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奇妙宠物公司旗下汇聚了几十位顶级科学家,近年来培育出诸多稀奇古怪的宠物,比如糖老虎啦——只吃糖不吃肉的老虎,模特兔啦——非名牌时装不穿的兔子,醉仙鸭啦——沾酒就醉却见酒就喝的鸭子,等等,一举成为了M星球上最受欢迎的宠物公司。
最近,首席科学家木瓜老先生,奉献出最后一款作品“跑跑鱼”后,光荣退休。于是,年轻的科学家们为首席科学家的宝座,展开了激烈竞争。
最有希望脱颖而出的,当属苏打先生和粒粒橙小姐。
苏打先生高大健壮,研究的是如何让恐龙复活。
粒粒橙小姐娇小玲珑,研究的是如何让老鼠变聪明。
表面上,两个人相互尊重,但实际上,对对方的研究项目都不以为然。
“哈,老鼠!那种讨厌的小东西,就算变聪明了又怎样?还不是照样讨人嫌?”
“真是个疯子!恐龙那种大家伙,就算复活了又怎样?谁有地方养?谁又养得起?”
在M星球,如果一种动物不能成为人们的宠物,就会遭到歧视,最终落得灭绝的悲惨下场。苏打先生当然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他要复活的恐龙绝非那种史前的庞然大物,而是像老鼠那样的小不点。
要想让恐龙变成老鼠那样的小不点,就必须加入老鼠的基因。但这样一来,复活后的恐龙不是长着老鼠尾巴,就是生着老鼠爪子的怪胎,这是苏打先生遇到的最大困难。
另一方面,粒粒橙小姐也拥有着非凡的才能,她深知人们不会喜欢那种灰溜溜的在街上乱跑的脏东西,于是先从改变老鼠的外形出发,先后培育出了熊猫鼠、孔雀鼠、猎豹鼠等外形极为漂亮的老鼠。然后,随着一代又一代的基因改良,老鼠的智慧也有了显著提高。第十五代宠物鼠学会了穿衣服,第二十六代宠物鼠学会了弹奏乐器,而到了第三十三代宠物鼠,竟然像人类婴儿一样,开始牙牙学语。
粒粒橙小姐的终极野心是,让宠物鼠可以同人们对话交流,让人们——尤其是孩子们,过上童话般美妙梦幻的生活。她相信,她培育的宠物鼠,将远远胜过其他宠物,苏打先生的恐龙——现在她知道了,是小不点恐龙——自然也不例外。
首先取得成功的却是苏打先生。
随着袖珍梁龙、剑龙、霸王龙们的问世,苏打先生立刻成为轰动全球的焦点人物。世界各大媒体竞相报道,苏打先生获得了“恐龙之父”的美誉。
人们在宠物连锁店和商场彻夜排队守候,但由于数量有限,那些空手而归的人们无不嚎啕大哭,他们流出的眼泪若是汇聚在一起,就会变成一片新的大洋。
邮递员每天都把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件,送到苏打先生家中,阅读这些信件,成了苏打先生最快乐的事情。
“苏打叔叔,您好!我是个小恐龙迷,我一直梦想要见到恐龙,是你为我实现了梦想,尽管我看到的是小不点,可我还是要向您说一声感谢……”
“苏打先生,真是要谢谢你呀!前两天我老婆还说要跟我离婚呢,可我是个幸运的男人,在送给她三只小恐龙当生日礼物后,你猜我老婆说什么,她说下辈子还是非我不嫁,哈哈……”
“亲爱的苏打先生,自从在电视上见到你之后,我平静的心就再也无法平静。我想你就是我一直在苦苦等待的那位白马王子。而我,自然是那位属于你的白雪公主。人们都说,白马王子注定要和白雪公主相知相爱,白马王子从来不会让白雪公主伤心失望,我很相信,你呢……”
苏打先生开心极了,粒粒橙小姐的心情却跌到了谷底。
她培育的老鼠非但无法说出连贯的句子,甚至连最简单的儿歌都学不会,急得她心里直冒火。当她看到苏打先生成功后,这火上更像浇了一层油似的。不知是在梦中,还是烧昏了头,她时常看到,苏打先生坐在首席科学家的宝座上,笑嘻嘻地冲她做鬼脸呢。 孰料,三个月后,事态忽然急转直下,这回轮到苏打先生着急了。
众所周知,老鼠有着极强的生育能力,出生不到一个月,小老鼠们就可以做爸爸妈妈,而那之后的每个月,它们都可以生下小宝宝。
小不点恐龙们拥有老鼠的基因,自然也拥有了老鼠的生育能力。它们甚至比老鼠更能生,因为有些恐龙一次就能产下四五十个蛋呢。就这样,小不点们的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如今,早已不再是宠物店的抢手货。
人们向来喜新厌旧,于是大量的小不点恐龙被抛弃,以至于大街小巷随处都可见到它们乱跑乱窜的身影。和老鼠一样,小不点恐龙们喜欢偷窃和破坏。这逐步演变成为一场灾难,比鼠灾还要可怕的灾难。
世界各大媒体把矛头纷纷对准了苏打先生,“恐龙之父”的美誉已成为过去,如今他的称呼是“恶龙使者”。
苏打先生整日躲在家中,邮递员仍然把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件从窗外扔进来。
“尊贵的苏打先生,我是个种地的农民,告诉你,我辛辛苦苦种的五十亩蔬菜,都让那些小东西糟蹋光了,你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苏打先生,你的恐龙吃掉了我太太的宠物猫,我太太天天以泪洗面,你必须对此负责……”
“苏打先生,作为国际宠物保护组织,我们向你发出严正抗议,自从你的小不点恐龙问世后,先后有跳跳鹅、象鼻猪、钻地龟等在内的十多种珍稀宠物灭绝……” 苏打先生焦头烂额,处境堪忧,粒粒橙小姐呢,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事实上,自从那群可恶的偷蛋龙闯进她的实验室后,她就一刻都没有安宁过。一夜之间,几百只宠物鼠被吃掉,她的实验成果几乎付之一炬。 如今,实验室二十四小时封闭管理,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粒粒橙小姐却仍然感到烦恼,因为实验鼠繁殖场至今仍未把她订购的老鼠送来。
“抱歉,我想以后我们再也无法合作了!”繁殖场的主人在电话中说,“老鼠全被它们吃光了,你知道那是什么,对吗?真抱歉!我想照这样下去,老鼠很快就会灭绝的。”
挂了电话,粒粒橙小姐反倒镇定下来。
还好,露西还在! 露西是那场灾难中唯一的幸存者,而且,它还是所有老鼠中智商最高的一只。就像初学汉语的外国人一样,露西已经可以和她进行简单的对话了。
只要露西在,她就能通过基因技术,复制出千千万万个露西。
想到这儿.粒粒橙小姐又恢复了信心。可是,当她走进里间时,她的心忽然悬了起来——天啊,露西的笼子是空的!
