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疲惫。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流泪。不知不觉地,已不是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追逐打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即便十分怀念以往的日子,可也再回不去了。
随着时间的变化,心智也跟着变化。儿时天真无邪的烂漫离我慢慢远去,如今绞尽脑汁的烦恼却向我极速奔来。
不希望遭受折磨,但也免不了忧愁的伤害。不愿意经历悲伤,但也逃不过困难的依赖。很想美满地度过平淡的一生,但不知为何,坎坷却时时跟来。
从出生,到小孩,从小孩,到青年。我一直是一步步一步步地努力拼搏着。可是这愚蠢的拼搏,又给我带来了什么?本以为勤劳些,多付出些,就可以得到理想的幸福。但看见的,却是一幕幕令人失望,令人想要流泪的结局。
一个人孤独惯了,领悟的事情也就多了。领悟的事情多了,心也就难受了。很想蒙上双眼,不去看这世上所有令人悲痛的事情。但即便脱离光明,内心的忧伤,也无法得以解脱。
望着湛蓝的天,想着心爱的你。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加使人沉溺,没有什么能比这更令人陶醉的了。
冷酷的外表,孤独的内心。就算是自己,也未必会觉得舒适。唯一能使心情好转的,无外乎只有和心爱的人一起说话,交谈。
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夜风敦促着我投入床姐姐的怀有里,我却还意犹未尽的看着惊骇的鬼片,这时咔嚓一声,电视被关掉了,原来是奶奶关的,她要我从速上床睡觉。
我一躺在床上,脑海里便显现出鬼片的情节,那魔鬼拿着刀子,预备刺向那个小女子,哎呀!那女孩大叫一声,便死于魔鬼手中,这段情节令人毛骨悚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这个画面不断的重覆着,让我简直觉得那个小女子就是我自己,不断不断的重覆着,感觉自己快要堕入漆黑之城。
我苦楚的挣扎着,尽力的想要脱节这个因惊骇而降临的失眠小恶魔,但他却十分难缠,就像在我身上涂了很多的黏着剂,让我动弹不得,我恨不得把他甩得远远的。在我辗转反侧之中,看到妹妹甜美的沉睡在梦精灵的怀有里,好想把妹妹摇醒来陪我,但如此作为真实过分自私,唉!如果有个复製人能够来陪我,那该有多好呀!
后来我就试着去喝热牛奶,但喝热牛奶不光没有把我身上的精力小子赶跑,反而把疲惫小子减少了。这让我又想到了第二个办法,就是催眠术,我抱着时钟,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滴答滴答的,我盯着他一动也不动的,只要眼珠子跟着它转了又转,转了又转的,这为我带来了一点睡意,但想睡又睡不着的景象,使我更难过。
全部无效之下,我便去柜子里翻了曾经的相片,这时幽静无人,最适合看看这些相片,看着看着,让我走入了回想的河流,这时我看到了一张白璧无瑕的全家福,我好想坐着一台韶光机,回到以往那幸福美满的韶光,此时,我彷佛看到眼前呈现了那时全家欢喜的笑颜,我又看见爸爸和妈妈牵着手,带着我和妹妹一同出去玩,看着看着,却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便睡着了。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深夜,却一点都不觉得孤单。我想今夜我是孤独的,只是没有寂寞相伴。有月色,有清风,有音乐袅绕,还有诗意弥漫在心间,孤独此时便成了最美好的存在方式,可以独品夜色,听着老歌独自遐想着......
音乐循环的播放着,开心的,失意的,浪漫的,伤心的,一句句动人的乐曲,就像是为这夏日的星空特制的背景音乐。心绪常常会被音乐带入那遥远的梦境。飘渺的气息让我不觉的恍惚,现在的我身在何方?这是何时的我?这片现在的时光与人到中年的时光,不断的来回穿梭,相互缠绵,直至完全重叠,最后消失在迷茫的夜色中!
