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都过了好些时候了,却连一片雪花都没有绽放。空气干冷干冷的,让人时不时想搓手跺脚,来获得那点儿微乎其微的温暖。我在窗边,不停地哈气,雾气凝结在玻璃窗上,像一张洁白的纸,让人忍不住想伸手上去比画比画。
太冷了,外面的秃枝都懒得晃动,阳光敷衍了事般薄薄地照射下来,温柔地一点都不像夏天那种肆意张狂。矮墙上的影子时不时跟人影交错在一起,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远处的脚手架上,还有工人在不断攀升,想把一座座高楼作为献礼,送给明年的春天。红绿灯没有在浓雾里迷失,还在一刻不停地重复着单调的工作。行人面无表情地走过,冬天给每一个人脸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每一个人都像在冬天寻求温暖。一盆炭火、一只烛光,都能带来切肤的暖意。一个微笑、一件小事,也能给人带来心灵的破冻。其实冬天一点都不冷,从每一个人寻求温暖的眼睛里,都能找到春天的栖息地。
越是寒冷的时候就越容易感到温暖。冬天,其实就是温暖最多的季节。小时候下大雪,在屋外与小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小手和脸蛋儿都冻得通红,像一个个熟透的苹果,但看起来却又让人倍感温暖。母亲在门前喊孩子回家添衣裳的声音是温暖的',大雪天屋顶延绵不绝的炊烟是温暖的,一家人围坐炭火周围嗑着瓜子唠家常是温暖的……冬天的温暖无处不在。
半夜里,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起来捧一杯热茶到窗前,静静凝望楼下那条没有行人的道路。夜凉如水,透明如蝉翼。远处窗里的灯一盏盏熄灭,把最后的温暖留给了梦境,留给了明天的太阳。
“再见,最好的你”,一语双意,不得不令人揣摩作者将这句话摆在封面上的意蕴。再见,过去的你,青涩却也美丽的自己;再见,最好的你,在时光的打磨下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又没有失去最初捧着初心远走的自己。
一个人从最初追求热闹繁华,高朋满座到适应恬淡安静的日子所历经的心路大概自己才能深切感受。大海,荒石,孤影,像极了历经了内心的不断挣扎与反思后蜕变的我们站立孤寂的人生边上的样子。也正像代序里林楚茨所说,“人的孤独感是随着时光增加的。”我们不是不热爱热闹,只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需要获得一种与自我和解的力量,就像大海冲刷岩石,磨损的同时也改变了内核与气质,使其目标清晰。”
大概这也是书里插图大多是空旷的海面,辽阔的天空以及高云层的原因。孤独的行走,保留疏离感,也乐意为自己所爱付出。
耿帅说,他一直相信人与人,人与书之间皆是有文字之缘的。是的,人与人之间,文字与文字之间,人与文字之间,在最初见面的几分钟里就已经决定了一切。
我因着喜欢这无意之间见的文字从而喜欢起这个作者,或因喜欢这个人而喜欢他笔下流淌出的丝丝情感从而结识。缘分大概是这样子攀结的。
在耿帅的书里也极有这样的例子,读者与作者之间的情感来的较为纯粹,因文字结缘,因此会买光货架上他的书,会坚持每一天都给他写长长的邮件,此后情感的表达自是不用再提,但最后终究会因为一些事情失去,大概人与人之间有一根线,线断了缘分亦会截至。最后她因胃癌离开这人世,而他相忘于江湖。过程之中虽然受过伤害但是最终能存下的也只有感慨与感激。
恰如七堇年说,有人为我们沏了一碗感情深致的茶,我们却总说来日方长,于是将茶碗搁置,且待花间一游再回,或他处小酌而归,以为它仍旧会热香扑鼻在那里,殊不知这世上回首之间,便已经是人走茶凉……正如耿帅自己所感悟,“许多人许多事,正是因为不懂得知足与珍惜,本该拥有的东西就与你失之交臂,当你回头时,他已经不在你身后了。”
耿帅的文字朴实而又简单,而这些感悟也是从自己本身的故事中得出。正如他人对他的评价,“他写的文字跟他的人一样,坚韧洁净,有倏然而至的沉静。在阳光下旺盛生长,在寂寞的时间里不断行走。”
像是一颗独立生长的树,活得恣意安然,岁月远去,时光打磨但是他还是以本心意愿而生长。外界喧闹也好,外界淡漠也罢,我自岿然不动。
人生不是一尘不变的,人也该如此。在不同的环境中,不要被动的等他人为你改变,而是自己主动改变完善自己。环境不会跟随你的节奏,而你却要因为环境对自己的方式做一个极速改变。
