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这是一本挺沉重的书,毕竟是一位面对死亡威胁的作者在生命为数不多时候的作品。读了开篇就发现着实不然,轻快的笔风和时不时对自己病情,身边的人的调侃让人很难想象这是癌症晚期患者的文章。光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敬佩。不是所有人,在面对死亡时都能如此坦然。
“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子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如果有使劲,好好陪陪你的孩子,把买车的钱给父母亲买双鞋子,不要拼命去换什么大房子,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蜗居也温暖。”作者用生命告诉我们,平常我们费尽心机绞尽脑汁去争取的,竟是如此不值一提。活着,已经是的幸福。很多简单的道理我们都听过,都觉得自己懂了,但却做不到。买房子买车,会不买吗?不会去追求升职加薪吗?亲人家人,当然也想关心,但潜移默化的已经把这些事放在了末位。很多人,只有到最后的时候才幡然醒悟,懊悔多么的不值得。
于娟在随后的几章着重分析了自己得癌症的几方面原因,给我们这些还没有收到病痛折磨的人提了醒。饮食习惯,暴饮暴食,什么都吃;经常熬夜;还有丈夫的实验。读的时候不紧一惊,这些事情,自己注意到了没有?或者说,知道其中的危害,自己是不是还是置若罔闻?在新闻上读到食物致癌,晚睡影响健康的信息远远没有这位濒死的患者的真情抒发来的震撼。
我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每天无肉不欢,虽然也吃蔬菜但是一顿只要没肉那肯定是没胃口。熬夜虽然不经常也没那么夸张,但是一到假期总会各种理由晚睡,十一二点也是家常便饭。如此以往,现在看似健康的身体何时会忍耐到极限,给自己致命的一击?阵阵冷汗之后我觉得是时候改变自己的一些饮食习惯了,不一定要求每天都有肉排之类的不健康肉类,新鲜果蔬要像以前一样多吃。
“再大的痛苦,都会过去。凡事不能***死你的,最终都会让你更强。”我的信条也在书中出现,只要自己没有离开这个世间,在今生所遇到的挫折苦难都不过是磨炼,都还有机会将一切重新书写。再看看于娟发自内心的感叹,为了活下去,为了能看到儿子上幼儿园可以让自己整天被人踩踏,这样的呐喊让我有些说不出话来。很多人可以为了多几年生命放弃如此之多而我们这些拥有者却视若无物。今天早上的太阳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求的明日之光,痛心和遗憾无法言表。珍惜生命,这个主题不但不沉重,更应该渗入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因为你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光亮。
亲情更是支撑于娟走在生命最后旅程的力量。她告诉了我们亲情是最为可贵的。也许只有在生命终结的时刻我们才能体会更深。人一生之中,无怨无悔为自己付出的有几个呢?树欲静而风不止。
合上书,我懂了题目的含义,此书未完成,此生未完成,不管是对于娟,还是对我们!
认真地看完于娟的《此生未完成》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于娟,曾获挪威奥斯陆大学经济学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生前在复旦大学执教,正当她学业有成,羽翼丰满,刚要振翅高飞的时候,却被无情的病魔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
书中大量的文稿是于娟在身患重病的时候,坚持在她的博客里写的,所以被称作是于娟的生命日记。文中真实而详细地记录了她与病魔抗争的心路历程,让我们感受到了她的乐观、她的坚强、她对生命的珍视、对亲人深深的爱,虽然走在生与死的边缘,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就象是黑夜里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会坠入无边的深渊,但她却还在想着如何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她的无畏施,她对自己患病原因的分析,以及她的博文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警醒世人,她希望可以对他人有益,哪怕有一个人受益也是好的。文中我们感受到了她非同寻常的苦痛,但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她孱弱的躯体里无比强大的内心世界,令人震憾,感人至深,发人深思!
