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这部电影。一开始打开的时候,因为是黑白片再加上无聊的法庭背景剧幕,让我恨不得赶紧关掉电影,可是推动我继续让我往下看的是他们12个人被锁上的一瞬间,他们所有人的表情和动作,就像做一个调查,每个人的情感变化和思维变化。
开始的时候,刚到休息室里的时候,这可以作为比赛的开始,有罪和没有罪的比分是11比1,这个时候屋子的温度很高,风扇也不能开,导演在极力的营造出一种紧张而且闷热的环境,而且只要一燥热就会导致人不能冷静的思考,一个人要说服一个人就只能靠喊叫和咆哮。
比分到了10比2的时候,有罪方要了第一次休息。之后就是在洗手间里的放狠话环节,很常见,但又很重要,这里有一种推力在推着比赛继续发张。
回到比赛之后,比分变成9比3,又突然必成了8比4。
当比分到了6比6的时候,开始下起了雨,温度突然就凉了下来,风扇也开始工作了,人们也都突然冷静下来了,尤其是那个打开电扇要看球赛的人物,直接将自己的一票投给了无罪。还有就是搞广告的那个人物,思维飘忽不定,他所有的动作都特别的符合一个广告人的特征,从一开始把衣服挂到衣橱里到把眼镜带上摘下的小细节。可谓6比6是电影高潮和尾声的一个转折点。6比6之后有罪方又要了一次休息,接下来虽然开始进入最难攻破的时间,但是故事的结局已经显然易见了。
6比6之后,比分变成3比9,有罪方先开始进攻,结果变成没有人愿意听,全部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一个在冷静环境里,暴躁的人被人所不接受,而且他的论点显然不能被人所接受,完全是为个人习武所发表的偏见,直到他被禁止说话。突然比分又有微小的变话,4比8,原因是广告人物不能左右自己的决定。
我觉得最精彩的对峙环节是那个觉得一生没有什么建树的老人,他细微的观察,最终说服座在他对面的一个人,他一个人搬回3分,现在的比分变成11比1。
最后一个也是电影的结局,是一个被孩子所伤的父亲被自己说服的过程,他开始极力的咆哮,可是在这个已经成定局的比赛中,压力和无声的劝服,全都促使着电影的结束,和一个最终的决定,12比0,无罪对完胜。
这不是一场游戏,但是确实有比分,不能把这个比赛叫做辩论赛,因为辩论赛的力度不够。
影片的环境和背景设计都十分的到位和讲究,没个人物的刻画都细致入微,而且地道的符合每个普通人的性格特征,挂着的衣服的4个人,表明这个人的生活是很严谨的,而剩下的8个人生活可能更加的随意,没有什么过多的约束。
比赛结束之后,还不妨,握握手,拿个衣服,以表示友谊。
从前有一个富有的老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自认为很聪明,第三个儿子却很笨,大家都管他叫“笨汉汉斯”。国王的女儿要找一个聪明的人做丈夫,三个儿子同时去向公主求婚,前两个儿子骑着漂亮的马到王宫,见到公主由于紧张连话都说不出来,被公主骂了出来。笨汉汉斯骑着公山羊来到王宫,见到公主他回答问题时就像平常聊天一样,一点也不紧张,公主非常开心,就让笨汉汉斯做了自己的丈夫,并当上了国王。
我觉得笨汉汉斯一点也不笨,他非常聪明。他有一颗平常心,遇到任何事情沉着、冷静、不紧张,所以我要向笨汉汉斯学习。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它是一部黑白电影,虽说它没有斑斓色彩,却深深让我震撼。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电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看守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句剩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衣,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了。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是一个人心里,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证据确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正是因为有了反对者,这个小男孩才会有重生的机会。
每个人都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有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
少数服从多数, 但真理或者说是合理的怀疑也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许我曾掌握真理,也许我曾有合理的怀疑,但我没有能力和魄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于是就成为了随波逐流之辈,在大家都同意一个观点的时候,或许我也曾闪过一丝异议,但马上就被自己否认了。有些人当心中产生合理的怀疑的时候不会因为少数或者多数而改变自己,他们会第一时间提出来并说服大家。而大部分人并不会想这么多。
十二个陪审员中除了方达饰演的戴维斯外,别的人心中肯定也或多或少有过怀疑,但马上就被自己否定了,否则当方达提出质疑时不会有这么多人响应,而且有几位陪审员还提出了连方达都没有提出的合理证据来证明方达的质疑,这说明有几位陪审员心中还是有一丝异议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否定了自己,没有提出来心中的疑问,直到方达站出来之后才唤醒了他们心中的疑问,剧情才开始一步一步往下发展,方达作为第一个敢站出来提出合理怀疑或者说敢站出来质疑多数人的时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这种有勇气和魄力的人呢。当大家面对一个观点都说对的时候你敢说不对吗?你敢提出合理的质疑吗?你有能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吗?你有勇气和魄力面对多数人异样的目光吗?你能承受多数人的冷嘲热讽甚至人身攻击吗?我只能说我不能。或许这就是普通人和精英之间的区别。
同样这部电影讲述的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让我大开眼界,美国的先进并不只体现在科学技术和军事力量上,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同样先进,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好,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国情,没有最好,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最好。电影开始,那孩子凸出的双眼无神也无助,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愿意帮他,他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但就是这样,陪审员中出现了方达,美国的司法制度给了少数说服多数的可能性,并没有因为十一比一而直接PASS掉那一个反对声音,而且给了那一个反对声音陈述自己意见并同别人讨论的机会,从而才有从十一比一到十二比零的结局。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凶手到底是不是那个孩子,但就像方达饰演的角色所说,我们只是提出合理的质疑。
整部影片的场景就是非常简单的一间屋子,但就是这间简单的屋子能让我目不转睛的看了九十分钟,不得不佩服导演编剧以及演员的高超技巧,虽然是一部年代比较久远的电影了但是即使现在看起来也还是很有味道。
夜里睡不着,无意中找到了这部经典影片,看完后更睡不着了,随便写写,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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