人生中会有很多第一次,经过多次反复后就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了。假如,他是一位科学家,实验失败了,那么,他就应该改变他的实验顺序,重新部署他的试验计划;假如,他是一位作家,无人鉴赏他的作品,那么,他应该改变自己的写作观念,换一种思路或语言;假如,他是一个厨子,他的美食吸引不了众人,那么,他应该注意食物搭配,颜色和口味的调制。因为,谁也不愿意每天都是一样的,一句话,一个节奏,都是一份创新,万事万物都会因事因人改变。有时,再硕大的`世界里,我们应换一种方式活,一份创新一份改变,这样,既快乐了自己也方便里他人,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家里很是娇惯,渐渐地,他失去了小伙伴,失去了兄弟姐妹,父母总是对他摇头叹气不去理会了。他难过极了,一天他遇到一个老人,老人告诉他一个秘密。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发生了三百六十度大翻转,最后还成大老板。一字一人生。一个字的改变,却改变了他的世界,是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片世界。呵呵,这个字,分量虽不重,价格却非凡。就一个字,‘请’,对就一个‘请’字。在每一句话前改变一滴点---加一个‘请’字。一个‘请’字,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素养,一种态度,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一种方式,一种境界。
姐姐以前是一个爱咋呼,爱叫唤,大大咧咧的典型‘疯丫头’,大象腿水桶腰,一脸傻样的胖妞。如今的她可真叫人吃一惊。淡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姐姐说,我们用人生最美的年华作抵押,去担保一个说出来都会被嘲笑的梦想。梦想的成功与否,是一个人自身的改变,从角度,从态度,从观念与方式的改变。一加四得五,二加三得五,零加五也得五。不同的方式,不一样的精彩。大学四年里日日夜夜的辛苦,对自己减肥方式的不断改变,对人生的态度积极改变。到最后,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从以前人人都讨厌的丑小鸭,在不段改变自己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郑重的戴上了“天鹅”的王冠。
人生不是不变的,在人生这个舞台上,我们不可能让社会,环境,他人为自己改变,但我们可以在改变我们自己的同时,间接的改变身边尽可能改变的人或事。有时,只需换一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可能会更好。
最先知晓他,是从他的那本《伊斯坦布尔假期》开始,那时自己年少,尚未燃起环游世界的“野心”,但彼时已经对世界上,诸多拥有异样美感名字的城市印象深刻,例如,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雷克雅未克、布宜诺斯艾利斯、伊斯坦布尔,等等。因此,当时读马克·李维的《伊斯坦布尔假期》,其实也是怀揣着一种想要领略异域风情的心思吧。
然而,正而八经地读完他的这本书,却是在2016年。人的拖延,有时真的相当讨厌,当然,没能成功克服这种拖延习惯的自己,也并不值得赞扬吧。
而后,隔年读完了他在国内读书市场上相当火爆的著作——《偷影子的人》。彼时,对于马克·李维的印象,大抵概括下来,就是“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讲故事的人。”
而今,读完第三部由他所著的小说——《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却又对他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其实起初,我个人对于马克·李维的感官并不是非常强烈,也从未想过要系统阅读他的所有著作。何况市面上的图书很多,可供选择得,就更多了。而一个人的空闲时间是有限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各色娱乐相当丰富的年代,比起读书而言,我想更多的人可能会选择影视剧、游戏、短视频,等等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来消磨时间。
而最终,自己会选择购买并阅读他的这本《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大概纯粹只是因为这个书名吧。
