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没有比《忏悔录》更能体现出记忆和期待之于幸福的意义的了。在本书的开头,奥古斯丁点明了贯穿全书的两大主题:寻找自我,寻找上帝。人之所以悲惨,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失去了自我,而之所以失去自我,乃是因为失去了上帝;人要获得幸福,就必须在寻找上帝的过程中发现真正的自我。 记忆和期待的意义就在于,只有通过记忆和期待,人才能实现这一双重的'寻找。实际上,这双重的寻找可以归结于一个问题:人和上帝的关系。这不仅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更重要的还在于人的心灵乃是上帝的形象。只有认识到人和上帝的关系,才能理解作为人和上帝之中介的心灵——上帝的形象;而心灵作为上帝的形象,恰恰就是人最真实的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讲,《忏悔录》的写作目的,就是在自我身上寻找上帝的形象。
如何寻找?既是通过记忆,也是通过期待。奥古斯丁对自我的记忆,不仅追溯到常人无法记得的幼年,甚至提出“在出生之前,自我是否存在,存在于何处”的问题, 而且通过对生平的追忆,奥古斯丁细致入微地揭示了自己身上的罪性,以及向善、向恶的两股力量作为对立的意志在他心灵内部的长期争斗。他认为,从婴儿时期开始,人就充满了罪性,终其一生都无法彻底摆脱;然而同样真实存在的,是一种不断求善的意志,要求人朝向上帝,按照上帝的诫命生活,同自己的罪性斗争。对生平的记忆,就是为了不断确认这股引人朝向上帝的力量;而记忆不仅要追溯到生命的初始,甚至要越过生命,往生命之前无限延伸,就是因为这股力量最终来自先于一切生命的上帝。其实,这股向善的力量就是内在于心灵的上帝形象,它是上帝在创造人的初始所赋予人的恩赐。在《忏悔录》的每一章开始叙述或者讨论之前,以及在全书行文的各处,都充满了奥古斯丁对《诗篇》的引用。布朗(Peter Brown在他撰写的传记《希波的奥古斯丁》中指出,《诗篇》的祈祷语言,是奥古斯丁所能找到的,能够表达他写作《忏悔录》的深沉动机的唯一语言。而祈祷语言所呈现的正是一种期待的姿态。奥古斯丁的记忆和忏悔,始终处在一种朝向上帝、朝向永恒幸福的期待的指引之下;《忏悔录》的全部写作,都在这种期待中获取力量。属尘世的记忆和期待之所以显得虚无,是因为所记忆和所期待的,顶多是短暂而相对的善好;更不用说,如果记忆和期待的对象是罪的快感给心灵留下的影像,那么人将在时间中彻底沉沦,无法摆脱罪的习惯对心灵的桎梏。但是,对上帝的记忆和期待却不同,因为这时记忆和期待的对象乃是最为真实的存在——上帝。上帝是比人的心灵更加内在的本质,是比人的自我更加真实的自我。在这个意义上讲,正是对上帝的记忆和期待,把时间中的人和永恒的上帝联系起来。在对永恒上帝的记忆和期待中写作《忏悔录》的奥古斯丁,虽然仍然处于时间之中,但是他难道不是真正幸福的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幸的根源在于失去上帝和自我,幸福的关键在于重新获得上帝和自我,而这又以理解上帝和自我的关系为前提。记忆和期待之所以能够指向幸福的实现,就是因为对上帝的记忆和期待是自我和上帝最为恰当的关系。记忆上帝,意味着承认上帝是先于自我的创造者;期待上帝,意味着认识到上帝是真正值得追求的善好。而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正是因为人的心灵是上帝的形象,拥有和上帝相似的三位一体,其中,对过去的记忆对应于人的存在,对现在的关注对应于人的理性,对未来的期待对应于人的意志或爱。人的堕落在于其三位一体朝向了错误的方向,而人的得救在于他对三位一体的正确运用。存在、理性和意志并不是心灵具有的三个功能,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心灵的不同描述。犯罪后的人背离上帝的后果既体现为存在于时间中的虚无处境,也体现为理性的孱弱,更体现为意志的错误追求。因为心灵的整体堕落,人的存在是悲惨的在死,人的理性无法把握时间的本质,而人的意志无法朝向真正的善好,反而沉迷于尘世的善好甚至罪的快乐。而人的得救,则在于心灵恢复和上帝的关系,从爱尘世、爱自己转向爱上帝,从理性的骄傲变成真理面前的谦虚,而人的存在也将由时间中的虚无转变为朝向永恒的幸福。
