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是当代真正的大学;是智慧的钥匙、最好的朋友,也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
读书,有何用之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有所读,皆有所用。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读书使人充实。因为读书,你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因为读书,你狭窄的心灵逐渐变大,变得丰富多彩,以至变成一个大的心灵宇宙。
读书与境遇
不同的境遇中的人读同一本书,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感悟。所以,读者务必需知“心随境转是凡夫,境随心转是圣贤”的道理。
顺境中读书,可贵的是精神愉悦。关键是确立“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高远目标,广采博纳。同时,还应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平心静气,深思精进。
逆境中读书,可贵的是坚持不懈。古今中外,在逆境中坚持读书学习而成就伟业的不乏其人。如在司马迁、海伦凯勒等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水滴穿石”的韧性。
闹境中读书,可贵的是心无旁鹜。社会愈是嘈杂,愈需要我们有“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心态。
因此,读者务必要做到“境随心转”,才会学有所成。
书,我们应怎么读
在古代,古人就有许多的读法。如:“史学家候外庐的‘热处理法’:读书学习都应趁热打铁”、“理学家朱熹的‘三到法’: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教育家孔子的‘学思结合法’: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那么,站在古人繁盛的读法面前的我们,又应如何选择呢?因为人各有志,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所以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不应一味地与古人求同,宛如:“儿童文学家冰心的‘创新法’:读书恨与古人同”。读书时,亦不可尽信书生所言,宛如:“孟轲的‘独立思考法’:尽信书不如无书”。
热爱读书吧。让书陪伴你一生。时刻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一种信仰,就一定能拓展视野,更新观念,振奋精神,不断进步。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吃苦耐劳的环境下,从小就受着与别人不一样的遭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看不起……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遭遇。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善良,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而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喜欢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的个性。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洁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古人云“读书谓已多,抚事知不足”,“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其都点出了读书的必要。
而“牛角挂书”“韦编三绝”,古人的勤勉好学也都体现在读书上。
“学富五车”“满腹经纶”这些在现代形容人文采飞扬的词语也与读书密不可分。
由此可见,读书可使古之学者蟾宫折桂,亦是今之学生驶向理想彼岸的扁舟。然而,书里世界知多少,读书之境界你又参透了多少呢?
读书之境界,重质轻量。意思是看重读书的效率而非读过书的本数、厚度。唐代名臣虞世南的“五车腹笥”算在今天,也不过三四本书的容量。避谈古今差异,求精不求多,精读这三四本书,虞世南便可辅佐君主,成为一代治世能臣。反观今日只管拼命读书凑数的人,再多再厚的书恐怕也只能成为他们饭后无用的炫耀谈资。
当然,轻量并非完全忽视量。心松懈了,改变甚至停止了量的积累,没有足够的量变,成功便会与我们失之交臂。所以,把质量放在数量的前面,同时兼顾量的积累,以期用量变促进质的飞跃,才是正确的读书之境界。
读书之境界,成于系统而败于零散。庄子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己。”用有限的生命沉溺于无限的书海所包含的无限知识,那我们的人生就会废掉。当你读的书涉及范围很广,通俗讲,也就是指你的知识面很广,但这有时并不全是褒义,甚至有点危险。因为涉及的范围越广,读书时了解的事也就越浮于表面。
当你读的书不成体系时,它是无用的,只是碎片。举个例子,你想成为医生,那你应该多读关于这本这方面的书,掌握好医药卫生知识,疾病预防和治疗,这样你将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医者。可是假如你的主要精力不在此,这样的知识碎片可以说对你一点用处也没有。
所以读书之第二境界,有系统地有选择地读书,做一个“完整的读书人”而非“广泛狩猎者。”
读书之境界要想真正达到,怎样“读”也很重要,口诵心惟而非有口无心,有感情的诵读而非小和尚念经。一位精思明辩的哲学家曾说过:“看文字须大段精彩看,耸起精神,竖起筋骨,不要困,如有刀剑在后一般。就一段中须要透;击其首则尾应,击其尾则首应,方始是。不可按册子便在,掩了册子便忘。”可见,读书不思考,就如读而不审,不若无读,浪费时间而已。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
愿我们都能参透读书的三重境界,在书籍里拥抱了朝气逢勃的青春,收获果实累累的未来。
书是人类的老师,也是一位你想见就见的朋友。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享受,那么会读书便是一种乐趣。享受这种乐趣是幸福。
莎士比亚以前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高尔基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甚至对书爱不释手,我这么爱读书,为什么却没有进步呢?这个问题一向困扰着我。妈妈替我找到了原因:囫囵吞枣。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必须要从中获取自我不明白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好处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我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能够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资料,才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我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于是我改掉了囫囵呑枣的坏习惯。
