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他是我这个夏天最美丽的意外,不,是我这辈子最美丽的意外,因为他的出现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美丽。
上天在这时选择让我们两相识,并故意射下局,让我们体验懵懂。
在骄阳下,我们一起感受军训的累,酸,乐;在操场上,我们一起运动的苦和甜;在大扫除,我们一起收拾共同的家园。
从几何时他疏远了我,只是我总是在逃,不愿接受,却在毕业这天知道,他,不愿和我交往下去的原因。
只是我太在乎,而让他有压力,所以我释然。
遇见他是我一生中感到的快乐,我遇见他的对白不用多,只是心底远远的问候,因为我们要天隔一方。
初三的毕业虽然送给我的礼物有他的离别,但看到他能进全省最好的中学,我知道这一生遇见他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遇见之后总会有分离,但是这份美好曾经拥有过就好了,我不怕分离,因为至少我们曾经遇见!
刚刚读了阳光姐姐的《遇见火星女孩》,我哭了,多美的文字啊。每次看“阳光姐姐嘉年华”系列都会哭,结局总是那么让人深思,让人温暖。
外号“小撒旦”的女生,有着假小子的外表和性格。她自小和邻居女孩玛莎感情深厚,而玛莎有着奇特的身世。她在某个星星唱歌的夜晚,降临在养母家门前。美丽、乖巧又善解人意的玛莎,不仅得到了小撒旦的喜欢和依恋,而且深受养母及哥哥大郭的宠爱。可惜,玛莎在一个流星雨之夜突然消失了,从此没了音信。
玛莎离去一年之后,小撒旦的班里忽然来了一个新同学。她自称“火星girl”。火星女孩在很多地方与玛莎非常相似。这引起了小撒旦和大郭的注意。
火星女孩最终也离大家而去,只留下同学们对她的无限怀念和惆怅。
多年后,小撒旦和大郭都大学毕业了。大郭成了一名宇航员,登上了火星。在火星的奇异世界里,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
这篇文章回忆和现实来回穿插,但却让人读起来很轻松,我认为这是最妙之处了。我多想遇见火星女孩啊,这是多么美好的故事,多么美好的遇见!
释迦牟尼曾说过,每一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是本该就要遇到的,绝非偶然。
有一句话,叫这么近而又那么远。或许是上帝熟睡时不小心撒落下的种子,遇见,在这一刻开始萌芽。
时间和空间不能成为阻碍你们交流的因素,只因惺惺相惜,或者是同病相怜。即使在千里之外,耳畔似乎能够传来37℃的呼吸声。
也许某一天,那生命的天平倾斜了,本该平行的两条线开始慢慢靠近。缘分这东西说来也奇秒,这一刻你无法预知他,下一秒他就出现你心头的某一个角落。温度,开始变化。
但,交集之后终归是愈行愈远。岁月将曾经的痕迹慢慢淡去。只一瞬,你会陡然清醒,缘分,他来过。
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多年后,当记忆的画卷再次被展开,曾经的刻骨铭心现在看来不过是平静的秋水罢了。我们的棱角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岁月磨平了。有时,真的需要换个角度去思考。
还记得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吗?这一刻的遇见,不过是为了下一秒更加漫长的等待……
黑茫茫的夜空上悬挂着一轮圆月,月亮发出淡淡的黄光,斜射在寂静的马路上,那月,那光,给黑夜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教室里的同学“沙沙”地奋笔疾书,埋头苦干。闲坐在椅子上,望着窗外的遥远的天穹,也许明天会下起雨来吧。
今天,又一次与他相遇,眼睛又是不自禁地停留在他身上,心思又是不情愿地注意到他,心里还是会泛起涟漪。幸好,有人把我叫住了,不然,会被他发现我心里还是有他的存在,余光依然留意着他,也从余光中看到,他也在看着我。
走了,别回头,潇洒地转身离开吧,希望他没有察觉到我还是那样地在意他。
为什么,为什么如今会变得这样呢?还记得曾经我们快乐地打闹,就为了那件事,使得我们开始相互疏远对方。现在,即使在路上遇见,却形如陌生人一般,就连点点头,挥挥手,眼神示意也变得如此吝啬。
决定了,把这份纯美的友谊埋藏在心底,也许将来它会在我的心中茁壮成长,开出一朵花,这样,再一次遇见他,心里就不会再泛起涟漪了。
夜空依然黑,月亮依然圆,只是更亮了,神秘的面纱也掀开它的真面目了。不对,我说,明天会是晴朗的一天,你说呢?