最近一两年来,自己过得不好,谈不上不顺,只是觉得生活中充满了“负能量”,仅仅用“丧”这个字或许已经无法涵盖全部。那种感受,大抵有些像是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明明独自一人时悲伤难过,以泪洗面,但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他人面前时,却又要表现得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可实际上,他人并不会真的在意你的感受,这种戴着面具和镣铐跳舞,却无人欣赏的场面,总让自己觉得,自己真TM像个傻X啊。
往往越是身处于此种境况时,人越会容易思考和怀疑人生,比如说:我是谁?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幸福究竟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快乐?等等。
而我,也不外如是。
且通常,这种自我反思和发问,都是没有结果的。更何况,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一样,三观不一样,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感官也不一样,就更难以得到一个可以通用的结论。
这不禁让人想到了,前些年央视新闻采访中的一个片段,记者在马路上采访一位大爷,问他说:“你幸福吗?”大爷的回答,让很多人忍不住捧腹大笑,他回答说:“我不姓福,我姓曾。”
所以你看,其实一个人对于人生的思考和定义,对于幸福的感受和理解,往往还同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获得的满足程度有关联。
不少人默认的一种规定俗称的结论,大抵就是,物质生活不够丰盛,且精神需求较少的人,通常会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物质生活相当丰富,精神需求更多的人,反而过得不够快乐。
当然这只是一种默认的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就像我,物质生活不够丰盛,精神需求却极多,用开玩笑的语调来说的话,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知道作为一个法国作家,他对于幸福有着一种怎样的认知和定义,于是便有了这场阅读。
起初以为这是一段形同《伊斯坦布尔假期》的小说,因为米利和乔这两个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调香师阿丽斯和她那脾气古怪的邻居戴德利。
但故事读到一半时,却觉得它更像是一部公路风格的小说,因为几乎所有的情节展开,都同那辆奥兹莫比尔敞篷老爷车,还有那一段段横贯美国的公路相关联。从一座城市抵达另一座城市,从一个州横跨到另一个州,越过山川河流,只为了追逐那一个不太明确的未来,这样的阿加莎,不得不说,充满了一种别样的魅力。
这是同《伊斯坦布尔假期》中的阿丽斯完全不同的魅力,如果说阿丽斯的伊斯坦布尔之旅,更像是一段追寻过往和爱情的探寻之旅,那么这部作品中阿加莎的横跨美国之旅,更像是去赴一场岁月洗尽之后的约定,有些茫然,但却坚定不移且充满力量。
而且书中讲述到了不少关于美国早年的历史,让比较熟悉历史的读者,更有一种深刻的代入感,觉得这是一场曾证实发生过的故事,而我们不过是在见证着它的再一次讲述。
作品中阿加莎,以及她曾经的伙伴们为了独立和平权所做的斗争,能够让人领略到曾经美国的黑人解放运动以及女权运动的些许片段,也正是因为曾经有着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努力,才有了后来更好的美国。而这些虚拟人物于历史中的穿梭和展现,无疑也代表着身为作者的些许观念和立场。一位作者,是很难完全在他的著作中保持中立的,且马克·李维的这种偏向,更让人感觉到他这个“幕后推手”,即鲜活又生动。
或许,即便身处于不同的文化和成长环境中,人们对于幸福和快乐的追求也是殊途同归的吧。
虽然马克·李维没有在作品中明说,但不管是原谅了汤姆·布雷德利,并愿意和他相伴终老的阿加莎(或者该说是汉娜),还是终于认清自己对于友人所持有怎样情感和心绪的米利和乔,都无疑是在无声述说着“幸福的另一种含义”——那就是,能够认清自己和自己的内心,并能够勇敢追求心中所爱。
也许其他读者会有着不同的解读,但我觉得该是如此吧。
这种唯爱至上的理念,无疑充满着一种法国式的浪漫气息。而中国式的爱情和浪漫,则要显得含蓄得多。
幸福可以是稳定无波澜的工作和生活,可以是体面的生活,不那么深爱却也不那么讨厌的情人,还可以是彼此相恋相守的田园牧歌式生活,更可以是无所顾忌的对于所爱之人和未来精彩生活的热切追求。
幸福,它有着无数种定义,马克·李维说了它的另一种含义,那你呢?
有没有属于你自己的含义?
