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娟上二年级的时候,非常想当少先队的大队长,认为没有比胳膊上戴个“三道杠”更神气的事了。她的爸爸弄清楚原委之后,问:“你现在是什么?”路娟说:“什么都不是,是一个普通的学生。”爸爸说:“那就从手头的每件事做起吧,要做到最好。”路娟相信爸爸的话,四年级终于当上了大队长,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做一个最好的你。
人生的路是漫长的,我们只要看脚下,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通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的光阴实在有限,在我们去追寻时要认真走好每一步。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要尽心尽力,做了最好的自己,使人生更有意义。
《做一个最好的你》讲了自信的重要。如果有了自信,就会成功。文中的故事体现出了中心:罗森塔尔挑出的学生可能很普通,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是最后成了好学生。这是为什么?那是因为自信,他们相信自己很聪明,用功学习。让我明白了:自信会启发你变得优秀,要相信自己。最后一段写了做不了最亮的那颗星,就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变得更好。也让我知道了不一定要做最好的,但要做最好的自己,用自信心努力使自己优秀,让自己突破自己的极限!是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自信心很重要。
我最熟悉的人是爷爷。他今年六十岁了,身材有点发福,脸上经常带着慈祥的笑容。
爷爷上班的厂离城里有一二十里远呢,可是爷爷每天都准时回城,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你知道为什么吗?是为了接送我上学。爷爷说只要我好好学习,再辛苦他也不怕。爷爷这样爱我,我一定努力学习,不让爷爷失望。
爷爷做的饭特别好吃,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比如:清蒸鱼、红烧肉、烧茄子、凉拌西红柿——这都是我爱吃的。我给爷爷封个“第一大厨”,爷爷高兴地哈哈大笑。
这就是爱我的爷爷,我也爱爷爷。我长大了,也会向爷爷一样疼爱我的孩子。
每颗心上某个地方,总有个发黄的记忆挥着不散。
每个深夜某个地方,总有最深的思念在发光。上着QQ.看着好友上上下下,而自己隐隐约约象是在等待…
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心底平静地划过一波涟漪,可是涨潮的心并不因此而澎湃,而是守住了那一丝宁静。不是不想和你聊天,不是已把你忘记,只是那已过去的,再也找不到一个开始;也许是不想扰你,也许是缺少点勇气,只能看着那熟悉的网名,寻着它的到来,望着它的离去。
路旁的树陶醉在风的抚摸下,它们像是对久违的恋人,在喃着“沙沙”的蜜语。
我寻思在校园,冥想于路上,遇到你,是意外之外还是情理之中,一声招呼,一个笑,没有什么再比这幸福的了。然后彼此远去,剩下的就是背影…
曾多次想跟你说在深夜会想你,想你柔情似水的大眼睛,而那也是我天空最美丽的星星。只是我知道我们还太年轻,从来不给你任何承诺,也许你追求的是一种浪漫的感觉,又或许是那不必负责任的热情,但我不能。
掀开和你认识到现在的点滴,就象海子说的:阳光的强烈,水草地温柔,人和植物其实一样幸福。
怀着幸福的泪眼去问飘零的花朵,花不语。而是回旋到秋千去。曾经的熟悉,今天却是如此的距离…
三生石旁,断肠水边,演绎着一个个凄美的故事,而当再聚守时,“人面在何处?”也许惟剩“桃花依旧在笑春风”…
我曾多次问自己,是不是真喜欢上你了,可是答案终究在迷糊里,也许遇到你,你不知道,在刹那间已代替了她,但爱上你,始终是一个令人不大相信的?然而言语之间,表情、动作、行为难道还不能够说明什么吗?莫非飞红的化春泥,还要用话语去表明那情意?
左拉说:“人生---只有两分半钟的时间,一分钟微笑,一分钟叹息,半分钟的爱……”我却认为“是一分钟的陌生,一分钟的相识,半分钟是最熟悉不过的陌生人。
早上是猛虎,上课是鹦鹉,下课是只小鸟——他就是我最熟悉的同学。
为什么说他早上是猛虎呢?因为他早上“喝”的一声震耳欲聋“赶快交作业”的声音又像是一位严肃的教官,让人有种军令如泰山的压迫感。他叫你交作业即不是请,也不是提醒你,而是一道下了军令状的.命令。他若看你东张西望,五秒内交不出作业来,他会用怒目盯着你,仿佛你是他上辈子的仇人似的,有不共戴天之仇。
那为什么他课上是只鹦鹉呢?因为他上课的时候是如同鹦鹉一般能说会道。他说话有理有句,唯妙唯肖。让他说下去则是滔滔不绝,源源不断,言无不尽。绝无笑里藏刀,强词夺理。他就犹如一个日夜不断工作的播音员,这真是一只聪明的鹦鹉。
为什么说他下课像只欢乐的小鸟呢?因为每当下课的时候,他似乎从笼子里得到了解脱,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在窗边歌唱;和伙伴一起玩耍--总的来说,一下课,他就从严肃变成欢乐,完全变了一个人:要他去演戏,我看他去演汉奸,因为汉奸两面三刀的性格,正好符合他的这个特点?
严肃无比,能说会道,自由自在你猜到他是谁了吗?他就是--我不告诉你。
要说我最熟悉的人还是我的妈妈,她的眼睛小小的,一张樱桃小嘴,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我的妈妈是个非常勤奋的人。
记得有一次,早上,我起床时看见妈妈一直在厨房做饭,一颗颗汗珠从妈妈的脸上滴下来,我对妈妈说:“妈妈,您休息一会吧。”“好,等你吃完饭上学去我再休息。”过了一会,妈妈把香喷喷的\'饭菜都做好了,我说:“走,妈妈一起吃饭去。”“宝贝,你先吃吧,妈不饿,一会再吃。”接着就去拖地了……
妈妈就是这样一个人,为我无私的付出她全部的爱。我的妈妈真是太伟大了,我爱你,妈妈!
新学期的头一天,如潮水般的学生涌进学校。在校门口的一角,发出阵阵扫地声。不用看,一定是校工小李。
小李很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他的头发有些凌乱,个子不高,背有些驼。他很喜欢笑,不管对谁,眼里总有对学生的慈祥。几乎每天都着一套黑衣服,手戴一双破旧的手套,脚蹬一双些许脏的运动鞋。你几乎可以在校园的任何的地方,任何时间见到他干活的身影。
他很吃苦耐劳。有时老师们让他修理或打扫,总是冷言冷语。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迎之而来的总是憨笑。速度快,质量好,即使是这样换来的依旧是老师和学生的冷眼与嘲讽。
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李每年冬天的扫帚。
严寒的.冬季,寒风刺骨,空气干燥,雾霾更是令人畏惧。进校的的学生都戴着口罩,穿着厚重的羽绒服。连穿着厚重大衣的保安都躲在房里。可小李身着一件薄马褂,戴着手套,脚上依然是有点脏的鞋。他满脸通红,不知是冻的还是热的,呼哧的喘气。手上拿着扫帚,在水泥地上做打扫工作,远远的就可以听到,但没人在意他。他忘我的工作着,把这些的当作与吃饭同样重要的事。见我来了,一笑,也是他第一次对我笑。
以后我每一次见到他,我俩总互相一笑,然后,他又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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