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围巾作文400字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9-22 00:45:14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一】

“北门拐角处有一间小小的书吧,推门而入便会立即被暖暖的书香味所包围。不管是软软的沙发还是发旧的木质地板都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在慢慢的时光长河中唯有这个温暖的一隅是静止的。陷在沙发里,周围环绕着层层叠叠的书籍,随手摘取一本,便能静心的读下去。在这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慢的,慢到似乎可以天荒地老。”

————《人与书俱老》

听了丰湘羽的《人与书俱老》,突生一种想开一家书店的想法。名字呢,就叫做“午后时光”。

在悠闲的午后,手捧一本书,伴着慢慢倾斜的阳光,一起沉沦。梦想着熟人踏着熟悉的脚步,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抬头、点头,便是打过了招呼,然后继续自己的世界。

木质的书架,书架中间的沙发,沙发旁边的小椅,小椅靠在窗户旁,窗户上随风飘荡的“晴天娃娃”……各种各样的看书人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小孩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两个女孩背靠背,男生斜靠在书架旁,老奶奶带着老花镜坐在小椅上……很温馨呢!有这么多的人陪着你,陪着你看书……

书屋是一个大世界,大世界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世界。书屋里很安静,只有可爱的“阿狸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偶尔有小孩子争论书里的故事,却不显得突兀,反而另生一种童趣。

书屋的开放时间就随我意喽。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想开。开心的时候,送上一壶清香的茶水,给入迷的人们解解渴;心情不好的时候,关起大门,自己一个人躲在书屋里,舔舔伤口,继续遨游于自己的小世界,不管其他。

书屋里的书,都是主人喜欢的;书屋不大,却处处可见主人精心的布置;书屋的书不外借,若想购买,请自己到网上订购;若书屋的主人心情好,或许会帮你买一次;书屋的主人很爱护书,所以,也请你爱护每一本书;书屋的主人很懒惰,所以,“入屋请脱鞋,看书请保持卫生”……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二】

“王奕,我的好船长,你能不能开快一点儿?”我身边的小伙伴望着天枰座的方向,焦急地催促我。小伙伴与我同岁,搭乘这艘飞船一道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座。我望着飞船外面的浩瀚天宇,有点发愁了。已经飞行好多天了,但是根本感觉不到飞船在移动。宇宙真是太大了!

“速度已经达到极限了。”我又看一眼面前的仪表,有点泄气了。

这时,飞船前方有一个绿荧荧的光团朝我们飞来。渐渐地,我们看清楚了,是一位光彩夺目的仙子。

“我认出来了,她是天枰姐姐!”小伙伴喊道。

“打开舱门,请天枰姐姐进来。”我下达命令。

天枰姐姐款款地走进飞船,微笑着问我们:“你们想去哪里呀?”

“去天枰座,考察新地球。”

“哦,我知道了,你们说的是行星581C。为什么要考察它呀?”

“我们人类的地球毛病越来越多,想找到第二家园!”小伙伴抢着回答。

“你们的地球怎么了?”天枰姐姐困惑地看着我们。

“天枰姐姐,你看哪!”我指着地球的方向,告诉她:“原来蔚蓝色的地球现在已经被桔黄色的有毒气体笼罩了,那些被称为‘地球之肺’的热带雨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的臭氧层再也抵制不住紫外线入侵,还有越来越高的气温,不断上升的海平面,艾滋病、禽流感和非典经常流行,战争和恐怖袭击连年不断,人口极速膨胀、资源越来越少,动植物物种每小时就灭绝3个……我们总得找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啊!”

“是这样啊!”天枰姐姐摇摇头,说:“你们要去的新地球,我也没去过。可是我知道,它的半径是地球半径的1.5倍,质量是地球的5.1倍,表面温度估计在0摄氏度至40摄氏度之间,可能有液态水存在,这些和你们地球差不多。但是,这个新地球也有你们不能适应的地方。它一年只有13天,气温变化可能十分剧烈。它的引力是地球的`2.2倍,你们到了那里,体重会增加到现在的2.2倍,恐怕双脚承受不住呀!还有,新地球不会自转,朝阳面一直是白天,背阴面一直是黑夜,你们需要学会‘白日做梦’或者干脆取消睡眠。现在还不能断定它是否有大气层,如果没有,你们就需要再进化一下,学会不呼吸才行……”

我和小伙伴对视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枰姐姐接着说:“最大的难题是,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那里呀?”

