了妈妈,便每天强迫我喝一杯牛奶。
说实话,牛奶味道腥腥的,还真不好喝,我只能硬着头皮,在妈妈的监督下喝到肚子里。望着那个大大的杯子,多希望世界上的牛都不产奶了。
偶尔几次,我实在不想喝了,便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倒掉,妈妈也没有发现,我为此兴奋了好久。从此,那大杯的牛奶便大都归水池了。
也不记得是哪年冬天了,我习惯性地赖在被子里,眯着眼睛,等着妈妈送暖暖的牛奶来,先焐焐手嘛,然后再倒掉。可等了好久,也没有动静。一阵好奇,便蹑手蹑脚地下床去看。刚巧妈妈从外面拿奶回来,我连忙躲起来,发现妈妈的脸已经被冻得通红了,双手也不停地哆嗦,身上还有残余的雪花。
我一阵惊诧,又回到床上。听着妈妈在厨房里热牛奶的声音,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
“吱”的一声门开了,习惯性地听到一声:“小懒虫,起床喝奶了。”接着一缕白气便飘了进来,“今天下雪,奶店的人开门晚了,等急了吧……”
我不说话,紧紧抓着杯子,就着眼泪把牛奶喝下去,竟发现格外的香甜……从此,大杯的牛奶再也没水池的份儿了!
十月二十九日,我们来到了中山公园。这时正值一年一度的菊展,让我们大饱眼福。
在公园门口,矗立着一座用蓝色、红色菊花与绿草组成的“青岛,帆船之都”标志。青岛,这座蓬勃向上的城市,这座活力四射的城市,正在向着国际化大城市和帆船之都航行。公园的广场上,摆放着一幅用菊花组成的“二龙戏珠”,中间红色的注资上写着古书的“菊”这是中山公园的第二十四届菊展。
菊花五彩斑斓,形状好似一朵朵节日中多彩的礼花。红的热情奔放,黄的文静淡雅,蓝的悠然柔美,白的娇嫩芳馨,紫的风情浓郁……菊花散发的芳香引来了一只只小蜜蜂在花间盘旋。
接着,我们又参观了部分参展单位的作品。我们四方区的主题是“菊”。花丛中竖立着横幅,分别挂着五只灯笼,上面写着五种字体的“菊”,充分体现出了菊的韵味。
“秋从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开发区用写有古诗《咏菊》的巨扇表达秋韵。
城阳区用小桥流水人家的环境展示了城阳区几年来的发展。胶州市主题为“竹亭秋韵”,用水车、菊花和白石子把整个作品装点得别有一番风韵。供电公司用菊花摆成“亮出精彩”几个字,展示了供电人的承诺。胶南市用屏风、白石子和菊花组成“木屏秋韵”。市北区和李沧区都采用了“神七腾飞”的主题。
秋,在人们眼里是凄凉的,是孤独的。课文里说“枫叶如丹”,但让我说,秋天应该是“菊花如虹”!在秋天,其他的花儿基本已经凋谢了,但唯有菊花,天气越来越凉,它还含苞怒放!它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美丽,还可以泡菊花茶。菊花并不害怕孤独,不害怕瑟瑟秋风,而是愈苦愈怒放,叫人钦佩!
这次参观真是收获颇丰!我意犹未尽,希望下次菊展精彩度更胜一筹!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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