在生命弥留之际,她的人生感悟值得我们深思。“在生不如死九死一生死里逃生死死生生之后,我突然觉得,一生轻松。不想去控制大局小局,不想去管闲事淡事,我不再有对手,不再有敌人,我也不再关心谁比谁强,课题也好,任务也罢,暂且放着。世间的一切,隔岸看花、云淡风轻。”
“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如果有时间,好好陪陪你的孩子,把买车的钱给父母亲买双鞋子,不要拼命去换什么大房子,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蜗居也温暖。”
“人应该把快乐建立在可持续的长久人生目标上,而不应该只是去看短暂的名利权情。名利权情没有一样是不辛苦的,却没有一样可以带走。”
她深深地爱着她的亲人,她的孩子。“生与死,前者的路对我来说,犹如残风蚕丝,而死却是太过简单的事。不仅简单,而且痛快舒畅,不用承受日夜蚀骨之痛。但是死却会让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亲人们承受幼年丧母、中年丧妻和老年丧子之痛。虽然能不能苟活,由不得我,至少我要为自己的亲人抗争与挣扎过。”
“哪怕就让我那般痛,痛得不能动,每日污衣垢面趴在国泰路政立路的十字路口上,任千人唾骂万人践踏,只要能看着我爸妈牵着土豆的手去幼儿园上学,我也是愿意的。”
相对于书中前半部分的苦痛和沉重,后半部分要轻松得多了,让我们认识了一个活泼、快乐、聪慧、幸福的于娟,她谈到了她的童年、她的故乡、她的爱人、她的朋友,字里行间流露着浓浓的乡情、亲情、友情。然而时光瞬失,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已成美好的过往。童年时的瓜皮仗、朋友的婚恋故事、于娟对陈世美与秦香莲故事的新观点新看法,这些章节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这是于娟在生命弥留之际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这本书带给我这样几点启示:
一是我们要把名利看得淡些再淡些,不必为了所谓的名利而耗费心血,这些不过是过眼烟云。
二是要多抽出一些时间陪陪父母和孩子,不要因为忙于工作或是别的事而忽略了自己最亲的人。
三是一定要珍惜生命,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要轻易放弃。
四是有病一定要早诊治,切莫贻误治病的最佳时机。书中说,于娟的病一查出就已是癌症晚期,并已造成骨转移,实在让人心痛,书中并未谈到于娟之前有何症状,不过我想,在她得病初期,应该会有一些不适的反应,可能她并未在意。
科比,今天的最后一场球赛结束了,这意味着他代表的一个时代也即将结束。他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回忆,我们和他一起奋斗,一起成长,为他加油,为他呐喊,这些热血的青春将永远留在时代的碎片里。我们永远支持你!
你们知道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是什么样的么,科比带给我的,连我自己都想不到,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并没有觉得你会对我那么重要,我没有很多科蜜那种一眼便是终生的情感,我只是在慢慢了解你,用心你带给我的变化,当我足够了解你时,相信那种情感便是终生.
很多时候,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坚强,坚强到重伤不下火线.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偏执,偏执到每件自己想做的事都尽量让它去完美.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好胜,好胜到说第二名就是个失败者.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自信,自信到关键球都要由自己来投,进或不进,成功或失败,自己一并承担.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努力,自己制定出近似自虐般的“666训练法.”我总是不停的想,我会想很多,直到我的脑海中全部是你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麽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著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当你喜欢的球星年华渐逝的时候,你是否觉得自己也少了当年的激情?
我听到科比对他所有的对位者说:你是我的对手,却不是我的敌人,我会尽我所能将你打败,但我依然尊敬你,因为有你,让我有了努力的方向,没有你,我将一无所有.谢谢科比的对手们,是你们的不断挑战和科比的自我努力成就了现在这样一个科比,让科蜜们拥有一个近乎完美的科比.