“我们的飞船快着呢!”我从电脑上给天枰姐姐调出一组数据,自豪地告诉她: “这是地球上飞得最快的飞船。”

“这个速度还是不行,新地球与你们地球有20.5光年的距离呢!”天枰姐姐再次摇头,苦笑着说:“你们人类目前飞出地球最远的航天器也刚刚超过10个光小时的距离,跟20.5光年相比,相当于1.7万公里的路程才走了1公里。按照你们这艘飞船的速度,要运行61.5万年才能到达那颗行星!别说你们,就是你们的儿子、孙子,你们儿子、孙子的儿子、孙子……也完成不了这次飞行啊!”

我和小伙伴一下子变得目瞪口呆。

“你们还是回去吧!”天枰姐姐离开飞船前对我们说,“好好爱护你们的地球吧,那是你们永远的家园!”

天枰姐姐又变成一个绿莹莹的光团,越飞越远……

“天枰姐姐,你别走!”

我大声地呼唤着,把自己从梦中喊醒了。

那天,我告诉妈妈:“还是我们的地球好。”

……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三】

——题记

我端着一盆衣服慢悠悠来到河边,虽厌烦了洗衣服,却不得不开始这无聊的“工作”。冲洗第二遍的时候,一条粉红色围巾落入水中,当我反应过来去抓它时——“不要,那会毁掉你的脸!”蓦地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我惊异地回过头:好俊俏的小女孩,十五六岁模样,戴着口罩,粉红的毛衣,粉红的长裤和那露在口罩外边的半张粉红的脸颊,微风吹起了她轻柔的黑发,似一棵刚刚出水的芙蓉,着实娇艳。

当我回过神来再看那围巾时,它已漂得很远很远了。看着它在水中乱滚翻腾,我悲愤,我懊恼,回过头,瞪着她。

可她却向我走来,“别抓它,它真的会让你毁掉半张脸,真的,俺认得那围巾。”我更加奇怪了,难道是个傻子?

“你是谁?”我问。

她突然摘下口罩,“真的,俺没坑你,嘿嘿,俺没坑你吧!嘿嘿!”我愣了,那——那半张脸——天啊!她的下半张脸已是一片漆黑,根本无法找到她的双唇,褶皱、褶皱……我的愤怒,也由之慢慢消退。围巾已漂得不见了。

这时,对面来了一位中年妇女,一瘸一拐的,蹒跚走到小女孩跟前。岁月流逝浸染的一根根白发和生活艰辛刻下的一道道皱纹,让她更显得老了。“叶子,你咋跑河边来了,娘找你半天了。”叶子,好美的名字,可——

叶子突然一头撞在她母亲的怀里,“娘,俺看到了,粉红围巾!粉红围巾!”这位母亲用颤抖的,带着干泥的双手捋着叶子的头发,哽咽了,“没了,叶子,没了,走了,走了……”

我看着她们在风中伫立,二人飘起的头发,混在了一起;我看着这位母亲向耳后捋了捋乱发,我看着挂在叶子耳上的飞舞的口罩。

我全然不知她们为何要哭泣,但我心中却有一种莫名的感伤,双眼似被荆棘刺痛。

良久的沉默!然而这时我唯一能做的恐怕也只有沉默了。

之后,这位母亲擦了擦眼睛,这是我第一次与她对视。她那无精打采的眼睛呆滞地看着我,似在企盼着什么。

“噢,”我明白了她在等待的原因,“我正在洗衣服,一条粉红色围巾掉入河里了,您是……”在我说到粉红围巾时,她的嘴抽动了一下,“粉红围巾”。她又一次回头看了看叶子,“走了,叶子,咱不抓它,不要它。”

