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东西丢了又找到的心情的作文)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东西丢了又找到的心情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1 23:04:39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东西丢了又找到的心情的作文)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一】

在我的生活中,我曾经被表扬了,被骗了,被……而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被误会了。那种感觉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记得那天我在家里玩,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一个人闲着无聊,便到姐姐家里去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回到家,晚上吃完饭。妈妈照例跟姐姐的妈妈聊天。没过多久,妈妈喊我语气里还带着点愤怒的意思。我不由得打了个寒蝉,心想:我今天没犯什么事啊?喊我干吗……

谁知刚到了那,妈妈的脸板了起来,阿姨和姐姐都用嫌弃的目光看着我。我不经心一颤:怎么啦?我小心翼翼的问:“妈妈,你们怎么啦?”妈妈强压着心里的火文:“你今天有没有做过什么小偷的事?”“没有啊!”我莫名其妙了回答。“你做错事还不承认,你怎么对得起胸前的红领巾啊!”妈妈再也压不住心里的怒火了。“没有”我气愤极了!“没有?怎么没有!除了你还能有谁?”说着便拿起阿姨的钱包,我疑惑的看着妈妈。接着妈妈打开钱包数钱,边数还边说:“你看看刚才阿姨说有一百块少了,我数了也……”才把几个一百元钞票数掉,妈妈就愣了。原来数钱的时候她们都把两张一百合成一张了!

现在天上的云雾散开了,而我却嚎啕大哭。妈妈愧疚地说:“对不起宝贝,妈妈错了”……

妈妈怎么可以随便怀疑自己的孩子呢?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二】

其实,我们是否该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番,我们今天的这个社会存在规则吗?我们又有多少是真正地区遵守着的?对于前者,我们得肯定的说“有!”。就像“交通规则”、“游戏规则”、“商业规则”等等这些难道不是最日常平凡可见的规则么?在学校里,学生们要遵守校规校纪、班规班纪;食堂打饭也会有“排队”这一规则;而在夜自修、作息等这些时间上等的规定,对于学生来说,不也是一套规则吗?篮球场上的运动员们在参与比赛的过程中,也总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就连在市场上“占着”一席之地的小摊贩不也得遵循着市场贸易的相关规定么?由此可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规则是无处不在、无人不晓的。对于后者的回答,相比我们就不敢毫无顾忌地坦荡地说“有”了吧,因为的确有许多人漠视了规则,而真正在遵循规则的人中有漠视了多少规则啊!如果要从古代算起,那么我们所拥有的,却被抛弃了的规则可谓是“卢沟桥的狮子——数不清”啊!

不久前,大家所谈及的“小悦悦事件”就有着部分国人漠视规则的证明。他们漠视了什么呢?在我看来,基本的传统美德——乐于助人,被他们漠视了。《大同礼运篇》里所说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被他们抛弃了;生活在礼仪之邦的中国人,我们在面对此类事情的时候,被我们忽视了的甚至可以说是被抛弃了的规则可以谈上是已“堆积成山”了。在这一方面,我们倒是得学学德国人,科学地来“循规蹈矩“了。

然而,说及不可被死规则套住,要善于变通,我认为这倒是应该被承认的。但前提是你得遵守那套准确的规则,在实践中不断地更新,促使属于我们礼仪之邦的乃至世界的规则不断地发展创新。应当肯定,一个规则,若其根基是正确的,它便长久存在,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得遵循它。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三】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么?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品都一点点的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钱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生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种神气,不在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四】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我和好朋友何玉华开开心心地结伴回家。走到临近镇中心的一个公共厕所旁,我和何玉华都发现在前方不远处的地上静静 地躺着一部银白色的手机。何玉华弯腰捡起手机,拿在手上,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突然想起上次爸爸把手机弄丢之后,妈妈还责备了他好几天才罢休, 爸爸也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看着手机上一闪一闪的指示灯,我仿佛看到那就是失主焦急的眼神。于是,我斩钉截铁地对何玉华说:“我们把手机交给老师,让老师 帮我们找失主吧!” 何玉华立即同意我的建议,于是我们马上返回学校,把手机交给了班主任老师。在老师赞许的目光下,我们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后来,手机的主人很快就找到了,为了感谢我们,赠送了我们每人一枝钢笔。也许,有人会认为我们很傻,当时我们可以把手机占为己有,但是我想我们这样做能让自己感到心安。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七条讲到“做人要诚实,捡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我想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我国《 民法通则》规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的东西,别人不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羊等跑丢了等,都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无论谁捡到别 人丢失的东西都不应自己占有,应交给失主。可见,捡到东西不归还是违法的。

关于丢东西被别人捡到的感动作文【五】

妈妈,您是否了解我,我的心在呐喊。妈妈,有好多次,我说的话被您误解,您批评我,我没有顶嘴,因为我明白,与大人顶嘴是没有礼貌的。晚上,我只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泣。

记得有一次,我在吃晚饭时说起学校的上课情况,“妈妈,现在上课真没劲,老师只知道讲啊讲.音乐课,老师只是反复地讲乐理知识,大半学期过去了,才教了一首歌.唉,这样上课真没意思.”我话音刚落,你就大声地批评起我来了,“你这孩子,真没出息!不喜欢上课,那你准备在家休养啊?我让你去上课,还不是希望你能考一个好一点的中学吗?现在你竟然不喜欢上课,真是没出息!“不是的”我正想申辩,您说:“别找理由来为你辩护,别说了!”这时,我吃了一惊,没想到我心中可爱的妈妈竟然会这样发脾气。

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妈妈,您误解我的意思了。我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了,许多事,我这么说,您却那么理解,因此我们两代人常常产生误解,但只要我们耐心听听对方的话,把意思听清楚,是能够相互理解的。妈妈,让我们试一试吧!

这时,一阵凉风从窗外吹进来。噢!凉风啊,愿你能吹散妈妈头脑里对我的偏见。我望着窗外皎洁的月光,带着美好的期待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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