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母亲是树,那我就是树上的果实;假如母亲是鸟,那我就是在鸟巢里嗷嗷待哺的鸟宝宝;假如母亲是海,那我就是在大海里自由自在生活的小鱼儿。爱的举动可以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你愿意付出关爱,你身边的世界便会明亮起来。
今天看了一篇课文《散步》。讲了一位爸爸和他的妻子,儿子,一同陪身体不好的母亲去田野散步。母亲老了,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母亲希望去平顺的大路走走,而儿子却觉得小路有意思。伴同儿子的时间还久,爸爸决定还是顺母亲的心意。但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我走不过的地方你就背着我。这样,他们在阳光下,向着那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和水波粼粼的鱼塘走去。到了一处,爸爸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了下来,背起了儿子。爸爸和妻子都慢慢地,稳稳地,走的很仔细,好象爸爸背上的同妻子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佛教讲诚爱,儒家讲兼爱,基督讲博爱。此刻,他们的身影构成了一条和谐的音符,一道亮丽又温馨的风景线。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一刻,让我体会到了真正的爱的感觉。我们的生活倾注了父母对我们多少的心血,多少的爱。而我们又该如何回报那份无私的爱,能为父母做些什么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爱心活着。多关注和关心身边的人与事。用我们的真诚和关爱打动所有人。用恩情传播爱意,用爱连接心灵。爱让我们的真情永存,爱也让我们懂得了人与人之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有了爱,我们的世界才会和谐。让我们手拉手,共同迎接和谐的明天。
有爱就有和谐。
一般说来,将拉奥孔的嘴巴雕刻得张大或微开显然不会过多影响人们对创作者的能力的评判。观众评价这件艺术品是按照内心所获得的感受,即以是否产生或产生何种程度的审美愉悦感来评价它的优劣程度,进而以此评价创作者的能力。假设有两座拉奥孔的雕像,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微开着嘴巴的拉奥孔比张大嘴巴的拉奥孔更能激起人们的美感(理由见《美学散步》6-7页 莱辛语),人们便认定前者更有艺术性,而将拉奥孔的嘴巴雕成微开状的那位创作者更富有创作才能。在此条件下,便可以说,艺术反映人的能力。“艺术是一种技术,古代艺术家本就是技术家”(24页)讲的也是这个意思。
“美是艺术的特殊目的”,“艺术”的一定是“美”的,“美”的却不一定是“艺术”的。因为“艺术”反映的是人的能力,那些未经人加工的自然状态下的事物、风景,就不是“艺术”-虽然它们也会使人产生美感。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指出:“如果说荀子强调的是‘性无伪则不能自美’;那么庄子强调的却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虽然艺术必然是人为的(有人的因素在其中的),然而前者(荀子-儒家)“强调艺术的人工制作和外在功利”,后者(庄子-道家)“突出的是自然,即美和艺术的独立。”我认为此处道家所强调的“自然”,应归因于对过分“人为”的纠正,即认为艺术不能囿于狭窄实用的功利框架。至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我认为这种“大美”不能被称为“艺术”。我们看到无垠的天、广阔的地、瑰丽的晚霞、壮美的山川时,不会认为它们是“艺术品”,虽然也会由衷地感叹它们的“美”。“艺术品”必然是人为的,是人加工过的.东西。若说某座山“鬼斧神工”,那只是将“造物主”拟人化了,反映的还是人的能力。若将这些天、地、晚霞、山川绘成图画、拍成照片,那便成为艺术品,因为图画、照片才反映人的能力,而事物本身-未经人加工过的-并不是艺术品。因此庄子所说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说的是天与地使渺小的人产生的“崇高感”,这是自然地会在人心中产生的“美感”,我们不必牵强地认为在人类诞生前早已存在的天与地是“艺术品”,虽然它们确是“美”的。
“诗和春都是美的化身,一是艺术的美,一是自然的美。”(14页)这已经很好的说明了“艺术”与“自然”的区分了。
“艺术须能表现人生的有价值的内容?必须同时表现美(7页)”,这一点可以从美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这一层面来理解。有用的不一定都是美的,苏格拉底所说的“粪筐也是美的”之所以不被认同,在于有用的东西还需引起人的愉悦感,才能被称为美的。
艺术创作可以遵循规律,也可以突破规律。如既有对称美,又有不对称美。但“表现人
