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美,是人类文明永恒的核心。善良的东西,美好的东西,能达成一种极致。 ——题记
“美德始于心,文明践于行”把美的形貌和美的德行结合起来,才能使美放射出真正的光辉。因此,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上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改革。内在的美,只有通过一个人的行为习惯才能表现出来。文明美德,伴我成长,如影随形。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矗立在彩虹之巅∕就像穿行璀璨的星河∕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每当我聆听这首《怒放的生命》时,就像是在聆听一个生命。他——黄舸,一个7岁被确诊为先天性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男孩。据专家介绍,同类患者的寿命最长记录为18岁。
可是生命就要走到尽头的他,为了对曾经帮助过的人说声“谢谢”,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便开始和他的父亲走遍全国各地寻访素未谋面的好心人,踏上了一条感动中国的“感恩之旅”。
疾病早已剥夺了黄舸站和坐的能力,父亲每天小心翼翼地把他扶上轮椅,用绳子仔细地固定,以确保他不致滑落。因为没有钱,父子俩坐的是一辆三轮摩托车。就这样,他们走过了82个城市,行程13000公里,向30位当年给他们汇款治病的恩人当面道谢。
黄舸说:坐着父亲开的摩托车,到好心人的家门口能亲自说声“谢谢”,送上一束鲜花表达他深深的谢意,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
可是,最终他还是离开了人世,离开我们,轻轻地走了。正如他出生的时候,他哭着,可周围的人笑着。是他用爱延续了生命,诠释了生命的含义。使我们懂得感恩的生命最阳光,只要我们有一颗充满感恩的心,文明美德便会永驻人间,于我们如影随形。
据黄舸的父亲回忆,黄舸走后,他的一只眼角膜被成功移植给左眼失明十一年的湖南常德人黄晶晶。两天之后,等待眼角膜移植10年之久的北川孩子唐城,成为第二轮接受黄舸捐赠的幸运儿。直到离开前的最后一刻,黄舸还在念叨着一定要把眼角膜捐赠出去,留给社会上有需要的人。代替他继续欣赏这个美好的世界。
次年,黄舸被入选“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他“感恩之旅”的故事感动了我们,感动了全中国,乃至整个世界······
爱和美,能创造人间奇迹。社会因美而文明,人们因爱而感动,能使生命之权永不枯竭。我们要俯视、感谢芸芸众生、世间万物。应该为美丽而感动,也为真诚而感动,更为上苍给予我们的爱而感动······
其实,对于爱的追求,都是人的天性,就像花草树木向往春天一样;对于美的认识,人们缺少的不是美,而是缺少对美的发现。但愿大家都做一个有心之人,去发掘这个大于世界里一切真诚、可贵的美和爱吧!
当天使降临大地时,大地充满了光辉。
——题记
当黑暗淹没大地,鲜血染红每片土地时,天使将从天而降,银光布满她们,光辉撒向大地。光将销去所有不幸,堕落、混乱,让爱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
“为了生命的尊严,”南丁格尔。
生命,人基本的价值,是其他一切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了解生命真正的内涵,谁又能将此升华?传说是神创造了生命,让生命繁衍生息,可神创造生命的同时,也让时间消逝生命,但万物都是环环相扣,难免生命会受到威胁,而谁在生命出现垂危之际,赋予他们第二次生命——天使。
天使是谁?没有确切的人,它是一群或一个组织里成员的代名词,有人称之为“白衣天使”。
“天使”何时诞生于世界,我无从回答,是谁让“天使”陪伴着我们,触动我们的心灵,温暖我们的灵魂,我也无从回答,但我只知道,那个最美天使让人无法念怀。
南丁格尔,一位最美的天使,也是人们心中的女神,她曾感言:“不管什么时候,我的心中,总放不下那些苦难的人群……。”