通过正确的记忆和期待,人能够在他身上找到上帝的形象,也就是人的三位一体。而人对他的三位一体的正确运用,则能够恢复他和上帝之间的关系,从而获得真正的自我。和古典思想一样,奥古斯丁也要面对“认识你自己”的问题,然而奥古斯丁对这个问题的回应却和古典思想迥异。苏格拉底在执行神谕后得出的结论是,人其实没有什么知识,只能带着无知之知的谦虚不断地追求智慧。事实上,苏格拉底的无知之知并没有正面回答“自我是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古典思想那里,远远没有在奥古斯丁身上这样复杂和迫切。追求智慧的无知之知,体现出人的自然在于理性,从而运用理性的爱智便是最高的生活境界。 但对于奥古斯丁来说,理性,连同人的心灵本身,都不是人的本质。人的真正本质是高于人的上帝,只有认识了上帝并理解了上帝和自我的关系,人才可能真正“认识他自己”。幸福不在于追求智慧的理性活动,爱智的生活只有在爱上帝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通过上文对时间问题的讨论,我们已经触及奥古斯丁的思想和古典哲学的差异。这种差异的根源,正是在于双发对真正的幸福持有不同的理解,而这又集中反映在双方对“认识你自己”这个问题的不同回应之中。我们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理性的地位。古典思想发展到古代晚期,呈现出强烈的宗教化趋势,这在普罗提诺和波菲利的思想中体现得极为明显。然而,无论怎么宗教化,古典思想仍然坚持理性至上的原则。从根本上讲,普罗提诺的太一不过是对于最高的理性原则的宗教化表达而已;波菲利虽然诉诸各种巫术和魔法以求实现灵魂的解脱,但他从来没有把这些非理性因素纳入其哲学体系,而是承认没有任何学说能够解救人的灵魂。 与此相反的是,奥古斯丁认为,在超越理性的上帝面前,理性的意义是相对的;而在堕落后的人类身上,理性的能力更是极其孱弱。要想获得幸福,除非通过对上帝的记忆和期待。记忆和期待虽然属于人的理性心灵,但是所记忆和期待的对象,却是超越理性的上帝;此外,在奥古斯丁对人的三位一体的阐释中,心灵中的理性对应于时间中的现在,与能够记忆和期待上帝的其他两个位格(记忆和爱相比,它恰恰是最容易背离上帝,导致骄傲的原罪的。《上帝之城》对古典思想的全部批判,都可以看作是对这种背离上帝的骄傲理性的批判。奥古斯丁当然不是德尔图良那样的非理性主义者,然而理性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确实不是最高的原则,它必须接受信仰的指引;正如生活在时间中的人,只有在回忆和期待着上帝的前提下,他的现在才可能是幸福的。
在偌大的教堂里,一片漆黑,没有点亮一根蜡烛。外面在稀里哗啦地下着暴风雨。忽地,一记闪光在漆黑的夜空划过,惨白的光亮顿时照亮天地。透过五彩的玻璃窗,光亮映射在一名女孩身上。她,在跪在神面前忏悔。窗外的树舞枝影投入教堂,犹如众多的手舞足蹈的鬼魅在狂风暴雨的夜里开舞会,直煞人。但女孩丝毫不为其所动,她虔诚地低着头,紧闭着双眼,口中念念有词。
“轰隆隆——”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声突地在天地间爆开。那一瞬间,大地仿佛也震动了一下,任谁受得了如此骇人的雷声呢?女孩却只瑟缩了一下身子,仍跪着忏悔。
“咔嘞——”窗外的一棵大树经受不住风神的摧残,倒了,正好倒向教堂。窗破了,五彩的玻璃撒满地上,就在女孩的身后。一块玻璃碎片划过女孩的脸,美丽的面颊上渗出一痕淡淡的血珠。女孩轻呼了一声,也不理会脸上的伤,仍跪在神面前忏悔。
亮白刺眼的闪光从窗外直射进来,照在满地的玻璃碎片上反射出诡异的五彩斑斓的光。冷冽的风从破烂的窗席卷而来。带着阴冷的笑容,风神携着他的舞伴——雨神,在教堂里开起了舞会。五彩的光照耀着舞台,伴着噼里啪啦的音乐伴奏,他们跳遍了教堂的每一个角落。女孩拉了拉紧身上薄薄的外衣,仍低着头跪在神面前忏悔……
第二天早晨,阳光灿烂,只有残叶上痛苦的泪水向人们诉说昨夜那场可怕的暴风雨。人们在破烂的教堂里发现了女孩。她,带着一生中最美的笑容,在神的脚下沉沉睡去……在她的眼角处闪烁着光亮,是雨水,还是泪水?