我很喜欢朱自清的《背影》。之所以对这一篇文章情有独钟,是因为文章中伟大的父爱让我深深地感动,怀着百感交集的情绪把文章读完。文章中父亲的背影一次又一次的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他是矮小的、肥胖的,但他在我心中却是高大的。父亲对儿子的爱是那么的无微不至,他把一切都付出给了儿子;虽然自我体态肥胖,但在人口密集的车站爬上月台替儿子买橘子……我不觉沉浸在真挚的亲情中……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华丽的词汇,但文章中作者对他父亲背影的深刻描述却使我记忆犹新。
读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明白了如何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体会是——知识。“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它不仅仅丰富了我的大脑,还增长了我的见识。
如果读书是一条快乐的河,那么我愿做一叶舟,飘向未知的远方……
今天能提笔写这篇“读书感悟”,我想应归结为自己曾经读过书,由此引发的读书可以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滋润生命、抚慰心灵,其好处可见一斑。一位北宋哲学家曾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哈兹利特曾说过:“书潜移默化人们的内心,熏陶人们的气质本性,少小所习,老大不忘,恍如身历其事。”人生是有限的,人生所经历的事情也是有限的,但读书可以让你体味人生百态,无形中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和体验。
读书不是仓促的对策,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途径,而是你下意识的举动,是一点一滴积累知识的最佳方式,是值得作为一种喜好来看待的。成年人“急用先学”不可取,学生也不能迫于老师和家长的多次提醒或硬性规定。读书不是与生俱来,却应是与生共存的。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习惯问题。
有的人读书带着思想去洞察、感悟;有的人读书游离在文字上,肤浅浮躁。正如刘向所言:“善读者可以治愚,为我们带来任何金钱买不到的人生财富、人生智慧——。”对于读书,只有善读,才能象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
首先,读书必须专心。书像水,人像鱼,鱼儿离不开水;读书时要静心,要“心”在书中,要随书中的情节不断变换角色,真切的去感受书中的人和事,情和景;
其次,读书要有记录,要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的做法,常言“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要通过记笔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去记载认为需用记的东西,这往往能克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
再次,读书要记住朱熹说过的:“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读书要按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目的在于对书中的东西要层层深入、点滴掌握;“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再看、再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诀,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中所要讲的道理。
书就像一棵苹果树,知识就像那又大又红的苹果,等着我们去采摘品尝,只有懂巧得法、坚持不懈才能觉得甘甜可口。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便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都从中明白了以前所不知道的问题和事物,并不停的探索,追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所获得的,便是新知。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不同的书,讲述了不同的价值观,但却都是极其宝贵的人生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们开始明白生活,懂得道理。
读书,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从古时就有“孙权劝学”,而现在,读书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书中,我看见了大好河山,也看见了世间苍凉,体会到了人生百态和冷暖亲情。读着书,整个世界,都好像在我的眼前。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
向往飞翔,羽翼是一个前提。
——题记
一、初出茅庐
童年,告诉母亲:我想飞,母亲回答:书能帮我。所以,我就去读书。
生平第一次读的是《海的女儿》。当读到结尾:“公主觉得自己变成了许多泡沫,飞向天堂……”一段时,很伤心的哇哇大哭,为公主最后变成泡沫而感到倒霉。所以,在这个故事围绕着我的一段时间里,总觉得公主变成的泡沫就在我身边。当时,很气愤地问妈妈:“公主为什么要变成泡沫,王子是个坏蛋。”
“不啊,公主很善良,所以她在天堂会生活得很好,还能飞呢?”妈妈微笑着回答。
善良就能飞吗?我善良就能飞去见公主了!我心想。可是书是完了,我还没飞!我认为一定是我不够善良,书看得不够,所以,往后我就分给乞讨者饼干,钱,书呢,也读得多了起来。
二、热爱沉醉
从《海的女儿》教会我善良开始,由于读得书日渐增多,书也就不仅教会我善良:
《简·爱》教会我如何做一个智趣高尚,心灵丰富的人;《基督山伯爵》教会我如何做一个沉着,毅力强的人;《巴黎圣母院》教会我如何学习如加西莫多般外表丑恶,却心地善良的人,《澎澎澎》教会我如何看待友谊……
书读得多,道理也懂得多,心灵丰富了,但我仍未理解什么才是真正地飞翔。所以,我要去读,去寻求。
三、引申、理解
当指腹触摸到一本书时,我才顿悟,何为真正地飞翔。它叫《悲惨世界》。冉阿让、芳汀都是巴黎那时代的历史缩影。
芳汀曾经是多好的可人儿,但是不曾想,她却成为了艺女。一切都是为了抱弃她的男人和她远在乡村的女儿。因为一对抚养她女儿夫妇的欺骗,她无奈拔洁白的门牙去抵债,剪去秀丽的长发去治女儿没虚有的病。她在夜晚来回踱步,我似乎可以听见她撕心裂肺的伤痛,她恨,她怨,她无奈,终于她还是成为公娼。
我的心在芳汀决定成为卖艺女人的一刻停止了跳动。原来,远望过去,悲的是无奈,惨的还是无奈。我感觉有种感觉我快要触碰到了。
冉阿让也是因为一张囚犯释放后所执的黄卡让他不能正常生活,他到处受歧视,到处流浪。眼前,仿佛看见了冉阿让正哭泣地问着天主为什么?为什么富人可以欢乐,可怜人却只能哭泣?
泪的出现,终于掀开了那种感觉的面纱:今天,我找到了飞翔!
即使我不能成为鸟儿,我也可以驭书而飞,在飞翔中,我慢慢长大。幼时的精神意识也逐渐成长。精神不是培养而是通过书中人物的生活经历去体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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