可能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南丁格尔从小就对护理工作深感兴趣,在乡间度假的时候,她常常跑去看护生病的村民。天生的灵性与热爱让她爱上了这一职业,并深信她将成为一名合格的护理员。而爱似乎总是包围着南丁格尔,她曾多少次在败落的医院中奋斗、摔倒、爬起,曾多少次遭受众人的鄙夷,但她始终如一的坚持着她的事业,护理着病人。
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成千上万的战士病死沙场。此时的南丁格尔带着一支护士队奔赴战场,不分昼夜地工作。由于不懈地努力,她在数月内把伤员死亡率从50%降至2.2%。每天晚上,她总是提着泛着微光的小油灯,挨个看望伤病员,这无不让伤员们感到巨大的温暖,于是他们亲切地称她为“提灯女士”。
为了让护理事业更加完善,从战场回来后的她,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以后又陆续创办了一批助产学校。这为世界的医疗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将护理工作从“污水”般的社会底层提升到了受人尊敬的地位。
这位天使曾宣誓:“终身纯洁,忠贞职守,竭力提高护理专业标准,勿为损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药,慎守病人及家务之秘密,竭诚协助医师之诊治,务谋病者之福利。”这是何等撞破心灵的话啊!南丁格尔的行为,诠释了生命的内涵,传递了爱与和平,而如今的世界,“天使”们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她们不畏辛劳,日夜挽救着成千上万的病人,赋予他(她)们第二次生命。
当黑暗压迫世界,硝烟弥漫,模糊世人双眼之时,天使将光带向人们,驱赶所有的罪恶,温暖人们冰冻的心灵。
那是我心中不灭的光——天使们的降临,总带着一股祥和之光。这光,看不到,摸不着,但往往陪伴我们的左右。
“书是逆境中的慰藉”如果你需要温暖,就去看书吧!—题记
坚持读书,就是坚持梦想。郭沫若先生说:“读书不在三更无鼓,功只怕一日曝十寒”。在我记忆中总会有书陪我长大,从孩提时的《幼儿画报》、《嘟嘟熊》到《明朝那些事》、《宝葫芦的秘密》,一本本美丽的书,伴随着我成长。
读书之路
回溯至二岁时,记忆已是朦朦胧胧,听妈妈说,那时的我,就对漂亮封面的书,爱不释手,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都是甜甜梦里可爱的小伙伴。小小的我,就对一个个方块字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再大一些,《弟子规》是每天妈妈讲给我的第一部经典,《窗边的小豆豆》里巴学园让我浮想联翩。这就是美丽的童年,遍地是书香。
小学时,老师在家里开设了一个公益读经班。每周五,好多孩子,背上书包,涌入到老师家里。《三字经》、《论语》,大家一字一句的齐声朗读,读完书,大家还在老师家吃晚饭,等爸爸妈妈接回家。老师的家里没有电视,只有一本本书,现在回想起来,读过的经典里,字里行间都是老师满满的爱意。
小学,开始了早读,当我试着开口朗读,我发现看书与读书不同的,二者相比,后者对我的吸引力更大,尤其是配上自己喜爱的音乐,进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在老家里欣赏这黄金屋,那个山清水秀地方总能让人心旷神怡,让人静下心来。没有嘈杂的配音只有清新的音乐,站在天地之间,享受万物精华。
我喜欢边读边走,在空荡的平地上,眼前似是书中之境,自己就是主人公。
比如说《巴黎圣母院》,当卡西莫多奋不顾身救埃斯梅拉达时,我会急得跑起来,当泪留不止时,我会思考别人的一生……
要说什么时候爱上读书的,那我真的是说不清。我想应该是《从明朝那年那些事儿》开始的吧,从那之后我会去图书馆,会去河堤,手机上会很多音乐和听书的软件,这是第一次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喜悦与珍惜。每次在睡觉前看完的情节,总会在梦里重现,我做我自己的织梦人,走着我自己心里希望的梦境。
与书为伴
我要感谢———雨果先生,他的一部部小说作品,使我找到适合自己类型的书。第一次看《诺曼底号遇难记》的时候,我双眼放光,找到了自己的白月光。之后看了《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我真的好喜欢这种类型的书。
现在我开始每一读,去阅读自己喜欢的书,长辈说一个好的读书习惯需要十年,但是我相信,从现在开始一切还来得及!
