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午饭过后,走着,走着,不经意间,我脱离了大部队,来到了曾经我们学习的游乐园,五(3)班的教室门口。
我停下了脚步,回忆如潮水般涌来,一些往事便顺着记忆的河流,鱼儿一般游进我的脑海,流进我的心胸。我想到了我的前同桌——陈俊晔,我和他之间发生过的那个尴尬的事也涌上心头。
那一天和往常一样。
到了优秀作文分享的时间。
史老师报着同学们的名字,可当我听到“陈俊晔”这三个字时,十分惊奇。平常作文向来不好的他,这次怎么会得优秀作文呢?
当我发愣之时,陈俊晔开始了他的朗读,我细细地听着,咦?这家伙这次的作文写得可真不赖。
可是,这作文怎么感觉在哪儿看到过,我越听越可疑。
会不会是我自己想多了,羡慕人家拿了优秀作文。对,肯定的。
可是,我要不要检举他呢?如果说了,那我和陈俊晔那艘友谊的小船岂不是说翻就翻了;那如果我不说,不就违背了自己的道德。
老师则一副惊奇的目光盯着陈俊晔,而陈俊晔的脸此时变成了个熟透的苹果。
下课了,记着他被老师叫去办公室那凄凉的背景,一股淡淡的后悔之意涌上尽头,我像无脊椎一样,无力地趴在课桌上,心中五味杂陈:后悔、盘点表……交织在一起,让我坐立不安。
这时,他回来了,微笑地望着我,而这微笑里并未有一丝责备指责我的意思,他的笑容依然是那么灿烂,那么明媚。
而我的心也如有着一块石头,终于着地了。不知怎么的,我的心情十分舒畅,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陪伴了我六年。离别以后,他是否还记得有一个同桌的我。
他对于女生来说是一个很害羞的男生,但对于男生来说,他是一个男子汉。可能是异性的原因吧!每次打饭排队的时候,因为我的两个闺蜜坐在前排,所以,他就被女生“夹击”了。前面说过,他对异性很害羞,每次打饭时他都跟我排在后边的一位男同学说闲话。刚开始,他坐在我旁边很少与我说话,后来,他便慢慢熟悉了我,开始与我交谈。
其实,我跟他不一样,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我很好强。班上的人都叫我“女汉子”不光是我揍人很厉害,骂人也很厉害,死人都可以说“活”。
往事桩桩件件,使我难忘的还是那件事:那是一次考试,教室里安安静静,一丝声音也没有。这次考试是考语文,语文老师很厉害,要是被语文老师发现你在照抄的话,那你就死定了!连我都不能幸免。语文我最在行了,不一会,我快做完了。他(我的同桌)一直盯着我看,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我偷偷的撇了他一眼,他还在看我!他犹豫了一会,最后,他塞给了我一张小纸条。我打开看了看,哦~~~原来是他有一题不会做呀!我把答案写在纸条上面,递给了他。他刚准备打开,语文老师站在旁边,看见了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看见了语文老师不由得吓了一跳。语文老师大发雷霆:“好啊!居然在我的眼皮地子下照抄!你们俩,放学到我的办公室来!”
放学了,我和他背着书包战战兢兢的来到语文老师的办公室。语文老师一见到我们就说个不停:“呵!长本事了哈!……”语文老师说完了,我们走出办公室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夕阳下,对视,傻笑……
同桌的你我不会忘记。
他,是一个爱哭鬼;他,是一个贪吃鬼;他还是一个学习狂。他就像夏日的阳光炙烤着我;他就像冬日的严寒向我袭来。
有一次,他用好久都未使用过的大招——“亲嘴功”,这是我们女生最害怕的招术。他噘起嘴,向女生冲过来,吓得我们四处逃散、“人荒马乱”。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他最怕女生用脚踢他。
当我们见他气喘吁吁的时候,就立刻开启“反攻模式”,我们女生齐心协力攻击他时,他抱头鼠窜,教室被我们闹得鸡犬不宁。
还有一次,他正在勤奋学习的时候,突然,我们的五大暴力女之王走了过来。她用凶神恶煞的眼睛盯着我同桌,皱着眉头。他们俩说了一会儿话,暴力女之王就不再废话了,直接动手打人。我知道她肯定是不会手下留情的,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我真为他感到悲哀啊,他肯定是说了不该说的话。
暴力女之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男生们都甘拜下风。我同桌哭了起来,我拿出一颗糖给他,他立刻笑容满面,忘记了刚才的事情,像是失忆了似的。
他算得上是我们班的“混世魔王”了,可他终究还是怕女生的。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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