生的有价值的内容”和“表现美”却是艺术所必须具备的,失去其一,便不能成为艺术。 宗白华在引用莱辛的话中有这样一段:“文学追赶艺术描绘身体美的另一条路,就是这样:它把‘美’转化做魅惑力。魅惑力就是美在‘流动’之中。因此它对于画家不像对于诗人那么便当。画家只能叫人猜到‘动’,事实上他的形象是不动的。因此在它那里魅惑力就会变成了做鬼脸。”但是在文学里魅惑力是魅惑力,它是流动的美,它来来去去,我们盼望能再度地看到它。又因为我们一般地能够较为容易地生动地回忆‘动作’,超过单纯的形式或色彩,所以魅惑力较之‘美’在同等的比例中对我们的作用要更强烈些。”(9-10页)在中国画里,同样地,绘画(艺术)可以将文学里的难以追逐的“美”转化做“魅惑力”。就意而言,与画相配的诗并不一定具有“明确表达的含义”,如王维的《蓝田烟雨图》所配的诗,它表现的意境既与王维的诗意相似又不尽相同,看上去是阐释了诗,实际给人的感觉又是增添或模糊了画面原先并不具有的意味。也就是说,这首诗既是一种阐释和理解,又是一种再创作。不同的诗人可能因对这幅画有不同的而写出不同的诗句,不同的画家也会对此诗有不同的体会而画出不同的画来-新创作的画又会表现出新的意境,由此诗配画,画配诗,延绵不绝。这也可以说明诗与画并不是一回事,却是可以圆满结合,“相互交流交浸”,以至交融完满的。
“意境是艺术家的独创,是从他最深的‘心源’和‘造化’接触时突然的领悟和震动中诞生的,它不是一味客观的描述,像一照相机的摄影。”(79页)这说明了绘画(艺术)与照相机的区别。摄影所得的照片记录的只是一种机械的真实,将一瞬间的光与影定格下来,在这一意义上说,照片比绘画更能反映现实,它几乎是丝毫不差(差别的只是精度)地记录下真实的场景,将现象还原至本来面目。绘画若在这一点上与其一较短长,必然技艺不如。这也许是十九世纪以来写实主义绘画不在占据主流的原因之一。中国传统山水画论认为“似
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俱盛”,崇尚“气韵生动”。这种“气韵”并不是虚幻而与现实毫无瓜葛的,这种“真”同样要求“对自然现象作大量详尽的观察和对画面构图作细致严谨的安排。”(李泽厚:《美的历程》 169页)中国五代画家荆浩惊异于太行山之美,作了数万本草图,“方得其真”。这种“真”自然不是简单的真实,画家在作画时,每一刻的心绪都不同,每一笔都是不同心绪的反映,绘成整体便是无数不同心绪的集合。可以说绘画既是空间(平面)上点﹑线﹑色彩等的组合,又反映了时间上的心理凝积过程。在这一意义上说,一幅画包含了无数幅画,是无数个心理活动凝积的产物。因此画是“流动”的,即“美在流动之中”(9页)。
或认为就算摄影所得的照片不是“流动”的,那么录像总该是“流动”的,它真实记录了事件的前后过程,应该是最真实的“真”。我认为录像只是有限张(或者无数张)照片的连续展示而已,它在本质上仍然是相片,仍然只是机械的真实。无论多长的录像,它总是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注定它不能反应无限的时间和空间。一幅画或许只描绘了一幅图景,却可以蕴藏着无限的刹那,而相片虽然也可以让人联想,却因为它过于形象,反而或多或少剥夺了欣赏者想象的权利,想象的空间丧失了,艺术性也就随之削减了。
摄影的过程是机器的运作,只能反映“物理的目睹的实质(85页)”,绘画是画家用画具混合了自己的心绪、情感、记忆创作出的给欣赏者以无尽想象空间的艺术品。这也许已经决定了二者在艺术性上的区分了。
世界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一个对象化了的世界,每个人都有一个或无数个世界-没有两个人的思维是相同的,因而对于世界的印象也是不同的,于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美丽心灵》中的纳什就活在自己的心灵世界中。这可能是唯心主义,然而人确是凭自己的感觉去认知世界的。
许多个夜晚在《东风破》(流行歌曲 周杰伦作曲)的旋律里入睡,悠扬的二胡声每每将我带入未知的又似曾相识的世界,引动无尽的夹杂着哀愁与温暖的回忆与追思。“一个造出新节奏的人,就是一个拓展了我们的情感并使它更为高明的人”(18页)如果一首新歌的新曲也算新节奏,那作曲家就是“高明的人”。这种新节奏也得符合人的审美心理-至少是部分人。没有人的心绪和思维是相同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刹那”的心绪和思维也是不同的,那么就有无数的“新节奏”等着人们去创造,去发现,来满足这无数的心绪和思维,以应和它的节奏,引起它的共鸣和感触。这种共鸣和感触很多时候是由“回忆”引起的。当节奏与某一时候的心境相吻合,回忆便复苏,人便彷佛进入未知的又似曾相识的世界。“我们一般地能够较为容易地生动地回忆‘动作’,超过单纯的形式或色彩,所以魅惑力较之‘美’在同等的比例中对我们的作用要更强烈些。” (10页)那么对于音乐的“节奏”的“回忆”效果也说明了“节奏”所具有的“魅惑力”不亚于文学和绘画,甚至超过它们的影响力。人的心灵是一个多么奇妙的世界。
关于“美从何处寻”,我认为“美感”是人的心理现象。当我们说某样事物是“美”的时候,其实是将自己的心理感受对象化到事物上去了,也就是“移情”,进而以为“美”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属性了。事物是否“美”,取决于它在人心里引起的感受,没有绝对相同的感受,也就没有绝对相同的“美”和“美感”。
事物(世界)是存在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存在于每个人的主观世界里的对外在世界的印象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东西,但它存在于心理世界中,是“美”所由产生的主观(心理)基础。而真实的事物(有形或无形,可感或不可感)-没有任何人为色彩的-存在于客观世界之中,它构成我们感知“美”的客观(物质)基础。“美感”(心理感受)存在于人的心理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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