做一个饱读诗书的女生吧,"追星"(李清照)的最好方法,就变得和她一样优秀——出口成章,下笔成文。
记得小时候,我并不是很喜欢读书,但我很喜欢妈妈给我读故事、讲故事。于是,妈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开始我只对上面的图画感兴趣,但听着妈妈读的那么有意思,我不禁对那些黑黑的小蝌蚪样的字好奇起来----他们到底隐藏着怎样有趣的密码?慢慢的我开始注意那些"小蝌蚪"了,在妈妈的指导下,我认识了几个字,但几个字怎能把那长长的故事呈现在我面前呢?于是,我每天缠着妈妈讲故事,不知不觉我就跟这些"小蝌蚪"交上了朋友。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慢慢的就能自己读故事了。
每过一段时间我就来到收报箱前,踮起脚尖,试着打开放报刊的小箱子。只要看到新一期的《幼儿画报》,我就紧紧抱住书不放,生怕我一不留神它就会飞走。有时候等不及回到家,我就央求妈妈讲故事,于是我们就坐在小区的板凳上"读书"了。红袋鼠教会我安全知识、和团结的道理;跳跳蛙教会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火帽子教会我一些生活小百科。我最喜欢看的是里面的经典故事,是《幼儿画报》给了我最初的经典启蒙。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喜欢读绘本书了。《犟龟》让我懂得生活中有很多困难,但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放弃总会有收获;《换个妈妈怎么样》告诉我,自己的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但她很爱你,还是自己的妈妈最好。《爷爷变成了幽灵》让我不再感到死亡是可怕的;《蚯蚓的日记》幽默好玩,从此让我喜欢上了蚯蚓。
漫画书也是我的最爱。那本《父与子》都快让我翻烂了。每当和妈妈一起看那夸张又注重细节的一幅幅图画,从没有文字处读出会心一笑,读出父子间浓浓的亲情。
大部头的书慢慢占据了我的书架。《老鼠记者》让我认识了胆小不爱旅行冒险的杰罗尼摩,爱捉弄别人的赖皮,酷酷的爱冒险的爱骑着比自己大三倍的摩托车闯进杰罗尼摩办公室的菲,跟着他们一起走进老鼠的世界去冒险。一次次在惊悚、惊喜、心跳不已中穿越。《窗边的小豆豆》为我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我真想跑到书里去跟小豆豆一起同她的小狗洛基玩耍,也真想去巴豆园感受全体小朋友一起游泳的快乐。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爱上研究昆虫,现在我开始自己孵化小螳螂和毛毛虫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将我带到世界末日的恐慌中,在作者神奇的想象中放飞自己的幻想,跟着小男孩一起去战胜困难,渐渐成熟……
当我抱起一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像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对堆积如山的汉堡,恨不得上去大快朵颐;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口干舌燥的人,面对一个水塘,恨不得扎进去喝个够。读书让我成绩进步,让我爱上学习,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将一路伴我成长。读书征文读书征文范文读书征文500字
若有人问我的业余爱好是什么,我首先回答的往往是:“读书。”并非附庸风雅,而是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如吃饭、睡觉一样习惯成自然。那一本本包罗万象的可爱的书就如一个个亲切的朋友一样,永远陪伴在我左右。
年少初记事时,因爸爸少时没钱读书,长大了自己买了好多书的缘故,家里有几大箱子的藏书,而且多半都是文学方面的。那时每当家人忙起来没人陪我的时候,我就坐在书堆里,翻看书中那些五颜六色的图画。有时候爸爸会在饭后给我讲故事,什么“石猴学艺”、“大闹天宫”、“三英战吕布”、“武松打虎”等,他讲得绘声绘色,我虽听得似懂非懂,却也是津津有味。我问爸爸是怎么知道这么多故事的,他就指指书箱说:“书上看的,等你读书识字了,你会知道得比我还多。”从那时起,我对“书”这个东西就抱着极大的好奇心。
上学后我一直记着爸爸的话,所以识字学习于我来说就成了最快乐的事情。我自己的第一本图书是姑姑送的带彩图的《一千零一夜》,我如获至宝,最后都能把上面的故事背诵下来了。从书上看到那个叫阿拉伯的地方的奇风异俗,还有各种各样的机智的、勇敢的、奸诈的、狠毒的、美丽的、丑恶的人物,令我大开眼界。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压力是越来越大,但我读书的热情也与之俱增,家中的书籍已翻过多遍,烂熟于心,于是我把目光转向了新华书店和图书馆,阅读范围也不仅限于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科学均有所涉猎。读小说时,随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时哭时笑,强烈感受到了世间的沧桑冷暖;读散文时,能体会到大自然的美妙隽秀,也深深为作者们的睿智和款款深情所打动;亦会在哲学周密的辩证思维中徜徉不忍离去,沉浸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久久思索,还会惊异于见所未见却又现实存在的科学世界。读书不但使我的生活内容更加充实,还让我获得许多不同的知识,感受世界的丰富多彩。
古人曾经说过:“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它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提升个人修养,变“下里巴人”为“阳春白雪”,难怪苏东坡在一千多年前就道出了“腹有诗书气自华”。书,是可以和我们推心置腹地交流的朋友,年轻时它教导我们,年老时它又安慰、鼓舞我们,可以说是最有耐心而又最令人愉快的朋友。
英国著名作家培根有一句关于读书的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书与人互相选择,互相影响,就如交友,朋友如书,书如朋友。
我至今庆幸,能在年少时结交书籍这一朋友,我也相信,这一友谊会万古长青,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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