卷三记载的是作者来到迦太基迷恋戏剧,学习雄辩术,参拜西塞罗,研读圣经的一些事件,而后作者又在环境影响下加入了摩尼教。在这个时期的奥古斯丁,执着于“肮脏不堪”的情欲,陶醉于戏剧的虚构,厮混在“颠覆者”之间,更醉身西塞罗的哲学。如作者回忆所言,“对于圣经之奥义,骄傲的人是无法掌握的”。上帝的言语就是在片刻间便可击穿你虚伪的面具,圣经的光照只会让人感到自己是无比丑陋的。按照作者的描述,如每个世人一样,迷恋在这个世代的鸟语花香之中,失去了感觉生命腐朽的能力。但凡符合人间的传统,符合人世的基本原理,他在你的眼目中总有耀眼的光芒,如伊甸园中善恶树上的果实,是的,纵使渊博真实,辞章华美,缺乏基督的名字,却毫无生机。
混迹于一群胡言虚夸,耽于邪欲的人群之中,作者奥古斯丁陷入了魔鬼的陷阱之中,去捕捉食粮的幻影。这个时期,作者跌入了摩尼教的异教中,甚至无法自拔。这卷书描述了摩尼教部分荒唐的教义及作者归正基督后对当时的反思与忏悔。
作者在第三卷书中讲述了他19到28岁9年间,误入歧途,奉行摩尼教,从而误导他人,狂妄,迷信,贪慕名利是作者对当时他自己的`评价。这个时期的作者与一个女子未婚同居,轻视巫术,却对占星术又十分迷恋。这段时期的作者,执迷在魔鬼的把戏中,并乐在其中。
人间的悲欢离合,短暂无常总是无可避免的。作者和我们一样,他讲述了在他这个时期失去了一个知心的挚友,“我的双眼四处不停地搜寻他,可是他已经不在人世”,作者沉痛之极,对主的祷文,更令人感到他的那份苦楚。返回迦太基后,作者又结识了新的朋友,“时光流逝无休无止,它给我带来了别样的希望与回忆,并使得我恢复如初。昔日拥有的却又重新出现了。”
在这个章节中,作者剖析了那时他对人间友谊的美妙之情,“许多彼此交好的事情,都俨然是发自内心,感情的付出与收回,点燃了心底的火焰,足以熔炼我们的心为一体。”相对人之情感,作者论述到,真正只有在上帝之中,珍爱的朋友才不会失去,因为上帝永不失去,那么在上帝之中珍爱的人,更不会失去。所有的短暂无常,那都是上帝定下的规律,为的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灵魂在我们之中无常易变,唯有在上帝之中才能稳固,也正是如此,我们只有认识到我们的无能,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道”,他道成了肉身,降临在人世,只一次便击败了死亡。如此,我们的心灵还要迟钝吗?生命已然降临,难道我们不愿上升与上帝永生?是的,我们必须下降,卑微,然后才能提升,以致高升到上帝那里。
自从在图书馆看见《忏悔录》这一本书后,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能够把自己赤裸地站在世人面前,向众人忏悔,把自己的过错与私隐坦诚地公布于众,任凭世人评判,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做得到的,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来做后盾的。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并不是感到很有兴趣,但由于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实在很吸引我,所以坚持了继续往下读。一至四章主要讲述的是卢梭年轻时的经历,大概是20岁前。读完之后最直接的感觉就是,一个人在年少是真的是什么也不懂。自以为是的认识这个世界,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理解什么是对是错,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自以为是的去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看了他的青少年以后,再回想一下自己的过去,真的就是那么点事。当时觉得自己脑子里面什么都有,手下似乎还忙的不亦乐乎,现在回想,真的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好像虚度了20年的光阴一样。