我更加迷惑了,“可是……”我刚要开口,“你想要粉红围巾吗?”“不要它,是它,毁了俺的叶子。”

“它?……”

她让叶子坐在地上,我不禁又瞟了一眼叶子的下半边脸,似明白了一些,她又给叶子把口罩带上,继续说:“俺的叶子,多好的闺女,唉!可她十岁时,俺家穷啊,大冬天的,她的小手冻得馍馍似的。一天她跑回家,说要围巾,说她看见邻家小胖有围巾,就不冷了。你说,那时吃都吃不上,上哪弄钱买围巾,可叶子他爹心疼她,就把家里的老牛卖了,给叶子买了一条围巾,粉红的。”她又瞟了一眼叶子,这时的叶子已依偎在她怀里睡了。“叶子看看高兴啊,围着围巾到处跑,跑到河边,俺和叶子她爹跟着她,可叶子命苦啊,没注意就掉下去了,你知道,那河边都是石头,可怜的`叶子她——,俺也跟着跳下去了。醒来后,俺就瘸了,叶子的……叶子的脸也磨烂了……俺悔啊,可怜的叶子,把老牛卖了,那是俺的命根子,以后叶子他爹就拉犁,累病了,叶子又整天说傻话……”

辛酸的泪水浸满了她满脸的“沟壑”,生活的蹂躏磨碎了她深深的爱子心。我终于忍不住,泪水似一串串洒落的珠子,真的不知要用什么彩绳才能将它串起。我走过去,蹲下,抚摸着已睡熟了的叶子的黑发,再次看着她粉红的上半边脸。

叶子,我们不抓它……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四】

平时热闹如集市一般的校园,此时却是空旷的只剩寥寥的几对情侣零星散布着。如今天的它很是冷清,偶尔有几声吵杂,却是路者的抱怨声。

“汐,你等一下。”

“嗯?”一个长相有些瘦弱的年轻小伙子停下急去的脚步,转身过来。

一个墨发过臀,穿着高雅,貌美如牡丹一般的女孩,怀里抱着一条雪白雪白的围巾,喘着大气追了上来。

“哦,是霞啊,有什么事吗?”汐年看着面前气喘吁吁的女孩,会心一笑,便开口问道。

“没,没……,也没什么事儿。就是……”霞的脸上有些红晕,吞吞吐吐地回答道。

或许是因为跑的太急的原因吧,汐是这样认为的。

“霞,没什么事我就得先走了,付老师有事找我。”汐开口,既然霞说了没什么事,那就是没事了。

汐转身欲离去,霞心里一急,鼓起勇气道:“汐,你等等,这,这条围巾送你。”

她将怀中的雪白的围巾递过去,紧张地看着汐,忐忑地等待着。

汐身子一僵,眼中的欣喜不言而喻,然而一瞬欣喜却被普通朋友间的真挚微笑所取代。

汐看着霞,如往常一般灿烂的笑容,伸手将围巾接了过去。

霞见汐没有拒绝,欣然接受。她心里很是开心,有些害羞地说道:“这是我亲手为……”

而汐却不待听完霞的告白,连忙打断了她的话,说道:“霞,真谢谢你!正好,她愁着找不到一条好看的围巾。我想,你送的这一条这么漂亮、暖和的围巾她一定会很喜欢的。周末我请你去游乐场玩……”

霞眼中有落寞和痛,而她却微笑地说道:“不用了,周末我要回家。我们是好朋友嘛,谢什么呢?”

汐瘦弱的身子在空旷的校园显得有些萧索,慢慢地走向了教务室。

霞站在原地,僵直地看着离开的汐。尽管她很坚强的将自己内心的苦涩掩藏,可是眼中的泪水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晶莹划过脸颊,渐渐冰冷,只留下两道模糊的泪痕。

从此之后,汐和霞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似乎他们都在回避着对方。

霞从来没有见过汐的那个她,只是偶尔能看见汐一个人坐在那昙花之下怔怔出神,或许是在想他的那个不在一起的她吧!