文/卞毓方
假如西施在天国遇见海伦?——恍兮惚兮的一刹那,我曾设想西施与海伦竞美。我认为,她俩在。很多方面是可以比较的,譬如:都是出生在公元前若干世纪,都是所在国的维纳斯级佳人,都有惊天动地的战争作为背景,魅力辐射千古,于今尤烈。
但是,中国不比希腊,西施不比海伦,她俩的命运又有云泥之别——先说海伦。海伦一出场,就笼罩着一圈光环:她的生父是宙斯,天上的众神之王,生母是丽达,埃托利亚风姿绰约的公主,这当然是神话,是对于海伦之美的强调和夸张。海伦成为斯巴达的王后,深受老百姓爱戴,是希腊境内各城邦的偶像,公众的'梦中情人。即便她背弃丈夫,跟了特洛伊的王子私奔,国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谴责,而是原谅,认为她是被诱拐,属于天真无知,上当受骗。 “冲冠一怒为红颜”,希腊各城邦怒吼了,他们组成一支十万人马、一千多艘战船的联军,浩浩荡荡向特洛伊***去。这场仗打了整整十年,把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也都卷了进去,天上人间闹得一塌糊涂。最终,希腊获胜。美女海伦完璧归赵,与丈夫破镜重圆。
再说西施。西施是村姑;虽然也有神话,说她的母亲吞了一颗天上落下的珍珠,因而***,生下一女,面如月宫明珠……但她仍然是村姑。父亲伐木砍柴,母亲纺纱织布,她的经典造型,就是在溪边浣纱。如果没有吴越之战,她也许就这样过一辈子,直到老,直到死。战争来了,越国被吴国打败了。败者向胜者乞降。为了取信,越王勾践亲至吴都,给吴王夫差当马夫。奇耻大辱!奇耻大辱啊!大臣文种给勾践献灭吴九术,其中有一条美人计。大夫范蠡主动四处寻找美人,在若耶溪边的苎萝村,他发现了西施。
范蠡对西施一见钟情,她实在是太美了啊。但他有觉悟,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西施于是被带到越都会稽,说明任务:到吴国当间谍。然后,进行礼仪、歌舞等必要的特工训练。三年毕业,上路。
西施的天香国色毋庸置疑,她的牺牲精神和演技也属一流,自她入富,吴王夫差就被枕头风吹得晕头转向,政治上军事上铸下一系列的大错,造成忠良见嫉,奸佞当道,穷兵黩武,劳民伤财,元气大损。
西施临危受命,忍辱负重,以身饲虎,越国最终取胜,自有其一份功劳,她的芳名应上得了凌烟阁。正如明朝人在她祠堂前作的那副: “越锦何须衣义士?黄金只合铸娇姿!”但是,越国当时的男人(我认定是男人)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西施是狐狸精,既然能惑乱敌国,也一样能毁坏家邦,留之不祥,于是,就在举国欢庆的锣鼓声中,把她沉了江。
“西子之美,其沉也。”这是她的同代人墨子的总结。——她丧就丧在太漂亮!请问: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文明?人家海伦女士,丢下丈夫跟一个外国帅哥跑了,引得两国干了十年仗,双方心甘情愿,无怨无悔,说: “为了这样一位永生的女神,特洛伊人和希腊人再打上十年也值!”而西施女士肩负重任深入敌宫,担了多大风险!受了多少! “越王大有堪羞处,只把西施赚得吴!”(唐皮日休《馆娃宫怀古》)然而,到头来却落得猪八戒照镜子—一里外不是人:吴国恨她是间谍,越国骂她是祸水。你说这道理向谁去讲?关汉卿先生只看见窦娥冤,岂知西施比窦娥更冤!
中国男人的趣味实在令人发指,他们***了西施,他们还要拿西施血肉下酒。那天我去杭州,在一家有名的酒楼用餐,服务小姐端上一盘菜,说是西施舌。陪同的朋友给我讲菜名的来历:“西施被淹死后,她的舌头化作蛤蜊,从此,浙江福建沿海就多了一道又软又嫩的美味……”呸!还又软又嫩,亏你吃得下去!我当即停杯投箸,向吃人的饮食文化表示抗议。
朋友哈哈一乐: “这不过是传说,你何必当真。”
离开杭州已有多日了,今晚灯下,忽然又想起西施的话题。我翻出几段亦真亦假的史料看了看,愈看愈为西施抱屈。说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说什么位列“四大美人”之首?这沉,是沉的咱中国人心!这羞,也是羞的咱中国人心!西施压根是一个悲剧的存在,一个美丽而苍白的符号,无血,无肉,无情感,无意志,活着,为人火中取栗;死后,犹被人当做佐餐的菜肴。西施啊,难怪你的另一经典造型,就是经常双手捧心,眉头紧皱——心口在隐隐地疼啊!生活在那个混沌龌龊的世界,你是早有预感。
西施,你美得好苦!
(余娟摘自《语文报30年经典阅读集萃》华夏出版社出版)
于是小鸡雏来到一个小水洼跟前,小鹅用水罐舀水浇在小鸡雏的脚掌上,给他洗脚。小鸡雏等着脚掌变红,可是洗了半天,他的双脚还是灰色的`。
伙伴们都说:真是可笑呀,一只黄色的小鸡雏,两只脚掌却是灰色的!
有一次,小鸡雏问小鹅:我怎样才能长大呢?
小鹅说:那要多吃东西。男孩子要多喝粥,女孩子要多喝羹。你这个黄嘴小鸡雏最好吃草莓,你就能长出通红的鸡冠啦。
小鸡雏吃了一个草莓,没有长出鸡冠。他又吃了一个草莓,鸡冠仍然没有长出来。他大哭起来,流出的眼泪使他的眼睛变红了。
伙伴们看见小鸡雏的红眼睛都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吃了红草莓使眼睛变红,那也太可笑了。如果是因为太伤心哭红了眼睛,那就太悲惨啦,就连小鸡雏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小鸡雏感到生活在朋友们中间无比愉快。他渐渐学会了许多本领,明白了许多道理。
国外的东西与国内的就是不太一样,国内的故事大都有很直白的教育目的,国外的呢,说了半天似乎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太伤心的哭红了眼睛的小鸡雏,最后却生活在朋友中间无比愉快,这大概就是小朋友们的真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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