“露西!宝贝,你在哪儿?”粒粒橙小姐紧张地四下察看,“露西,快出来!露西……”
忽然间,她看到橱子下,有一双闪光的眼睛。
“露西,你怎么跑到那里去了?来,快出来!”
露西出来了,但那不是露西,而是一只眼神冷酷的小霸王龙!在它嘴边晃动的,正是露西的尾巴粒粒橙小姐跑去找苏打先生算账,可是当她看到形容憔悴的苏打先生后,心中的怒火骤然熄灭了。忽然之间,她觉得自己应该帮助这个可怜的男人…… 于是,在一番真诚的交流过后,两人开始联手合作。他们先是研制出一种食龙蜘蛛,将在城市和乡村肆意泛滥的小不点恐龙迅速消灭。
然后,开始培育第二代小不点恐龙,这一次他们加入了大熊猫的基因,于是新出生的小恐龙们变得性情温顺,行动缓慢,憨态可掬,最重要的是,它们和熊猫们一样,不怎么热衷于生孩子。
与此同时,同样是在两个人的合作下,会说话的宠物鼠终于培育成功,和第二代小不点恐龙一起推向市场,成为了M星本年度最抢手的宠物。 苏打先生和粒粒橙小姐成为了好朋友,他们深深地体会到了合作的重要性。这件事对奇妙宠物公司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前个人竞争的发展模式,转化为注重团队的分工合作。在新的发展理念下,更多更有趣的宠物问世了。 在科学家们看来,“首席科学家”的荣誉固然是一种激励,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因为每个人都在贡献自己的力量。相比之下,同事之间的情谊更值得大家珍惜。这一点,苏打先生和粒粒橙小姐体会得尤其深刻呢。
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有一天,人世间的一户人家想要孩子了,上帝就把这朵野草花抛了下去。于是,我——一个女孩外表、男孩性格、爱书成痴的家伙出世了。
在下真正爱书如命。一次,小c同学抢了我的书,我跳起来就追。争夺的过程中,书撕坏了一页,我和c打了起来。最后统统被老师请去“喝茶”。因为看书看多了,所以我眼睛近视了。不过,也因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写得好了。那些金灿灿的奖状是最好的回报。所以,在下会把爱书成痴进行到底。
在下乃哈利波特迷、福尔摩斯迷、柯南迷等n多迷。不过对近来网络流行的东西很不了解,曾被好友小y等骂做“二百九”——不过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在下喜欢看书、写作、发呆等很多事情。至于特长嘛……我舌头特长。对了,我对n多学科都能接受,但看到“+-×÷”就有点儿头晕,听到“一二一”也不太舒服。
在下理想多变。最初想当侦探,后来因没耐心而化为泡影。然后又想当建筑设计师,可绘画实在不行。目前最想当的是作家。哦,我还有一个侦探团,在下任团长,手下五员干将。只是一直没人找我们破案。(不过刚接了个小狗失踪案)
本人超爱骑自行车,也会溜直排滑轮,歌也唱得不错,音乐考试每考必胜。所以,没准一不小心成为歌唱家也说不定。
我就是我,一个——不爱交际,看似白痴,内在丰富,快乐大方,却也有着自己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有时聪明,有时幼稚,偶而还会冒出几句很有哲理的话让大人们目瞪口呆;爱好甚多,不拜金,有点儿跟不上时代潮流;有点儿奇怪,有点儿调皮,有点儿忧伤,有点儿幽默;崇拜名人,疾恶如仇,只是责任心不够,比较粗心,比较没耐心,比较天马行空——的野草花。
我不是最强的雄鹰,我只是一只蜗牛。没有强有力的翅膀,无法一下飞上金字塔顶端。但如果我慢慢地、不停地往上爬,总有一天会爬上去的。不是吗?
暑假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等,觉得他的作品很另类,因为他的作品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与肉的动物,但是他写的有声有色,让我读后为之动容。于是,在寒假,我又买来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从幼仔长大的过程。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小骆驼处处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管服从……以至于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我觉得,作为孩子,我们应该逐渐学会自立,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过于依恋母亲,勇于冒险,探索未知世界。同时,作为家长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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