卢梭的一生都是那么的曲折动人,从一出生,母亲的离世到父亲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他的人生都是被考验着。十几岁的卢梭从此开始了他流浪的人生,先是给人做学徒,做到一半就离家出走,然后还在基督教会里学习和被迫改变信仰,遭遇同性恋,爱上一个老女人,喜欢受虐,继续流浪,到处徒步旅行,学习音乐和药学。他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众人的面前。一个人要把自己的一生展现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总是包容着自己,所以往往忽略了正确地评价自己。
看完卢梭的作品后,我不得不好好地反省,我的20年到底都在干了些什么呢?一个人的人生只不过是匆匆的几十年,不要让自己的人生留有空白,我们应该尽情地挥霍我们的青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让自己也能为以后留下些什么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
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人在生活中总需要一个精神支柱――信仰。也许有人说,我没有信仰,也活得逍遥自在。但是你活得充实吗?甚至我们可以绕口地说“没有信仰也是一种信仰”。一个人在追寻信仰的过程中,是艰难而痛苦的。尤其当人对自己的信仰有所怀疑时,就会有无穷的烦恼与苦闷,奥古斯丁那漫长的追寻真理的过程就是一个生动地说明。年轻时沉迷于情欲,信奉摩尼教,反对基督;后来从摩尼教中退出,在母亲和朋友的帮助下皈依了基督教。他深深地反思了自己的生活,尤其是他对自己陷入情欲的泥沼,对那一段放荡生活的反省,让我们认识到了如此虔诚的人。
奥古斯丁的痛苦源于他对暂时的、有限的存在不满足。在对摩尼教的怀疑中,奥古斯丁得以摆脱摩尼教的物质性形式的神、真理。他领会到真理、存在的本体不仅是超越空间的,而且也是超越时间的。超越时空,正是精神的基本特质。真正的不朽、永恒只能是精神性。因为时空范畴总是意味着有限、多样、变化,它只用来描述构成整体的部分,描述从无向有,再从有向无的过程。但对整体却无能为力,而“我”所渴念的是整体无限,所以,它们不能缓解我对有限的存在所感受到的痛苦焦虑。因此,只有精神才能慰藉心灵。
于是奥古斯丁选择了全能的神――上帝来解脱,在他看来,那些寻求外部欢乐的人容易跌入虚无,沉溺于可见的、瞬间事物。而上帝是永恒不变的,在上帝之中有着令人忘却一切烦恼的安宁,因为除上帝之外,再无他物,人用不着去寻找其他事物。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批驳过占星术,他认为,当那些星象学者利用星象来伟人占卜时,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那么当他彷徨在花园中,冥冥听到一个声音在喊:“拿起来读吧,拿起来读吧!”时,随手拿起《圣经》而翻到的那一页:“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竞争嫉妒,总要拥戴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时,是不是也算是一种巧合?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巧合、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中国佛教的禅宗讲究“顿悟”,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肉体感官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是若能从浮华的享乐中脱身二处,突然就会感到如释重负,那是多么的惬意。奥古斯丁正是这样苦苦追寻,最终在上帝那里寻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归宿。
有人问:阅读一些思想比较深刻的书籍,要在怎样的心情之中,怎样的处境之中才会更适合阅读呢?
