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梗概:本来,克莱德·谢尔顿(杰拉德·巴特勒饰是一个幸福的居家男人,和美丽的妻子以及可爱的女儿组成了一个美满的三口之家,直到他的所有家人都在一次入室抢劫之中被匪徒残忍地***害了,克莱德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坍塌了。随后,经过了缜密的调查和取证,几个凶犯相继落网,并由一位成功自信的费城检查官尼克·赖斯(杰米·福克斯负责这起案件……鉴于案情的特殊,尼克为其中的一位嫌疑犯提供了一个机会,如果他愿意转为污点证人,就可以换取较轻的刑罚。
很快,10年过去了,曾经得到从轻发落的罪犯却突然被人谋***了……克莱德以一种冷酷的姿态承认自己就是凶手,随后又在牢房里向尼克发出了警告和宣战:如果他继续利用有瑕疵的正义来进行审判的话,就会和自己一样失去家人,当年的那起案件中所有的主要嫌疑犯,都必须接受死亡的命运。
克莱德随即开始实施他所付诸的威胁,在他那独间的牢房里编排了一系列有如恶魔般邪恶的暗***计划,没有任何征兆,也没办法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由克莱德所引发的`具有传染性的恐惧以最快的速度蔓延至费城的各个角落,尤其是当他以一种鲜明的高姿态将目标一个又一个宰***时,似乎在他面前,所谓的权威机构也变得如此地无能为力,任何人都没办法阻止克莱德所制造出来的混乱。
个人认为这是一部下半年稍有营养的电影,本影片涉及公民权利、法、情、钱的多方位关系。对当今社会是个深刻的描画,生动的解读。当女法官在惬意的办公室内,修着指甲,神情泰然的说:我是法官,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谓的法律并不总是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功效,律师需要面对的是与道德有关的进退两难的局面。"或许和法官搞好关系就能在罪恶面前减轻,用金钱的砝码加重公民权利的一端,那么另一端的事实犯罪则被滑稽地抬起,似乎在利益面前,在受害人面前,一切都变得那么不重要。斯人已故,世人当戚戚焉?前不久的谭xx(请原谅所有网站对名词的忽略,面对公共权力时恐怕也是克莱德·谢尔顿的感悟吧,…….技术处理300字。
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将强力转化为权利,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我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当然当卢梭搞社会契约论的时候他正在被流放,很显然谁这么想,谁这么做都得准备着进疯人院,或者躲猫猫,您身份高点,级别特殊点还可以享受特殊记号的待遇。.“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公意”不同于“众意”,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公意”的特点在于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针对共同目标、符合共同幸福而具有的共同意志。尽管“公意”不一定会被每一个人认识到,却是客观存在的。“公意”与私意、团体意志和“众意”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众意”虽然也属于全体人民的意志,但只是个人意志的简单地、机械地和零碎地相加。“公意”是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的,“众意”则在根本上是以个人私利为基础的。.国家主权有“公意”构成,并且永远属于人民,由于“公意”是共同利益的体现,所以,主权是一个整体,它不可被分割、转让和代表。因此,应该进行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 说是这么说,不过这些都被定义为理想主义的流毒,不过俺们可以躲在由社会主义国家签盖的署名为xxx的住所里研读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里面有章叙述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的文字。“当你不能抗拒强力时,它就是权力。实际上站在权力的背后维系它行使的,就是强力;左右强力的,是利益;”①即使你是那个战术专家,即使你是在相当“天赋人权”以及“人民主权”的“自由国度”。所以你要想在国内看到这部电影的完整版,影院版基本是不大可能的了。
在以往的国外电影中,只要民众集体请愿,司法机关是会改变原有的审判,但我要抱歉的告诉您,那只是电影,是编剧们窝在海边洋房里描画处理的柏拉图法治。很明显主权不等于政府。政府是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人。主权是一种精神力量,政府则是一种行动力量。主权赋予政府以权力,政府则是主权者为人民设立的公共事务机构,是主权者的执行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某些职能。政府是人民的仆从,人民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政府官员权力。
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立法的原则有:
(1法律意志的普遍性。即任何个人无权颁布法律,只有主权者才可以颁布法律。 主权者是谁?谁来选举?谁来当选?具备怎样品质的人当选主权者?
(2法律对象的普遍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只规定人们的抽象行为,不对个别和具体的行为加以规定。法律只赋予某些机构和职务而非个人以特别的职能和权力。
本人本文所有理论依据都为卢梭的《忏悔录》、《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山中书信》、《公民的情感》、《爱弥儿》,不过可爱的卢梭先生后半生惨遭迫害。现代研究学者也对他的思想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理想主义者,有人说他启蒙了人类对于自由的追求。so what?
学法与守法两者互为关系,学法是前提和基础,守法是目的和要求。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就难守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学好法,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然后自觉地去守法。
法就在我们身边,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发现。如:学《道路交通法》,让我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学《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知道如何约束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已的\'利益。大量的案例事实表明,许多青少年都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忽视,不懂法,不知法,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误入歧途,也容易被人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许多青少年因为不懂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例如:某子弟学校学生覃某,经常敲诈小同学,但都没有学生跟家长说过,后来发展到骗四年级学生某某到河边进行敲诈,因诈不到钱,覃某便用绳子把这名小学生给勒死了,接着又打该同学的家里电话,谎称该同学已被绑架,要家长交钱才放人,经公安人员严密布控,案犯于当天深夜落网。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法治呼吁人们学法,法治更呼吁人们守法。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只有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文明进步,我们才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幸福地享受生活。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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