老实说,其实从马克·李维这里,我依然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可我却并不讨厌他给出的这种解答。
这本书读到一大半的时候,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工作上的繁琐冗杂,承受不了家庭中的沉默不语,还有自己日渐深沉的抑郁癫狂。所以独自一人跑出国去潜水度假,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只是纯粹旅行着,看看当地人的生活。再回来时,之前的那种心绪不宁已经平静了很多,至少,不再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而回来后,才读完了这本书剩下的一小半。起初拿起这本书,是想从马克·李维这里找一个答案,而今我知道,自己同书中的米利一样,或许只是少了些时间,少了些机缘吧。而距离自己想要的那个正解,中间所隔,也不过只是些岁月变迁和时间沉淀吧。
莫名想到了扉页背面上,保尔·艾吕雅说的那句话,我觉得拿来作为这篇文字的结束挺好。
“世间并无任何偶然,所有相遇早已注定。”
也许,你想要的,其实已经遇见过,只是先前尚未认清自己的内心而已。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封面是蓝天、海、岩石、一个伫立石上的男子。作者是耿帅,我不熟悉,于是搜索了一下,他也是出版人,狮子座,灵魂渴望数字是9,外在性格数字是1,天赋数字也是1,生命旅程数字是9。1是独立、自我、先锋。9是博爱、慈悲、人道。1和9可以说就像两个极端,从1到9的人是跌宕起伏、充满矛盾的,既复杂又纯真。
作者一定是偏爱蓝色吧,这本书里的插图页都是蓝色,蓝色的天,蓝色的海。蓝,静谧,冷静,忧伤,神秘,疏离感。
代序文章题为“所有热爱的事情都要不遗余力”,我也很喜欢这篇文字。里面写道,耿先生说:每写一次书,就像过了一辈子。每本书就是一个世界,写一本书,就等于活完了书中的世界和时间。那我们每读一本书,是不是也像过了一辈子呢?生命的长度有限,但我们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写书、读书都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
代序文章里还写道,真实而深厚的感情,一开始便有定数。当人与人相遇,莫名的心动和欣赏会牵引着两个人,一切相遇皆是命中注定,喜欢的感觉是永恒的,因为灵魂与灵魂的吸引是不受时间、空间阻隔的。这样的两个人,分开后再次相遇,就像从未分开一样,一切都那么的自然。
我喜欢耿帅的文字,克制不渲染,平平淡淡地道来,句子读着很舒服。
书中第二个故事“时间会让你遇见更好的人”,里面有一句话打动了我:当初她对他那样冷淡,其实他也是热烈地爱着别人,却跟她一样求而不得。人世间这样的悲剧比比皆是,爱情甚至婚姻中的两个人都不是彼此的心上人,由于妥协、将就走在了一起。如果世间每个男子女子都能纯粹地活、纯粹地爱,会很幸福吗?极致的幸福,你我可以拥有吗?
书中第三个故事“我们没必要再去怀念从前”,闺蜜和男友在一起了。男友苏先生是射手座,难道射手真的花心吗?为什么和男友出国旅行还要携带闺蜜呢?身为双鱼爱吃醋的我,是理解不了这样的行为的。
书中第四个故事“别回头,我不在你身后了”,粉丝与作家的爱情。她应该是很崇拜很迷恋他的,这样的爱情应该是很好的,迷恋和崇拜会让爱情熠熠生辉。出轨仅仅是一念之差吗?喜新厌旧是某一种人的本性吗?会难以改变,时不时发作吧。天性浪漫、多情、感性、注重体验、又不受道德观念束缚的人便会如此吧。因果,因为伤害了你,所以我以命相抵,是吗?因为她有这样的心理负担,所以才生病了,情绪体现在身体上,是吗?何苦这样。
我一直相信这世上所有人与人、人与物的因果关系,得失之间,获得的或许是美好的回忆或许是苦闷的教训,却因为有这样的过程,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没有谁会一直倒霉也没有谁能一直幸运。也就是这样的理念让我选择了这一本书——《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书中分成十个小故事加一个后记。
都是关于爱情的小故事,阅读过程中,总是会想到这会不会写的就是作者本人的故事?那细腻的文字,感觉每一个字都蕴含着浓浓的情意,使读者如身临其境,随着情节的起伏而漂游不定。不禁想,如果换成自己那又会是什么样子的结局。
高中时,语文老师说过:爱情到最后会变成亲情。
看似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真正实施起来却抵不住内心的失落感。从轰轰烈烈到平平淡淡,甜甜蜜蜜到习以为常。而恰恰就是这个习以为常,会慢慢的让我们忘记对方的好。过了那头昏脑热的热恋期,随之而来的是生活上的摩擦,双方缺点的`放大掩盖了那越来越渺小的优点,直到失去。
不一定所有的感情都会有类似的情节发展,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总是要慢慢的磨合。褪去那光鲜亮丽的外表,直视真实的内心,从个体融为一体。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我们没必要去怀念从前。
毕竟感同身受,2年的情感,花了5年的时间还放不下,都开始怀疑自己不是念旧,而是脑袋有问题了。
因为一直牵挂着,所以每一次遇见一个有可能发展的对象时,总是忍不住拿去对比。在情节还没有展开之前,就已经想到结尾了。越想象越不敢尝试,反而认为既然不会有好的结果,为什么还要开始呢?