天空不会拒绝翅膀,所以守候着你飞翔,紫金天使科比,你依然能飞,看,那片属于你自己的蓝天!篮球场上,他是天才,他依旧努力的奔跑,不知疲倦的训练。完美的球技让他集万千丑宠爱于一身,一旦他踏上球场,他就承担起一个天才领袖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而立之年的科比,早已成熟,时间就是最完美的诠释。他无时无刻不在不在勉励自己进步,他不止一次的.向世界宣告他的决心和信念,他是不屈的斗士,他以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领土。
科比拥有卓越的天赋,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并不是他成为伟大球员的原因。劳碌了16个赛季,他拉伤过、挫伤过、跌撞过、撕裂过、撞瘀过......各种各样的创伤锻造了如今的他。他的五枚总冠军戒指,以及身上每一道伤痕,作为他伟大的载体,陈列在世人眼前。
有一种精神让我知道失败过后的痛苦,有一种精神让我明白成功背后的汗水,有一种精神让我懂得幸福过后的喜悦,有一种精神叫科比精神.一个将篮球视为生命的人,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却无法不尊重他,只因那普通人都不曾有的科比精神.科比从创造精神运用精神到实现精神,他将整个过程都展现得淋漓尽致.不多解释.看不见你的笑我怎么睡的着,你的身影这么近我却抱不到,我喜欢看电视视频直播,喜欢看湖人赢球,因为湖人赢球科比就会笑的很爽朗,很自然,还时不时的卖萌,欧耶.你的笑真的好温暖,如午后的阳光一般.你一笑,整个繁华喧闹耀眼的世界,瞬间暗淡无光,全世界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就是你在的地方.我爱你的笑容.
因为有你,我们才会看完这场认定是必败的比赛;因为有你,我们才会如此深爱并痛恨着这支洛杉矶湖人;因为有你,我们才如此心有不甘;因为有你,我们才能看到如此精彩;因为有你,才能在潸然泪下的同时,挤出一丝微笑…… 因为有你,才有那么多主页那么多粉丝,在一起爱你,至死不渝 。英雄是一时的,但传奇却是一世的.科比已是传奇,勿需多言,我爱你.
我爱你,不分场上场下.我爱你,无论年轻与否.我爱你,哪怕英气渐退.你陪我三年,我爱你永远.
科比-布莱恩特,我此生唯一的信仰.
不知何时起,你的笑脸却渐渐少去;不知何时起,总会看到你带着疲惫的脸上的那一份落寞;不知何时起,我在新学校的努力却换不来足够理想的成绩让你开心;不知何时起,你和他的争吵越来越频繁;不知何时起,你的青丝不再,白发丝丝缕;不知何时起,……
命运总是偷走我所最珍惜的,但是,它却偷不走那些曾经的美好。总会记得,你会为被幼儿园老师称为白痴的我放弃你最喜欢的职业,甘心蜗居在乡下的一角做一个针织厂工人,只为了我的快乐成长;总是会记得,你会为幼时爱听故事的我,静静点起一盏灯,我们一起窝在被窝里,就在你讲的神奇的故事中进入梦乡;总是会记得,你会用你温暖手掌牵我小手,带我走遍人间沧桑;总是会记得,你怀着弟弟时,我开心的摸着你的肚子,与你相视而笑;总是会记得,发黄的'相片中的你,抱着我开心的笑;总是会记得,……是的,我都记得,我从未忘记。好想就这样,有你在身旁,一直到天长。时光先生却不懂人间温情,冷漠的不断地驶着他的银色小船走向无尽的虚无。就这样,我一天天的长大,你一天天的老去,我们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我们都已认不出对方。
时光匆匆,它能带走我们的岁月,却带不走我们对彼此的爱。代沟宽宽,它能带走我们共同的爱好,却带不走我们对彼此的默契。凡尘滚滚,它能带走我们的单纯,却带不走我们对彼此的真挚。会为你对弟弟的好而吃醋,我却不任性;会为成绩的不理想而失落,我却不放弃;会为家里的拮据而担心,我却不怨;会为你们的争吵而流泪,我却不恨。一切因为有你,有你,我就安心;有你,我就有家的感觉。
我愿成为世界舞台上的一颗小小尘埃,在你的阳光下自由飞舞,为你而舞。此生只为你,终不悔。
我这一生开心过,快乐过,激动过,满足过;伤心悲哀过,失望过,愤怒过,当然也后悔过。但我从来不后悔结识她,在茫茫人海中,我和她从相知到相识,再到成为闺蜜,相信这也是缘分天注定吧!