面对这个问题真是不好回答。我也深深知道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的难处。就是因为拿起这类思想深刻的书籍的时候往往哈欠四起,脑袋发胀、心思全无。所以或许才问出一个人是不是在一种特别心情和处境之中时会更容易接纳和喜欢上这类思想深刻的书籍。对于我而言,喜欢看这类的书籍,全因为自己不由自己地在思考并且也乐意去思考。可以这么说一个阅读的书籍与他思考的程度和对象有紧密的联系。但并不与一个人在特殊的心情和处境中,突然间对一本自己平时很讨厌,认为过于深奥的书深深地喜爱有矛盾。好比如生活在公元四世纪的奥古斯丁,在他一生中最低潮,最颓废,最绝望的时刻,因为《圣经》中的一句话就全然改变了生命的状态和生命的方向。因着这个改变,在若干年以后他就写了一本名为《忏悔录》的自传。这本书被举世瞩目,同样也影响和改变了无数的人。
在我印象中与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有过两次的正面接触。一次使现在,另一次就只有在我脑海中的星星点点而已了。而更早地使知道另一本《忏悔录》,由意大利人文主义学者卢梭创作的。能接触道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完全使由于因为信仰的缘故。那时,更接触教堂不久,听闻弟兄姐妹们说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不错,作为新鲜的基督徒很由必要也使很值得去翻阅的。为了让自己多学习一点,更为了让自己在前人的点化之下做一个更像样的基督徒,自己就跑去借了来看。巴望着自己看了书以后,自己能够对自己深刻反省,深刻忏悔,来一个彻底的洗心革面。
其实自己看书也并不是都出于兴趣和爱好,强烈的目的性和功利性更是我钻进书堆的动力。看厚黑学,希望自己能心黑、脸皮厚、练就一个妖精本领;看心理学,希望自己能洞察旁人一切心机,使自己无人不晓;看成功学,想自己能胸含百惠,马到成功。不过可惜,自己总是看什么不成什么,在世道上也没听说谁看了一两本书就成了名流。或许使自己做梦做得太傻了吧。
总之第一次与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没能亲密得起来。草草翻了几页之后,就被生涩、古怪的、不知所云的语言表达给吓退了。自己只能感叹人家大师太深奥,自己太过肤浅了。
谁知我这一放下,竟是两年多过去了。两年多来,自己在书堆里无数次重演着拿起、放下、拿起、放下的戏目。
而这一次拿起竟是在百无聊赖之际,对上帝未能将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完整看完呕出气来。我发现它就躺在自己的床边,于是狠心咬牙非得看完不可。这一看就把我带入了公元四世纪的世界,遨游在文字铸造的历史记忆里的历史之中了。直到自己把它看完,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也深陷其中,俨然有余音缭绕,三日不知肉味之感了。自己的心底才迸发出激情的昂思,犹如发现一座盛产的宝藏,要大声疾呼,好让众人同得宝石的喜悦。
如果生命是一段旅程,这些引人深思的书籍就是旅程中前人遗留下来的方向标和提示。看完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这种感觉越加的深刻。
从呱呱落地的婴儿道咿呀咿呀学语的孩童,到调皮捣蛋的童年,到举目望苍穹而会倍感惊愕的少年,再到学业有成,一心追求名利的青年,再到浪迹社会,贪图奢华享乐的壮年。从美丽田野道梦幻纯真的课堂再道人心狡诈的社会江湖,一路奥古斯丁带我们一同领略,带我们一同思考。
谁一落地不曾是婴儿呢?可谁又能言语地清楚在记忆中早已消失得年岁呢?
谁不曾小偷小摸,调皮捣蛋呢?可谁又是否知道我们的这些举动的真正原因呢?
婚姻、金钱、情人、哪一样在被年轻气盛的青年拿来作为调侃和吹嘘过呢?可里面到底是毒药还是快乐,我们真的在意吗?
喜欢上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是因为他的诚实和正直。在书中,他没有隐瞒也没有夸耀,没有焦躁也没有自卑。“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这样真的就足够了吗?
我们常说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也常常受人告诫和告诫人:后果自负。也许自己的人生路途在此刻的光景里是一错再错过来的,也许是满目苍痍,而我们勇敢地去面对了,去承担了就完全不是一个懦夫了吗?也许这种勇敢只是顽梗地无奈何的胆量吧。好比被蒙了双眼的人,勇敢地冲下了悬崖,而不愿解开眼套,停住双脚。
真正的勇敢还要敢于反省和忏悔,敢于否定和接受。
缺少反省和忏悔,就是行走在黑暗中。也许你很勇敢地在黑暗中爬行,只不过是因为你见到过光明,只不过是因为你一直拒绝光明。黑暗若被光照明,从此就是行走在光明之中了。
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敢不敢象卢梭那样揭露自己的伤疤,对自己的功过是非有没有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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