走到窗前,吸一口深夜的空气,品一杯深夜的清风,独自隐匿在深夜里,亦是一种说不出的惬意。抽着香烟,那些恍如云烟的情思,随着夜色在指尖燃烧起来,在不经意间陷入了世人解读不了的迷茫,远望夜空,一颗流星从天空中匆匆划过,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流星宛如一颗投进心湖的石子,使原本平静如水的心湖,荡起层层涟漪,流星你是为爱殉情?还是不堪月亮的冷落?就这样你夜色里划过一道伤痕,独自消失在夜的寂静里!
一个人的夜晚,体验的是一种心境,也是品味一种生活,但无论在怎样的心境之下,只要能感受一下,释放一下,我想心中的港湾一定会绽放出更美的月夜。
今天,妈妈在厂里加夜班,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第一次独自一人留在家里,躺在床上,我感到无比恐惧。
平时温馨的房间,今晚却像一张大嘴,能将万物都吃掉,现在,夜晚的黑暗仿佛又要把我活活吞掉,突然,外面传来了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而且照进来白色的光,添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又听见“嗒”一声,吓得我全身发抖,面前像有一只大灰狼一样,我把头缩进被子,恨不得在一秒之间睡着。突然,又是“嗒”一声,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又将被子裹住身体,慢慢的下床,卷缩在房间的一个角落。突然,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子:会不会我在做梦啊!我又把手伸到嘴巴前,咬着牙拧“啊!”我痛得叫了起来,原来不是做梦。忽然,那个东东动了一下,我想:他是不是要吃我啊,我不要这么容易就死,我要与他战斗到底,用什么办法呢?我知道的方法有很多,用狗血浇,用十字架?可是这些我都没有,我就只好坐以待毙了。
我等了很长时间,终于,门开了,我的“救命恩人”——爸爸妈妈来了,我像受惊的小鸟一样扑到爸爸身边说:“爸爸,有鬼啊!”爸爸打开电灯一看,说:“鬼呢?”爸爸看透了我的心,
又说:“傻小子,世上哪有鬼啊?”又拿起手机说:“原来这就是鬼啊!”从此,这件事成了我们家的笑料。
“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一大早,爸妈就出门了。想到这我开心地唱起歌来。
我悄悄站在门口,等看到爸妈坐上车走远后,我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心里别提有多么高兴啦!我拿起零花钱,几分钟就在超市里穿梭了一趟,买了蓄谋已久的零食。有“稀世珍宝”——可比克黄瓜味土豆片,老爸老妈的“禁品”——饮料(水趣多),堆积如山的零食带回家后,便打开电视,沉迷于电视。
我像美人鱼一样躺在沙发上,拿出大毛巾盖上,边吃美味的零食边看着搞笑的电视节目,一阵阵狂笑的声音飘荡在房间里,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病”的不轻呢。然后时不时喝上几口饮料解解渴,这饮料我可是倒在妈妈心爱的红酒杯里面喝呢,谁说只有大人的世界需要仪式感,我们孩子也一样。啊!别提多爽!
“啪”红酒杯被打碎在地,人生真是一个大悲剧,“杯具呀杯具……”
我立刻被“石化”了!上帝啊,我的妈妈平时没有什么爱好,唯独爱收藏红酒杯,这一只杯子是她最心爱的,这可怎么办才好。这时,我的头脑风暴来了,我看到了“沙漠中的一点绿”-———把压岁钱拿出来,去重买一个。
我正想出门,小天使天天和小恶魔恶恶匆匆来了。“你万万不能去呀!只要把玻璃碎片藏起来就ok了!”恶恶说到。“不!妈妈看到碎片会不高兴的,你去买吧!”天天说。他们越吵越凶,越吵越凶。我眼看不行了,听了小天使天天的。我来到超市,生怕被妈妈的熟人看到告密给妈妈,于是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口罩和帽子,蹑手蹑脚在超市巡逻了一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买到了一模一样的红酒杯。
第一次一个人在家,这日子有舒坦也有“杯具”,也算是一波三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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