指尖流年,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四年的大学生活便过去了。

汐和霞都没有再想深造的.想法,各自离开了城市,开始了他们的奋斗历程。

刚离开学校的他们,偶尔有些电话上的联系,久而久之,却也慢慢变淡了。只不过他们之间似乎有某种默契一般,每天晚上都会在空间里写上一篇日志,诉说自己当天的事。

汐在离开学校之后,因为出生农村的他并不富有,也没有背景,所以他在外的奋斗并不如意。可是他的日志却一点也不提及,只有欢笑与幸福,没有泪水与伤痛。就是后来又一次父亲重病,他也没有丝毫提及,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汐只是在日志中写到,自己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只是有一件事很奇怪,那就是汐的那个她。似乎在大学毕业之后,就与他分手了。汐在那一次的毕业酒会上,因此喝的很醉很醉。从此,一直也没有听说过他和谁再好过。

霞在离开学校后,开始了接替父亲的半个家业。她虽然在感情方面很羞涩,可是不管是在读书,还是在行商这一行却很有独特的天赋。她的商业处理能力,就是老一辈的骨干人员也是很钦佩。

霞对汐一直没有忘怀,将自己的心牢牢地封在了工作上。因为她如月儿一般的美貌和卓越的商业处理能力,使得豪门来她家提亲的甚多,但是她却始终不肯嫁。

其中,也有她父母的谅解。一来,霞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一直很是疼爱;二来,霞的父母都是靠他们自己,一把汗一把泪地拼搏才换来的今天,所以他们是很节俭、知足的人,钱够花就可以。三来,霞的父母知道他们的女儿是商业上的天才,没必要靠谁来养活,只要女儿喜欢就好。

匆匆十年过去,给世间带去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变的只有那痴情的霞。

三年前,汐靠着自己和朋友的一起努力,勉强开了一家百货超市。如今,他们的超市已经渐渐有了开分店,向外发展的打算。

而如今的霞,已经是完全接管了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成了一个真正的大资产家。

一个依旧如十三年前一样寒冷的天,霞带着对故人的思念,重回到了母校。

霞在看望自己在校的老师之后,便是一个人独步走在了那条熟悉、温暖的小石道上。那里有太多太多他和她的欢声笑语,也有静谧的温馨。

看着眼前一幕幕熟悉的树木、花草、长廊、石凳,霞有些恍惚,似乎自己又回到了以前那个羞涩的少女时代。

走在小石道上,那尽头是她以前最喜欢待的地方——昙花菀。

霞轻慢地走在小石道上,感受着故园带来的温馨与美好。突然,她僵立在了石道的尽头,就像十年前汐拒绝了她的爱的时候一样。

那个梦中无比熟悉,在梦中萦绕,看着昙花怔怔出神的身影。这如十三年前的场景一样,让她错以为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汐?”霞声音有些哽咽地询问道

“霞!”汐回过神看见她,不禁站起脱口而出。

“他的声音跟以前相比粗犷了很多,却更加有成熟之后的稳重。”霞的泪水这次再也没有在恋人面前止住,两行眼泪簌然滑落。

汐有些慌乱上前,伸手将她的眼泪轻轻拭去,道:“霞,不哭。你是所有女子中最坚强的那个,也是胜过大多数男人的女强人。不哭……”此时的他却不知道如何去劝解,因为霞的眼泪在他的说话间落的更急了。

霞抬起泪眼,看着汐,哽咽地说道:“可你知不知道,我也是女人。”

汐将霞紧紧抱在了怀里,生怕她离去,口中只是重复着三个字:“我知道!我知道!……”

昙花之下,汐和霞相依在一起。这是那萧瑟的冷风也吹不过他们之间的相拥,是那淅淅的冰雨也冷却不下他们的体温,是那萧索的园景也黯淡不了他们现在的爱。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五】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六】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我的围巾作文400字【七】

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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