从小学到初中,我和她至今也有六年的友谊了,而且又是同桌,这让我们之间更加必不可少分。从小到现在,我的朋友诉不胜数,玩的好的也有很多个,但闺蜜,我只承认她。
她明明比我小,却像一个小大人一样,总是说,这样好幼稚,那样太幼稚,这样不好玩,那样不好玩,总说要做一个安静的美女子。她的成绩从小学就一直是第一,到现在也没人可以超过她,因此我们大家都叫她学霸。有时候老师讲的内容太深奥,我还不太懂,这个时候她就像小老师一样,耐心地教导我,一遍又一遍,没有露出一丝一毫不耐烦,直到我懂。
闺蜜,可不是随便叫的,我们俩在学校简直形影不离,都可以组成二人组合啦!在学习上,我们互帮互助,一起探讨,取长补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是好搭档,我们的默契可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那默契,连我们最亲近的人也无法替代,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课间活动,是我们合作的'最默契的时候,有时候班上表演小话剧也是我们表演的最好,合作的最为默契,连上课,老师的二人组合保准也会找我们俩。
我和她是好闺蜜,不分他人和自己,有她在的生命里,才会活得有意义。她对我亦师,亦友,亦闺蜜,我的生命有她才有精彩。闺蜜如她,此生足矣。
这是一个在生命即将结束之前的人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曾感动了无数人,也通过这本书,让许多人明白了生命的伟大。这本书就是生命日记——《此生未完成》。
《此生未完成》这本书讲到了她住院期间的点点滴滴以及对生命的感悟。这里面的故事有的令人开怀大笑,也有的令人悲伤掉泪,让我们为一个个逝去的生命而扼腕叹息。
我看到里面说:她的病情已经无法挽回,需要将一种管子从腋下插到离她心脏最近的地方来维持生命。也许一般人到这个地步,就已经坚持不住了,但是于娟却在书里写了这样一句话:为了插这个管子,我的胳肢窝都被捅成蜂窝煤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但也因为于娟乐观的心态而对她产生由衷的敬意。
在这本书中,有几句话值得我们深思,重新体会对生命的认识。比如:“活着才是王道”,“无所谓病痛,人没有不能承受的痛苦,还活着,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从这些话中,我能感受到于娟对生命的不舍,也让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毕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容易,不要做出一些无知的举动,给关心你的人带来痛苦和无尽的悲伤。记得我常在报纸上看到,许多孩子因为和父母的意见达不成一致而选择轻生,这样实在是在浪费生命。想想看,连经受了无数化疗、放疗折磨的于娟都能用坚强乐观的态度活下去,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活在这世上呢?
在于娟写完这些感悟后没多久,她就因为癌扩散,抢救无效而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在这本书的最后,我们看到于娟是眼角带着泪水离开的。是啊,于娟还是留着许多遗憾离开这个世界的,不过我也希望她能在天堂过好。
不知道多久了。
只记得我顶着惺忪的睡眼,便听得众人的阻拦声。向来不机灵的我,却晓得有大事发生了。未听到任何消息,我第一反应便是嚎啕大哭。众人见瞒不住了,便也不再阻拦。我跑过石板路,向着家门跑去,但只停在了院子外。此生难忘,那一种平生从未感受到的撕心裂肺。
我熟悉的庞大身影,头上盖了个花哨的头巾。上头的花,是橙黄色的,难看极了。我和哥哥看着他渐渐被竖立着抬高,一身黑色的布衣,一双亮闪闪的皮鞋,近在咫尺而又显的遥不可及。第一次,第一次,死亡离我如此之近。
那一刻,铭记!那一刻,悲伤!那一刻,花草尽数凋零。
后来,我常常在清晨,在石板路上,不停的踱步。那时候总会幻想天上有一座大金佛,在清风中摇曳着的'凡花有着特殊的灵。我在心中求着万物神灵,求它将我的命分给他,让我……让我弥补对他的遗憾……
此生难忘,那一刻,那复杂的一刻,那成长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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