因为放不下,曾经还跑去对方的故乡,看看是否能偶遇,当踏上那片土地时,我就想放弃了,那么大的一个城市,我连个准确的位置都没有,跟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转,来来去去都是陌生的人群,看哪儿觉得哪生疏,即使到了地铁站的门口背面,我还在转弯的位置向路人询问地铁口在哪。
假设真的那么有缘分,也不会断得那么一干二净了,直到几个月后才悔不当初。
有时候,遇不见,不是因为没缘分,或许是缘分已经过去了。像两条相交线,一个短暂的会合后,又各分东西。
人生路途还很长远,这只是开始,或许会因为它在路上耽搁了一会,或许它对于现在是悲伤的记忆,但要相信“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这一段记忆留在脑海中,它依旧是珍贵,对于老来的回忆,它也许能变得美好。
因为它让你学到了珍惜。
对于我这个从小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来说,那片草地和上方的蓝天,便是我最熟悉的天堂。每当夏季,最享受的一件事便是和爷爷面对面坐在草坪上的大树下,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我们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抬头看看白云,柔柔的,心里也跟吃了棉花糖般甜甜的;抬头看看天空,蓝蓝的,心里也跟清洗过一般干净。
爷爷很喜欢蓝蓝的天空,每次坐在树下,却只能看见一半天空,而我坐的地方却能看见爷爷的那半边天空。每每眺望蓝天,细密的鱼尾纹布在他的眼角,目光却十分安宁。爷爷为了保护这片淡蓝色的梦想,一直在坚持着捡拾草坪上的垃圾。在外人看来,这两者之间毫无联系,但只有我明白爷爷一直这么坚持的意义——他不想让这些肮脏、不堪的垃圾毁了这淡淡的美丽。
后来,爷爷……病逝了。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草坪上,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身边的树上早已光秃秃,一片落叶瑟缩的打着旋儿落下,渐渐融进了土中。我呆呆的看着他,咬着手指,没有泪水,没有叹息,只是愣愣的站着。
那天的夜里,在星空的辉映下,面朝天空,我开始思索我自己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那时的我还小,望着宁静的夜空深沉了一整晚也思索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便光着脚丫,小心翼翼地踩着柔柔的小草走回了家。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城市的中心,那里繁华美丽,却没有一丝朴素,那么妖娆。灯红酒绿使我们远离了那一半天空,城市里的喧嚣将我与那一片天空的最后一丝思念无情斩断。站在天台,城市里的繁华景象一下子全都落在眼里——其实我也很少再记起那个幼时美好的天堂。
直到一年后清明节扫墓,一家人又来到了那里,眸光里再次看到了宁静的天空,泪光里再次看到了淡淡的美丽。那蓝色里仿佛夹杂着一丝空旷的寂寥和肃穆。只是谁的另一半天空?你在为谁哭泣?
我多想大喊,不要哭泣,你还有我!
那一天,一个女孩在大树下暗暗许诺,要守护这一片天空。
之后每到假期和周末,草坪上,总会多了一个忙碌的身影,长长的头发被风轻轻撩起,静静地走着,拾起地上的`垃圾。她只知道,这片天空,是她的另一半天空,至少存于她心中,所以她的梦想,便是守望这一半天空。在那以后,这另一半的天空就是她的依伴。
有多少心愿,随着成长渐渐淡忘亦更深刻,但那最纯洁、单纯的本质东西,我们还是要守护好。因为,如果连自己也遗忘了最初的心悸和梦想,又怎能找到梦想的彼岸呢?如若遗忘,曾飞起的梦想都会化为浩瀚宇宙里小小的尘埃,彼此遗落,找不到归属,看不见内心。
至少,我要守望我的另一半天空。
当我的另一半天空不再蓝,飞起的梦想都化为尘埃……但阳光,依旧还是拨开了云朵,照亮了,被秋风吹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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